我喜歡的導演侯孝賢說過一段話,我一直認為無比正確。
他說:「所謂最好的時光,最好,不是因為最好所以我們眷念不已,而是倒過來,是因為永遠失落了,我們只能用懷念召喚它們,所以才成為最好。」
認識圖圖以後,我開始了人生中最好的時光,而比較遺憾的是,一直到很久很久以後,我才真正地明白。
讓我先來介紹我們的樂隊「十二夜」,成員是張沐爾,怪獸,和我。
樂隊剛組建時我們三人都是在校學生,我學電子,怪獸學法律,張沐爾學醫。我們三個在a市著名的「酒吧一條街」認識,三個都是賣唱學生,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眾所周知,我們是有理想的。然而我們並不指望混到像平克弗洛伊德那樣的一代宗師,我們只是想有自己的歌,自己的專輯,自己的錄音室。我們三個人中間怪獸比較有錢,因為他家在海寧開了一間皮衣廠。有錢的怪獸在校外租了一個小套間,闢了其中一間作為我們的排練房。除了必不可少的學習時間,我們就在那個陽光不足的房間裡扒帶、寫歌、排練。我們也曾給大大小小的唱片公司寄出過demo,但是無一例外地石沉大海音訊全無。
「我們需要一個女、主、唱!」張沐爾無數次痛心疾首地說。長久以來他就認為一個美女可以解決我們全部的問題,因為我們已經足夠有才華有足夠有理想,需要的只是一點點的關注。他甚至找過一個外語系系花來跟我們合練,結果那個女生只會唱布蘭妮的歌,當她第十一次唱到「babybabyonemoretime」的時候,怪獸終於忍無可忍,把她從我們的排練房趕了出去。
「難道茫茫太空中,我們就找不到一個又漂亮,又會唱歌,又有品位的女生?」張沐爾仰天長嘆。
怪獸惡狠狠地瞪他一眼。
我不忍地看著他:「還是有的……」
「誰?」
「諾拉瓊斯。」我說。
以後我們再也沒有跟女生合練過,雖然張沐爾信誓旦旦地說,為了樂隊有一天能大紅大紫,他從未放棄過尋找金牌女聲的努力。不過,他努力了也有一年,樂隊成員還是我們三個。怪獸對這情況比較滿意,他認為歷史上偉大的樂隊裡都沒有女人,他是一個有點瘋狂的傢伙,但很有才華,我們樂隊的大部分作品都是由他作曲——當然,寫歌詞的,是我。
雖然張沐爾偶爾對怪獸那些晦澀的作品有點小小的不感冒,但總體來說,我們是好哥們,相處得也很不錯。
張沐爾失過一次戀,我和怪獸沒有女朋友,我們都擁有多少有點寂寞的青春,但是真的,我覺得,還不錯。
但是那些天,我常常會莫名其妙地想起一張臉,甚至在食堂吃早餐的時候,莫名其妙地想喝一杯豆漿。那個夜晚雖然我確定不是夢,但對我而言卻又是一場真正的夢,那個叫圖圖的女生,我們還會不會再見面,如果再見面,我該是什麼樣的表情說些什麼樣的話或做點什麼樣的事呢?懷著這種百無聊賴的猜想我百無聊賴地上了幾天課,然後在兩位仁兄的簡訊轟炸下逃難似的奔去了排練房。
張沐爾和怪獸已經在裡面。我馬上發現情形有點不太對。
「他怎麼了?」我指著在角落裡悶悶不樂的怪獸問張沐爾。
張沐爾嚴肅地說:「怪獸認為,我們應該找一個女主唱。」
「為什麼?」
「你還記得上次你寫的那首歌詞嗎?」張沐爾問,「就是那首特別悲情的,我想知道什麼什麼的?」
我當然記得。實際上,那是我非常得意的一首歌詞,
「他配好曲子了。」張沐爾指指怪獸,「可是,連他都認為,這首歌只適合女孩子唱。」
分特。
可是,當怪獸搶過我的吉他把曲子哼給我聽的時候,我馬上就理解了。這確實是我們樂隊建立以來難得的一首好聽的歌,怪獸不知道受了什麼刺激,把旋律寫得格外婉轉,尤其是最後漸行漸滅的高音部分,也實在只有女生才能演繹。
「怎麼辦?」怪獸兩手一攤問。
「要不,我再去叫那個外語系的?」張沐爾徵求意見,「一年了沒準她已經會唱別人的歌了,就算麥當娜也成啊。」
怪獸的眼裡簡直要飛出小刀子,一刀一刀割下張沐爾的肥肉。「算了,我還是自己唱吧。」他一臉沮喪。
我忽然有了一個主意。實際上,當它冒出來的時候,我才知道,它原來在我的腦子裡已經很久了。
我要找到圖圖。但是現在,我還什麼都不能說,因為我沒有圖圖的任何聯絡方式,只知道她在市一職高學會計。我要找到她,不僅是因為她能當我們樂隊的主唱。而且因為,我發現,我已經無法忘記她。
在茫茫人海中尋找一個只見過一面的女生,這當然這是一件很有難度的事情。
我甚至再冒險去過那家不再歡迎我的酒吧,那群流氓雖然沒有出現,可是,圖圖也一樣音訊杳然。我問過老闆:「你認不認識那天晚上打架的女孩?」他簡直用看恐怖分子的眼神看我,揮揮手示意我滾蛋。
接下來,我所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去市一職高蹲點。去了我才知道,它有三個年級,每級設有四個會計班,每班四十個人,也就是說,在這一共四百八十個人中,我要找出一個名字裡可能有個「圖」字的女生。
談何容易。
我試過當他們上課的時候在教室外面窺探,這時候我才發現,原來職高的管理還是挺嚴的,我每次轉個不到二十分鐘,就會有保安衝上樓來把我趕下去。在我有幸看過的六七個班級裡,我並沒有看到圖圖的身影。不過也有可能是,她是一個逃課高手,而我的近視很嚴重。
總之,當你真的要在茫茫人海里尋找一個人,這個人就總有無數的理由可以和你錯身而過。以前我畿米的漫畫《向左走,向右走》,會覺得荒誕無比,兩個住在同一棟大廈的人,就算可以躲避對方也遲早會低頭不見抬頭見;而當我這樣地滿世界尋找圖圖,才終於承認,世界是一片海洋,一條魚想要第二次遇見另一條魚的機率,或許接近於零。
但我不會甘心放棄。即使到最後,我只能用一個最笨的方式——在校門口守株待兔。
這也是很有困難的,因為,在我所知的範圍內,市一職高有三個校門。
我給自己制定了一個時間表,週一週二西門,週三週四東門,剩下的時間北門。做出這個白痴決定的時候我真想抽自己一個耳光,那天留下她的電話,不就什麼事都沒有了嗎?
通常白痴過後的我就會變得智商超常,我忽然想到了我的吉它,對,我的吉它,我應該用他來做點什麼。於是,那個黃昏,我像瓊瑤片裡的男主角一樣抱著吉它假模假樣地坐在職高的正大門前,我要唱的第一首歌就是林曉培的《心動》,短短時間,它已經在我的最愛歌曲排行榜裡飆升到第一名。「啊,如果不能永遠在一起,至少給我們懷念的勇氣,擁抱的權利……」吉他是我唯一自娛自樂的方式。一些穿得很誇張的職高女生從我身邊經過的時候會很感興趣的看一眼,但是,她們沒有一個人和我說話。只有一個調皮的女生在嘰嘰喳喳:「咦,他的帽子呢?」
靠!把我當要飯的了!
我忍辱負重地又唱了三首歌,圖圖也始終沒有出現。
時間毫無效率地過去,當我開始懷疑自己這樣的等待到底有何意義,終於有人在我身邊停下腳步。
「嗨!」一個女生說,「你在找人嗎?那天在我們教室門口轉悠的那個是不是你?」
「我找圖圖。」我非常坦白。
「圖圖?」她皺皺眉頭,看上去有些疑惑。
「就是,」我忽然間像抓到救命稻草一樣想起一個細節,「就是你們學校‘四大美女’裡最漂亮的那個!」
「哦她呀。哼哼。」那個女生明顯不同意。
「你認識她?」我壓抑著自己的欣喜若狂。
「你為什麼找她?」她一臉不屑地打量我,「想追求她是吧,很多人都追求她的。」
「你到底認不認識她?」
她看天看地看腳尖,猶豫半天,終於對我說:「我可以帶你去找她。」
她帶著我穿過整個市一職高的校園,從一扇最荒僻的門走出去。她告訴我,這是小西門,從這裡走出去四五百米有一個很老的居民區,因為地處偏僻而且房子破舊所以相對便宜,很多不願意住宿舍的職高生會在那一帶租房子。
很快我們到了一個黑洞洞的單元樓前。
「她好像住二樓。」女生告訴我。
不勞她告訴,我已經知道圖圖就在這裡。因為我聽見她的聲音,彷彿近在耳邊:「不就是房租嗎!」她有些聲嘶力竭,「給你!給你!姑奶奶連命都給你!」
身邊的女生幾乎抱歉地看了我一眼。然後,像一切善良的指路天使,她告別,而且再也沒有出現。
我三步並作兩步衝上樓去。
一扇房門大開著,可以看見裡面簡陋的傢俱。我看見一個巨大的行李包,一些被扔得滿地的護膚品和玩偶,然後,我才看見圖圖。她穿著拖鞋站在那一對雜亂的物品中央,頭髮凌亂,看上去憔悴不堪。
「圖圖,」我衝上去,「圖圖你這是怎麼了?」
她像只受驚的小鳥一樣回頭,這時候一隻很大的枕頭被扔出來,聽得見裡面得人罵罵咧咧:「交不起房租就不要住房子,想賴賬,你這樣的我見多了!」
「誰賴賬!」圖圖滿臉通紅地跳起來,如果不是我及時拉住她,她就要衝進去和那人拼命。
「別衝動,別衝動。」我只會這麼傻傻的一句。
「他,他扔我的東西……」圖圖愣愣地看了我一秒,突然間,像山洪暴發似地嚎啕大哭起來。
哦我的色厲內荏的好姑娘,我心疼地擦乾她眼淚。她抓著我的胳膊,把臉埋在我胸口。
她的身體燙得驚人,我嚇得一把推開她:「你病了!」
「豆漿,是你?」她對我微笑,是種很恍惚的微笑,她那樣微笑了很長時間,然後,她的身體就慢慢歪倒下去,像一朵在陽光下支撐了太久的花。
後來我才知道,她其實已經病了三天了。自從宿舍住不下去以後她就到這裡租房,可是她只有錢付定金,和房東軟磨硬泡才硬住了半個月,而我趕到,就正好看見了房東趕她出門的一幕。
我掏出兜裡所有的錢給了房東,那個看上去很不好惹的中年女人滿腹狐疑地盯我看了半天,終於答應讓她再住三天。
我好歹把她的床重新收拾好,把她扶到床上,然後告辭。
「豆漿,」我臨出門的時候她在我背後喊,「你來找我,有事嗎?」
我轉身,看著她,搖搖頭:「請記住,我叫林南一。」
她眼睛發亮地看著我:「林南一,你是不是老天派來保護我的呢?」
我的眼淚差點掉下來。
出了門我就以百米速度衝到怪獸家,直截了當:「哥們,借點錢。」
「多少?」他問。
「一千五。」我想了想。
「你惹麻煩了?」
「沒有。」
他眼神複雜地看了我一眼,進屋給我拿錢。
我衝回圖圖家的時候她還在睡覺,我像個瘋子一樣的按門鈴,舉著那一千五百元,像舉著一面勝利的旗幟,在她拉開門後一頭衝了進去:「圖圖,走,我帶你去看病。」
她倒回床上,有氣無力地說:「林豆漿同學,你能不能不要這麼一驚一咋的,要死人的,你知道不?」
「去看病。」我說。
「我他媽沒病!」她坐起身來,好像忽然一下子恢復精神的樣子,「噢,對了,你不是走了嗎,你又跑回來幹什麼?」
我把手裡的錢遞給她。
她接過錢,有些猶豫:「林南一,你也是學生,哪來的錢?」
「你別管。」我說。
「我要管。」她把錢一甩,「你以為我是那種喜歡拿男人錢的女孩子?」
這哪跟哪兒啊!我哭笑不得,可她不依不饒,揮著雙臂,用熱病患者固執的眼光緊盯著我:「你以為,隨便誰,只要給我錢,我就會感激涕零?你以為,只要給了我錢,我就會給你你想要的東西?」
我一動不動,一聲不吭,直到她的叫喊變成了啜泣:「林南一,對不起,我只是想知道,你對我這麼好,是因為你同情我?可憐我?還是……」
「我喜歡你。」我捂住她的嘴不讓她繼續瞎說,「我愛你,圖圖。」
她不敢置信地瞪著我:「你說什麼?」
「我愛你。」老天知道我重複一遍需要多大的勇氣。
「那就好,」她的聲音突然溫柔,像一個巨大的黑洞,裡面裝滿了疲倦:「讓我睡吧,我只要睡一下下就好,一下下。」
她睡了一天一夜。我一直守在她身邊。她還有一點發燒,臉龐呈現淡淡的粉紅色。我不止一次叫她起來吃藥喝水,她迷迷糊糊地勾著我的脖子,咕嘟咕嘟喝水的樣子像一個八歲的孩子,喝完之後她馬上倒頭又睡,就好像她有三輩子沒有睡安穩過似的。
半夜裡我困到極致,伏在她的床邊打了個盹,卻被她拍醒來。她看上去很清醒,眼睛睜得大大的像兩顆明亮的火石,她就那樣注視著我,好像已經看了很久很久,我聽見她一字一句地問:「林南一,你一直守著我?」
我點頭。
「有點太快了。」她溫柔地說,「你小子真是性情中人。要小心在感情裡受傷哦。」
然後她就又睡著了,等我也從小憩裡醒過來的時候,她還一直在睡。所以直到今天其實我還是不能肯定,那是個夢,或者確有其事。但是真的,我愛圖圖。在我二十一年的生命裡,這是一件最溫柔、最憂傷、也最確定無疑的事。
所以,快嗎?不不不,肯定不。
我把圖圖帶到排練室是兩個禮拜以後的事,那時候她已經是我的女朋友。
張沐爾打我一拳:「小子,地下工作進行得不錯啊!」
怪獸有點怪怪地看我和她一眼,我想他馬上就猜出了借錢的事。我有點尷尬,所以拍拍他的肩膀:「嗨,我想,圖圖可以當我們的主唱。」
張沐爾表現得很有興趣的樣子,因為圖圖實在比那個外語系女孩漂亮得多。
怪獸面無表情地把樂譜拿給圖圖。
「對不起。」圖圖推開,「我不識譜。」
我以為怪獸要發作,沒想到他卻好脾氣地說:「那麼你可以叫林南一彈給你聽。」
我拿過吉他之後就一切順利,圖圖的歌聲毫無懸念地征服了所有人。多愁善感的張沐爾甚至眼睛裡泛著小淚花:「太棒了!」他說,「這一下,我們就要出名啦!」
怪獸啪地給了得意忘形的張沐爾一掌,很鄭重地向圖圖伸出手:「歡迎你加入十二夜!」
圖圖有點不知所措地看著我:「這就行了?」
「行了。」我說。
怪獸殺風景:「不過,如果林南一不能在一個月以內教會你樂理,我們就換人。」
圖圖吐舌頭:「那你不如現在就換,我要多笨有多笨。」
她簡直說笑。我從來沒見過比她更聰明的女生。當然,圖圖不是個好學的女孩,不然她可能早就考上名校,她甚至有點厭學,在我跟她講移調和轉調的時候,她不耐煩地踢了我一腳:「為什麼我要學這些?為什麼我要加入那個破樂隊?」
「為了我。」我說。
她扁著嘴唇看天花板,好像在思考到底值不值。
最後她把手伸給我:「好,不過你可得記住,我這都是為了你。」
一個月之後,圖圖順利通過怪獸苛刻的考核,正式成為「十二夜」的主唱。
擁有女主唱的「十二夜」第一次亮相是在一年一度的大學生音樂節。上次我們亮相玩的是竇唯的《山河水》,因為太枯燥差點沒被觀眾轟下臺。而這一次,怪獸居然默許我們排了一首王菲的《誓言》,因為這首歌最能突出圖圖的音色。
「你說咱們這算不算跟現實妥協?」張沐爾偷偷問我。
「你得去問怪獸,」我沒主意地說,「他說有就有,他說沒有就沒有。」
而事實是,不管是妥協還是別的什麼,我們的「十二夜」在音樂節上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主唱圖圖也成為最耀眼的明星。很多男生圍在舞臺邊起鬨要圖圖的簽名,不過,到最後他們好歹弄清了,「十二夜」樂隊的吉他手脾氣很壞,誰要是站在他女朋友方圓一尺以內超過一分鐘,他都會用拳頭示意「滾開」!
在音樂節的閉幕式上,圖圖演唱了我們最得意的作品,《我想知道你是誰》。幾個月的時間,我們四個都在修改和排練這首歌,我和張沐爾在怪獸的主旋律上增加了更多表情,而圖圖的演唱,則是對這首歌的又一次提升,因為她的聲音,實在太美。
我知道,誰聽到圖圖唱這首歌,都會不能自拔地愛上她,至少我是這樣。唱到最高潮部分,「在你離開的第十二個夜晚,天空倒塌,星星醉了,漫天的雪燒著了,我的喉嚨唱破了」那一句,她的嗓音真的有些微的喑啞,一種莫可名狀的悲傷從她的聲音裡流露出來,而她壓抑著,壓抑著,直到最後一個高音,才不能控制地,讓眼淚迸發。
臺下掌聲雷動。
「嘿,你知道嗎?」張沐爾碰碰我的胳膊,心悅誠服地說,「你女朋友是個天才。」
我沉默。
我忽然有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