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可嘉

喜歡你 曾煒 第1頁,共2頁

女兒滿月的時候,宋研連夫婦異想天開地參照起老掉牙的方法,想通過「抓鬮」來看看女兒一生的愛好。

面對著一桌子的書、筆、化妝品、博士帽、珠寶、藝術品、錢幣、小車子、小房子、小衣服、巧克力……宋可嘉顫顫魏魏地伸出了她粉白的小胖手。

宋研連、何愛玲屏住呼吸,緊張地看著那隻小手在那堆東西上流連。

「還好,」當可嘉繞開巧克力的時候,何愛玲鬆了口氣,「她以後不會成為大胖子。」

看到女兒明顯地對珠寶不敢興趣,宋研連滿意地點了點頭:「她也不會是一個虛榮的女人。」

肥胖滾圓的小手一路向前攀爬,可嘉黑亮的大眼睛執著地盯著某樣東西,順著她的目光,研連欣慰地嘆了口氣——那頂光鮮耀眼的博士帽就在可嘉的正前方!

「看來,」他轉頭微笑著,「我這個生意人,也會有一個博士女兒了。」

「我可不希望她成為書呆子。」話雖這麼說,愛玲也忍不住笑了起來,「不過,要是她以後能進入哈佛、牛津讀個書什麼的,我也絕對不會反對的!」

「哇……伊……」

小女孩手舞足蹈地叫了起來,一定是成功抓取博士帽了!

宋研連連忙回頭,笑容卻在瞬間凝結。

「這是什麼?她手上是什麼東西?」

何愛玲也愣住了:「這是我妹妹從日本寄過來的卡通玩具,知道你不喜歡,所以我也沒給你看。只是,它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一定是你拿其他東西的時候不小心,一起放在這桌上了。」凝視著女兒,宋研連皺起眉頭,「這種東西,只有沒出息的人才會喜歡。」

這種東西,是卡通片《七色花》中小蓓的人物造型小玩偶,在超可愛的穿著粉紅色衣裳的小蓓手中,還捧著一束色彩斑斕的七色花朵。

而研連所謂沒出息的人,除了愛玲那不長進的妹妹何念玲外,現在更多了一個,正是他的寶貝女兒,宋可嘉。

不管父母如何皺著眉頭,神情如何失望,小可嘉依然歡天喜地地抱著小蓓,又是啃又是咬又是抓又是打,一面不忘吵吵鬧鬧地念念有詞:「……卡……哇……伊……」

三歲的時候,可嘉決定了她鍾愛一生的色彩——粉紅色。

在她的堅持下,從小玩具到兒童床到她小房間的牆壁顏色,通通都用上了粉紅色系,就連父母的穿衣顏色都橫加干涉。

拗不過可嘉的眼淚鼻涕,宋研連甚至穿上了粉紅色的襯衫和長褲,走在大街上,自己都覺得自己像個變態。

五歲,可嘉上了一次電視。

那是一檔展現小朋友才藝的節目,何愛玲好不容易找到熟人塞了紅包走了後門才讓可嘉得以在電視上亮相。

當夫妻倆坐在電視機前拿著錄影機的遙控開關,等待女兒的表演時,卻驚恐地看到一身粉紅色公主裙的可嘉大搖大擺地走到節目主持人身邊,不斷拉他的衣袖。

「叔叔,」終於引起了主持人的注意後,可嘉說道,「有沒有花朵話筒?我要對著花朵話筒唱歌。」

「沒有。」主持人拍拍她滿頭鬈髮的腦袋示意她離開。

「哦。」可嘉轉身想走,卻又停了下來,「叔叔,你的圍巾很好看。」她肯定地點點頭。

攝像適時地給了主持人一個特寫。

——那是一條粉紅色的領帶。

小學三年級,可嘉差點被逐出她所在的三(一)班級。

那是在學校的運動會上。天生缺乏運動細胞的可嘉卻偏偏被選上參加接力賽,還居然是最關鍵的第一棒。

雖然大腦缺氧,心跳加速,可嘉卻使所有人大跌眼鏡地成為了第一棒的第一名,順利地把手中的木棒交給了下一位。

直到心跳漸漸緩和,大腦恢復冷靜,她才猛然驚醒,從她手中接過接力棒的那個頭髮長長、個子高高的女生,不是三(一)班的。

犯下這樣低階的錯誤,出了這樣莫名其妙的糗,以後在班上還怎麼抬得起頭來?

可嘉越想越傷心,一進更衣室,便嚎啕大哭淚如雨下。光哭還不算——可嘉就近抱住了一個女生——總得借個肩膀靠一下,借件衣服擦擦眼淚鼻涕吧。

當暴風雨漸漸停歇,可嘉開始打嗝的時候,那個女生才冷靜地開了口:「喂,我們認識嗎?」

她個子高高的,頭髮長長的,看上去脾氣不太好的樣子。

儘管有些害怕,可嘉還是決定實話實說:「接力跑的時候,我是不是把接力棒交到了你的手上?」

「那又怎麼樣呢?」那個女孩雙手抱在胸前。

「可你不是我們班的!」可嘉說著,眼淚又上來了。

「那又怎麼樣呢?」女生簡單地問著同樣的問題。

「我……我會被班裡同學看不起的。」想到自己今後的悲慘命運,可嘉又是一陣悲從中來。

陌生女孩走到了自己的更衣箱旁,開啟箱子拿出校服:「這有什麼好擔心的?」她淡淡地說,「要是誰找你麻煩,你就來找我!」

更衣箱合上的時候,可嘉看見箱門上有「許明琪」三個字。

足足有兩個禮拜,集體榮譽高於一切的三(一)班同仁對待可嘉的態度就像秋風掃落葉那樣冷淡無情。

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某天,(三)班那個據說厲害得連六年級男生也打不過的插班生許明琪來到(一)班門前,把可嘉喊出來並大聲地問有沒有人欺負她以後,才開始逐漸好轉。

儘管還是會犯低階錯誤,儘管在班中可嘉還是不受歡迎,儘管她依然老是被嘲笑為「粉紅鼻涕」,可是,可嘉卻覺得越來越快樂了。

因為,她有了生命中第一個好朋友。

小學畢業,可嘉和許明琪進入同一所初級中學讀書。

每天一下課,可嘉便死拉活拽地拖著明琪到學校附近的小店,就算不買什麼,看看那些亮閃閃的小首飾、髮夾、別針、明星卡片,還有超可愛的小錢包、文具盒、圓珠筆,都覺得很開心。

明琪的興趣卻在那些男生喜歡的刀槍棍棒上,每當可嘉在文具店中流連忘返的時候,明琪通常在旁邊的租書店詢問有沒有新到的武俠小說和少年漫畫。

明琪依然有著長長的黑髮,苗條而修長的個子;可嘉也依然是天生有些捲曲的俏皮短髮,矮矮的個頭讓她始終坐在教室的第一排。

明琪最喜歡揉亂可嘉的短髮,這也是可嘉最討厭明琪的地方。

所有人都奇怪這兩個人怎麼會成為好朋友的,有時候連她們自己也想不通。

可嘉逐漸喜歡上了畫漫畫。

在她筆下的女孩總是漂亮得不可思議:鬈曲的長髮、有一半臉那麼大的眼睛、夢幻般的蕾絲裙。

她也曾試圖畫許明琪,每次都被明琪嘲笑:「拜託,我哪有你畫的那麼噁心?」

明琪是班上的數理化尖子,還得過奧林匹克數學競賽獎。

當可嘉跌跌撞撞連滾帶爬地考入市重點高中的時候,明琪卻連中考都不用參加,輕輕鬆鬆地就被保送進了同一間學校。

兩年後,宋研連生意失敗,為了抵債,他賣掉了黃金地段的豪宅,舉家搬進了宋家的老產業,位於這座城市西南角的一棟老公寓。

那是一棟法式建築,雕花的扶手和欄杆,旋轉的大理石樓梯,還有總是發出「哐哐」聲的老式電梯。

公寓周圍,是些低矮的石庫門住宅,以及一眼望不到頭的成蔭梧桐。

在那些綠色之中,更有一個帶著遊樂場的社群公園掩映其間。

比起以前的高樓大廈,可嘉其實應該更喜歡現在的老房子。

可是……

因為這次搬家,可嘉第一次嚐到了離別的滋味。

由於學校離得太遠,宋研連不得不替可嘉辦理了轉學手續。

她用所有的零用錢,給許明琪買了一整套《最遊記》,而明琪則找遍了她所能找到的小店,只為了送給可嘉一個粉紅色的飛天小女警。

可嘉把那個大眼睛的小女警掛在窗前。透過那扇拱形窗,她可以看見夕陽、別人家的炊煙和遊樂場裡的摩天輪與過山車。

那天晚上,在被窩中撒滿了眼淚鼻涕後,可嘉下定決心——即使不能天天見面,她與明琪的友誼也是會地久天長的。

整個高中,面臨黑暗而漫長的會考及高考,對可嘉來說,最幸福的事莫過於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幻想有天,會有一個白馬王子來到她的身邊,救出她這個困在城堡裡的粉紅公主,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白馬王子從未出現。

倒是高三的某天,明琪突然來到可嘉的家門前。

「明天這個時候,我可能已經在多倫多某間冰冷的公寓裡住下了。」

可嘉只當她在開玩笑,直到明琪拿出加拿大聖約翰大學的入學通知書。

那個初夏的傍晚,送明琪離開的時候,可嘉第一次來到社群公園裡的遊樂場。

已經快到下班時間了,那些大型的娛樂專案開始結束一天的歡樂,工作人員正在收工走人。

只是孩子們都不願意離去,戀戀不捨地一再蕩著鞦韆,繼續讓喧鬧撒滿這片場地。

在遊樂場的照相屋內,可嘉和明琪合拍了一套大頭貼。照片上明琪的笑容有些僵硬,而可嘉的眼裡則含著一大泡眼淚。

「拜託一定要保持你愛流淚的天性好嗎?」明琪使勁揉著可嘉短短的鬈髮,「要是五年後我回來,而你竟然沒哭,我一定會認不出你的!」

遊樂場的大鐘敲響了六下。

下班時間終於到了。

明琪也終於走出了可嘉的生活。

看著她在夕陽中離開,可嘉轉身回到了遊樂場。

摩天輪停止了轉動,鬼屋關上了大門,鞦韆架孤單地搖擺著。一分鐘之前這裡還是那麼的喧鬧,而一分鐘之後,就連這兒的空氣,都顯得那麼的……寂寞。

坐在鞦韆上,可嘉拿出一整包餐巾紙,正要以大哭一場來度過這個悲傷的夜晚時,小狼卻出現了。

小狼不是狼,而是一條長得有點像狼的狗。

在漸漸降臨的昏暗暮色中,冷不丁看見一隻體型龐大毛色金黃的動物出現在自己面前,任何人都會嚇一跳的。

可嘉的眼淚和鼻涕就是這樣被嚇回去的。

它慢慢向前靠近,可嘉正準備尖叫,卻看見了它搖晃著的尾巴和溫順聰明的褐色眼睛。

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去,狗狗用冰涼溼潤的鼻子聞了片刻之後,飛快地伸出舌頭舔了一下,弄了可嘉一手的口水。

就在這一刻,可嘉破啼為笑,也就在這一刻,她決定叫它小狼。

「小狼,你是誰家的狗狗?」可嘉輕輕撫摸它耷拉著的耳朵。

它的回答是趁機在可嘉的臉上又舔了一口。

那些原本準備著用來擦眼淚摁鼻涕用的紙巾,現在全貢獻在小狼的口水上了。

可嘉笑著擋開小狼朝她臉上直湊過來的鼻子:「這麼晚了,你為什麼還不回家?」

狗狗卻忽然豎起了耳朵,轉身看向遊樂園的深處。

「那邊有什麼?是不是你的主人在叫你了?」

可嘉順著它的目光看去,天色已暗,她只看見那裡一片綠色蔥籠,樹影婆娑。

小狼站起身來,順著小徑一路小跑著向前。

「小狼!」

可嘉從鞦韆上站起來,身不由己地跟隨著那道黃色的身影。

夜色漸漸籠罩,月亮掛在天邊,淡淡地把它的光芒撒向這片寂靜的樂園。

微風拂過,傳來梔子花、夾竹桃和不知名花草的清香。

不知為什麼,可嘉覺得心跳有些加速,空氣中有一絲莫名的期待和夢幻感覺。

——小狼會把她帶向何處?

——而在那片綠蔭叢中,等待她的將是怎樣的一場邂逅?

穿過香樟樹林,從遊戲機房旁經過,再繞過那片灌木叢。

小狼終於停下了腳步,衝著前方嗚咽了兩聲。

可嘉慢慢走近,瞪大了雙眼。

路的盡頭,在夾竹桃和香樟樹的包圍中,是一座她見過的最漂亮的旋轉木馬。

月光下,那座旋轉木馬有著深紅色的尖頂和流蘇,墨綠色的柱子,還有馬兒……那些白色、赤色、咖啡色的駿馬圍繞其中。

雖然沒有了白天的勃勃生機,雖然電源已經關閉,雖然寂靜無人,但是……

在那些停止旋轉的木馬身上,卻依然有種名叫生命力的東西,讓它們神采飛揚,栩栩如生。

好不容易翻過那道上了鎖的欄杆,走上旋轉木馬的臺階。

她從沒有想到,在綠蔭迭障中,掩藏著的,竟是這樣的驚喜。

可嘉來到一匹白色的木馬跟前,它有著黑色的眼睛和飛揚的鬃毛。

靜靜地站在一邊的小狼忽然有些騷動,低低地叫了兩聲。

「小狼?」可嘉有些詫異,「怎麼啦?」

小狼的目光凝視著她身後的某處,金黃蓬鬆的尾巴熱情地搖晃著。

可嘉轉過頭去。

就在這一瞬間,那些垂掛在流蘇和柱子上的小燈忽然亮了起來,那明亮溫暖的黃色光芒使得這座旋轉木馬在剎那間顯得輝煌而充滿歡樂。

音樂也響了起來,是可嘉在幼兒園的時候曾經領唱過的《歡樂頌》。

接著,木馬開始旋轉。那匹白色的馬兒從她面前跑開,跟著是黃色和紅色的……大柱子後不斷有不同色彩的馬匹奔跑而出,在可嘉的凝望中,一匹黑色的木馬從柱子後探出了它的腦袋。

然後……

然後,在那年的夏天,可嘉考進了大學。

就像滿月時那次「抓鬮」所預示的那樣,別說牛津哈佛,就連這個城市中稍稍有些名氣的高等學府,可嘉都沒出息地進不了。

寄來入學通知書的,是一間名不見經傳的藝術類院校,而可嘉就讀的專業,也是最最大路的平面設計系。

入學之前,愛女心切的宋研連先到學校去探探路,才走到校門口,心就已經涼了半截。

「世青高等藝術學院」這個頗有氣勢的名字,刻在一塊小小的木匾上,掛在一幢披滿爬山虎的老式建築的小小的門洞旁,就連旁邊的公共廁所都比這個校門來得顯眼。

進去之後,更是鬱悶。

從前門走到後門用不了五分鐘的時間,一間教學樓,兩幢宿舍樓,一片五十平米左右的水泥地算是操場了,而邊上看著像腳踏車棚的地方據說是食堂。

不幸中的萬幸是,這所「大學」離家很近,這樣一來,可嘉就可以住在家裡,而不必和那棟兼作招待所的宿舍樓發生任何關係了。

再然後,身為世青高等學院大三學生的宋可嘉,才剛開學,就面臨著人生的一個重大事件。

——她要訂婚了。

2004年9月。

坐在梳妝檯前,可嘉看著鏡子中的自己。

一襲淺粉紅色的露肩針織連衣裙,勾勒出她纖細美好的身材。短髮留長了,鬈曲地披在肩上,劉海巧妙地遮蓋住頭上的那道疤痕。

她的目光從頭髮轉移到了自己的臉上。

鏡中的她下巴尖尖的,眉毛有些短,眼睛有些圓,鼻子有些翹。明琪曾笑話她只要再黏上幾根鬍鬚,就能直接去參加歌劇《貓》的演出了。

——她從來就不是美女。可是,她那清澈明亮的眼神、可愛俏皮的微笑和豐富生動的表情卻即將為她帶來幸福。

輕輕的敲門聲打斷了她的思路。

「可嘉,」景謙的聲音在門外響起,「準備好了嗎?」

她轉過頭:「好了,你進來吧。」

門開了,一個修長挺拔的身影站在門邊,帶來一絲溫暖和煦的氣息。

袁景謙。

f大經濟學院的高材生,才華橫溢的大學生聯誼會主席,所有女孩心目中的白馬王子。

他看著她微笑:「你好漂亮!」

可嘉笑了,可愛的鼻子微微皺起,笑意在眼中盪漾開來。

他才是真的好帥。

因為今天的場合,他雖然穿得比較正式一些,卻也是最簡單的搭配。

白色襯衣黑色長褲,這樣無味普通的打扮,可是,在他穿來,卻依然顯得卓爾不群。

可嘉至今都還記得見到他的第一眼。

——那是在仁和醫院裡。

從長長的昏迷中逐漸恢復意識,可嘉慢慢睜開有些刺痛的眼睛。

映入眼簾的,是滿目的白色,和床邊的一抹嬌嫩的粉紅。

粉色,是花瓶中怒放的玫瑰;而白色,則是白色的牆、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單,還有一個穿著白色t恤的人影。

眼睛好難受,總有想流淚的感覺。

身邊那道白色的身影慢慢向她低下頭來。

總算,在她的視線中出現了第三種顏色:褐色。

——那是他眼睛的顏色。

看著那雙淺褐色的雙眸,看著他嘴角那抹溫暖的微笑,淚光盈然中,可嘉忽然有種感覺,感覺自己就像被下了詛咒而沉睡千年的公主,醒來所見的第一個人,不論是王子還是乞丐,她都會與他——發生一段故事。

陌生人俯下了身子:「你……」

彷彿就在忽然之間,病房裡湧進一大票人:父母、醫生、護士……

緊接著,耳畔堆滿了嘰嘰喳喳的聲音。

最嘹亮的嗓門莫過於她的老爸。

「可嘉!可嘉!你醒啦!……」

儘管覺得自己難受得像是塞在垃圾桶裡的垃圾,可嘉還是幽默地眨了眨眼。

老媽則一反往常的冷靜,聲音中添了許多她不熟悉的煽情效果:「可嘉……你總算醒過來了,你要是醒不過來,我……我也陪你一起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