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八九章 感動的哭了

極品家丁 禹巖 第2頁,共2頁

暮色中,十數匹精壯的突厥快馬疾速奔來,馬上的騎士穿著寬大的胡服,風馳電掣中。身體緊緊伏在馬背上,便像是隨時準備出鞘的弓箭。偶爾露出地滿是虯髯地臉頰。隱隱有種凜冽的殺氣。

夜色將起。草原上四處都是這樣的快馬。部落之間又是各自為政,誰也不會去注意這十數人地馬隊。

「籲——」前面領頭一人熟練的拉住馬韁。突厥大馬的步伐便緩緩減慢了下來。他引馬輕踏了幾步。轉過頭道:「將軍,慎行!這裡離克孜爾僅有二十里地路程了。」

「二十里?」林晚榮將突厥長袍往下拉了拉,露出被遮掩住的臉頰。眼珠子骨碌碌的轉,警惕的往四周打量著:「這是哪裡來地胡人。一陀一陀的,好幾百陀呢!他們離克孜爾只有二十里。怎麼不進城去?」

從昨日許震傳回第一個訊息。到今日午後地第二次回報。祿東贊率領地十萬大軍已經行出三百里開外。早已憋足了勁地林將軍令旗一揮。全軍疾速前進。大華鐵騎的步伐,已經踏到了克孜爾外圍。距離胡人王庭,最近處僅有一百三十里,他們甚至可以感覺到胡人地呼吸了。

在這稍微地火星都能點燃大戰地關鍵時刻,林晚榮早已不滿足於僅僅依靠斥候的回報了,沒有親眼看到克孜爾的情況,他心裡總不踏實。這才趁著暮色,與胡不歸親自前來探察。

真地是好幾百陀呢!胡不歸忍住笑道:「將軍,這些都是來參加叼羊大會的各部落精英,後天這草原盛會便要舉行了,他們不借著最後地功夫練練,跑進城去幹什麼?」

「這些都是來參加叼羊大會的?」林晚榮驚了聲,草原上奔騰地隊伍中,駿馬風馳電掣,馬上地騎士們輾轉騰挪、彎扭跨跳,各種高難度動作頻現,就像玩雜耍一般,身子彷彿長在了馬背上。

胡不歸點點頭:「對。這每一個馬隊,都是一個胡人部落地精英,你看,他們還有自己地旗幟。」

果不其然,在那成片地帳篷營房中,飄舞著各自不同的旗幟,鷹旗、狐旗、兔旗,每一個部落地標誌都與眾不同。林晚榮嘿了一聲,指著稍遠處的一座營房笑道:「還有麻雀旗?這胡人還真夠標新立異的!」

胡不歸掃了幾眼,只見那旗幟上畫的是一隻神氣活現的小鳥,驕傲的仰頭高飛。老胡實在忍不住了:「稟將軍,那個,那個不是麻雀!」

「不是麻雀?」林晚榮皺眉道:「難道是斑鳩?!到了草原,基因突變了,斑鳩都生成這樣了——還不如麻雀呢!」

老胡臉漲的通紅:「將軍,這個,既不是麻雀,也不是斑鳩,它叫做百靈鳥,咳,咳,會唱歌的那個百靈。用百靈鳥做旗幟,意喻該部落輕巧靈便、能歌善舞。」

「原來是百靈啊,」林晚榮啊啊了兩聲,憤慨道:「胡人的畫技實在太差,我沒把它認成蒼蠅,就已經是便宜他們了!」

「湖由(好)——」他話聲未落,便聽那「蒼蠅」部落裡傳出一陣興奮的大

人急忙放眼望去。

只見「蒼蠅」部落的馬隊中,十匹駿馬奔跑如飛。一個胡人身抱馬背,半懸於馬腹下,那神駿的突厥大馬背上光溜溜的,既無馬鞍又無腳踏,像風一般疾馳。那胡人呼啦一下,在馬腹下轉了個圈。卻又從另一邊翻身上來,接著又兩個三百六十度旋轉,連續從馬腹下穿越、翻身。一口氣做了三次。這騎手卻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動作乾淨漂亮、英姿颯爽。旁邊觀戰的胡人掌聲雷動。羨慕之極。

林晚榮看地眨眼,***,抱著匹母馬連轉三圈。他不暈嗎?這傢伙不去跳探戈太可惜了!!

論起馬術,畢竟是在馬背上歷經了無數的生死,林晚榮也算得上精熟,但與這突厥人比起來。實在是大有不如。即便是身處敵對,但對於突厥人地馬術,所有人中沒有一個不佩服地。

「這個百靈鳥部落。咱們叼羊地時候,最好還是不要碰到。」林晚榮吭哧了良久,終於冒出這麼一句。

胡不歸深有同感的點了點頭。還沒說話。便聽另一面傳來急促的怒號和憤怒地喊殺聲。回頭看去,只見數百匹快馬像是疾烈的旋風,刷的劃過草原。

一隻血淋淋的羊頭,不時被拋起,落在遠遠地地上。數百名突厥人發瘋般向前衝去。手中的彎刀毫不留情的朝前面地同族砍去。雙方分成兩派。混戰成一團。誰搶到羊頭誰就是最慘的。

林晚榮目瞪口呆:「叼羊還能用刀?***,這到底是叼羊還是砍羊?!」

「當然用刀了。」胡不歸嘿了聲道:「將軍,你沒見過這叼羊大賽,不瞭解也是正常。待末將與你說說。這叼羊。其實是不叼羊頭地。每逢叼羊大會前,突厥人都要宰殺幾頭肥羊。割去頭和蹄,再把羊放在水中浸泡。還要往羊肚裡灌水。這樣羊身才能堅韌。比賽時不會被扯爛。」

這個倒好理解。林晚榮點了點頭:「那又要刀幹什麼呢?難道是割羊肉不成?」

老胡搖頭:「不是割羊肉。而是砍人地。每逢叼羊大會開始,突厥人都會選出一名發令之人。由他將羊身放在草原中心。參加比試的各隊,少則數十人,多則上百人,每人騎一匹高頭大馬,離那羊身的距離都要相等。只等一聲令下。各隊放馬鬨搶。每一隊都會有分工,衝搶、掩護和阻擋。不管你用什麼手段,拿刀砍,拿槍捅,只要能從對方手裡搶到羊,並率先到達目的地,你就是勝利者。」

林晚榮打了個冷戰,這哪裡是叼羊大賽,分明就是砍人大賽啊。胡人果然是胡人,那蠻性都不一般,搞出的叼羊大賽,比橄欖球都具有觀賞性,還帶著血絲地。

「不過,胡人當然也不會傻到自我殘殺地地步。上陣之人除了要蒙上面罩、防止結下私怨外,各隊攜上場地刀槍,也必須是未開鋒的,也就是咱們所說地鈍刀,事先都會經過檢查,一般砍不死人的,頂多就是缺胳膊斷腿。而像我們現在看到的這個部落,拼地雖兇,也只是在進行實戰演練而已,比那真正的叼羊大會,還差地太遠。」

鈍刀子就不是刀了嗎?聽老胡一介紹,林晚榮心裡頓時嗖嗖的涼了,這叼羊大會,也不是那麼好玩地。要是把小命丟在了胡人地叼羊場上,那才真是大華最大地笑話。

「那個,胡大哥,我仔細想了想,」林晚榮嚴肅道:「如果一定要叼羊,咱們還是先選那個百靈鳥吧。現在看來,和這邊地大刀比起來,百靈鳥完全就是花拳繡腿了。」

一句話說地眾人哈哈大笑,其實大家都清楚,要說弱,還就數他們自己最弱了。

「胡大哥,那我們要怎麼報名?!」

老胡微微搖頭:「不用報名,這叼羊大會講究的就是隨到隨戰。只要還有人敢叫板,任何一個勝利者都必須無條件應戰,不管你已經打了多少場,當然,已經失敗地部落就沒有叫板的權利了,而那些叫板的部落,也至少要戰滿三場才有資格。所以說,這叼羊大會的勝者,才是真正的草原勇士。而為什麼草原各部落都會把精英派到叼羊大會上來,也就是這個道理了。」

突厥人果然夠兇悍,這樣選出來地草原勇士才是眾望所歸。林晚榮嗯了聲:「既然這叼羊大會是一定要去的,我們現在也不用管他。胡大哥,我們再往前探探,去看看克孜爾。」

「不可,前方太危險!」胡不歸話聲方落,便聽大地激烈的顫抖起來。遠處掀起漫天煙塵,密密麻麻的突厥鐵騎,像是劇烈奔騰的洪水,向著他們席捲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