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古代漢語 王力 第2頁,共2頁

60.【館】

招待所,客舍。左傳襄公三十一年:"乃築諸侯之~。"又動詞。住,安置。左傳僖公五年:"師還,~於虞。"孟子萬章下:"帝~甥於貳室。"(帝:帝堯。甥:壻,指舜。貳室:副宮。)引申為華麗的房屋(後起義)。王勃滕王閣序:"臨帝子之長洲,得仙人之舊~。"

[辨]館,舍。"館"和"舍"是同義詞,都是館驛或客舍。所以"館舍"二字可以連用。戰國策趙策二:"今奉陽君捐館舍。"(捐:拋棄。捐館舍,婉言指死。)當然,"舍"字的其他意義則是"館"字所不具備的。

常用詞(二)62字

辭謝責讓爭使令屬託往來去從違即就趨赴戰擊引卻馮據約解釋具給計謀會習疾病餓厭衰崩

匱困侈靡寡少微強固再三

帝后王侯子息宗廟詩書禮樂

61.【辭】

(一)口供。尚書呂刑:"兩造具備,師聽五~。"(兩造:訴訟的雙方。師:獄官。)漢書趙廣漢傳:"有詔即訊,~服。(訊:審問。)

(二)言詞,話。呂氏春秋察傳:"~多類非而是,多類是而非。"引申為言之成文的,文辭。易經乾卦:"修~立其誠。"論語衛靈公:"~達而已矣。"這種意義與"詞"相通,後來常寫作"詞"。引申為口實,藉口。三國志吳志周瑜傳:"挾天子以徵四方,動以朝廷為~。"

(三)文體的一種。曹丕典論論文:"王粲長於~賦。"文心雕龍辨騷:"名儒~賦,莫不擬其儀表。"又如書有"楚~",文章有"歸去來~"。

(四)不受。論語雍也:"與之粟九百,~。"引申為推辭。左傳僖公三十年:"~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又為告別。戰國策趙策三:"遂~平原君而去。"又為躲避。如說"不~辛苦"。

按:說文於第一義寫作"辭",其他義作"辭"。實際上,二者同音,是可以通用的;而且即使在第一義,古書一般也都作"辭",不作"辭"。

62.【謝】

(一)道歉。戰國策齊策四:"宣王~曰:'寡人有罪國家。'"又:"封書,~孟嘗君。"又趙策四:"入而徐趨,至而自~曰。"又魏策四:"秦王色撓,長跪而~之。"注意:在上古漢語裡,這種意義最為常見。

(二)辭。禮記曲禮上:"大夫七十而致事,若不得~,則必賜之几杖。"(致事:退職。)史記儒林列傳:"~絕賓客。"成語有"閉門~客。"

(三)告,告訴。古詩為焦仲卿妻作:"多~後世人,戒之慎勿忘!"

(四)對別人的幫助或贈與表示感激。漢書張湯傳:"嘗有所薦,其人來~。"按:這與現代的意義一樣,但上古罕見。

(五)衰退,凋謝(後起義)。範縝神滅論:"形~則神滅。"杜甫九日詩:"干戈衰~兩相催。"

63.【責】

(一)讀zhài,債務,債款。戰國策齊策四:"先生不羞,乃有意欲為文收~於薛者乎?"按:這個意義在上古都只寫作"責",後代才寫作"債"。

(二)要求。左傳桓公十三年:"宋多~賂於鄭。"(賂:財物。)引申為對別人或自己道德品行上的要求。論語衛靈公:"躬自厚而薄~於人。"今成語有"求全~備。"再引申為用言語批評別人。戰國策趙策三:"梁客辛垣衍安在?吾請為君~而歸之。"

(三)責任。孟子公孫丑下:"有言~者不得其言則去。"

64.【讓】

(一)責備。左傳僖公五年:"公使~之。"史記項羽本紀:"二世使人~章邯。"

(二)退讓,不跟別人爭奪權利,跟"爭"相對。這是儒家所提倡的一種社會道德。戰國策趙策三:"魯仲連辭~者三,終不肯受。"禮記禮運:"刑仁講~。"引申為謙讓。論語先進:"其言不~。"又衛靈公:"當仁不~於師。"

(三)把權益和職位讓給別人。尚書舜典:"禹拜稽首,~於稷、契暨臯陶。"論語泰伯:"三以天下~。"[禪~]以帝位讓給別人。後漢書逸民傳論:"恥聞禪~。"引申為先人後己,避讓。如"~路","~座"。

65.【爭】

(一)跟別人搶著要同一個東西。左傳隱公十一年:"公孫閼(è)與潁考叔~車。"引申為競爭。左傳成公三年:"晉未可與~。"戰國策楚策一:"自以為無患,與人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