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福斯·巴克利瀏覽著星期四早晨的報紙,興致盎然地閱讀有關福特郡初審的報道。看見記者和畢更斯先生都提起了他的名字,這些帶有貶抑性的評論遠不如名字上報的事實來得重要。他並不喜歡畢更斯這個人,但傑可在鏡頭前向記者提到他使他很高興。
兩天以來鎂光燈的焦點都集中在畢更斯和被告身上;也該是地方檢察官登場的時候了。畢更斯不該指責任何人喜歡作秀。因為陸希恩·魏爾班是在審判前後操縱新聞界的專家,而傑可正是他的高徒。然而巴克利並無怨恨之意。他很高興。想到這是一場漫長而醜惡的官司,也是他第一個真正暴光的機會,便使他沾沾自喜。
他期待著星期一的到來,那是福特郡5月法庭開始的第一天。
他今年41歲。9年前他初次當選時是密西西比州最年輕的地方檢察官。現在他的第三次任期已過了一年,正是一展雄心壯志的時候。他也該轉任另一項公職了,比如說州檢察長,或是州長。然後進軍國會。他一切都計劃好了,但在第22司法區(包括福特,泰勒,波克·範布倫和米爾伯郡)之外他並不出名。因此瑞福斯最需要的就是打贏一場轟動、醜惡、充滿爭議且人人皆知的謀殺官司。
他抵達位於波克郡法院的辦公室時,很高興看見二隊攝影人員在他的接待室等他。瑞福斯解釋他很忙,一面說著一面看錶,但他或許可以抽空回答一些問題。
他安排記者進入他的辦公室,他本人則堂皇地坐在大書桌後的皮椅中——記者是從傑克森來的。
「巴克利先生,你同情海林先生嗎?」
他嚴肅地一笑,顯然陷入沉思:「是的,我的確同情他。我同情任何有小孩被強暴的父母。真的,但是我個人所無法原諒的,以及我們的制度所無法容忍的是這種自以為是的正義。」
「你有小孩嗎?」
「有。我有一個小兒子,兩個女兒,其中一個跟海林家的女孩同年,要是有人強暴我的女兒,我一定悲憤不已。但我希望我們的司法系統能有效地制裁強暴犯。我對制度有信心。」
「那你認為被告會被判有罪了?」
「當然。我只要決心定罪,通常都會成功。這件案子我打算定罪。」
「你會要求判死刑嗎?」
「是的,這件案子擺明了是預謀殺人。我想他被送進毒氣室也算罪有應得。」
「被告的辯護律師畢更斯先生說大陪審團可能不會起訴他的委託人。」
巴克利嗤之以鼻:「畢更斯先生不該這麼天真。大陪審團會在星期一審這件案子,當天下午我們就可以拿到起訴書了。我可以向你們保證。真的,他不該這麼天真的。」
「你想本案會在福特郡開庭嗎?」
「我不在乎在哪兒開庭,我會定他的罪的。」
「你預料被告會以精神失常為由來辯護嗎?」
「我不排除任何可能性。畢更斯先生是一位非常稱職的刑事律師。我不知道他會使用何種策略,但密西西比州檢方會有所準備。」
「有沒有認罪的可能?」
「我不相信被告會認罪以求減刑。畢更斯也不來這一套,我想不會有這種事。」
「他說在謀殺案上他從來沒輸給你。」
微笑立刻消失了,他的身子傾向桌面,嚴厲地望著記者:「沒錯,但我敢打賭他沒有提到幾件持械搶劫和重大竊盜案件吧?我也不是沒贏過。更精確一點來說。90%的案件都是我贏。」
攝像機停了,記者謝謝他抽空接受訪問。沒問題,巴克利說,隨時歡迎。
伊柔慢慢走上樓,在大書桌前站定:「畢更斯先生,昨晚我和我先生接到一起恐嚇電話,剛剛在辦公室又接到第二起。我不喜歡這樣。」
他指著一張椅子:「坐下,伊柔。那些人說什麼?」
「他們並沒有說髒話,只是威脅。他們因為我替你工作而威脅我。說我會因為替一個喜歡黑鬼的人工作而後侮。打來這裡的電話則恐嚇要傷害你和你的家人。我好害怕。」
傑可也很擔心,但為了讓伊柔安心,只好笑了笑。星期三他已經打電話給歐利,告訴他那些打到他家的電話。
「去把電話號碼改了,伊柔,我付錢。」
「我不想改我的電話號碼。這個號碼已經用了17年了。」
「好。你還有什麼事?」
「我想你不該接下這個案子。我——」
「我不在乎你怎麼想!我不是花錢請你來想我的案子的。如果我要知道你的想法,我會問。我沒有問你就別多費唇舌。」
她憤然離去。傑可又打了個電話給歐利。
一小時之後伊柔透過對講機說道:「今早陸希恩打電話來,他叫我複製一些最近的案子,要你今天下午給他送去。他說你已經有5個星期沒去他那兒了。」
「4個星期。把案子複製好,我今天下午送去。」
陸希恩大約一個月來辦公室一次,或是打個電話。他閱讀案件記錄,隨時吸收法律新知。他除了猛灌黑牌威士忌和炒股票之外無事可做」
紳寶車停在骯髒老舊的保時捷車後面,然後傑可就把案件遞給陸希恩,他們之間互不招呼,連聲哈囉都沒有,他只把複製的案件遞給一言不發的陸希恩。兩人坐進前廊上的搖椅,俯瞰克連頓。
「恭喜。」
「恭喜什麼?」傑可問,
「海林的案子。」
「為什麼要恭喜我?」
「我從來沒接過這麼大的案子,雖然以前有些案子也不算小了。」
「從哪方面而言算是大案子?」
「宣傳。曝光。這是律師這一行的精要所在,傑可。如果你沒沒無聞,就只好餓肚子。」
「陸希恩,」傑可平靜地打斷,「這我們已談過許多次了。還是討論海林的案子吧。」
「好,好。我敢打賭努斯一定會拒絕更改審判地點。」
「誰說我要要求更改的。」
「你若是不要求就是笨蛋。」
「為什麼?」
「簡單的統計數字,本郡有26%是黑人。第22司法區裡的其他郡至少都有30%的黑人。範布倫郡有40%。那就是說可能有更多的黑人陪審員。如果改了審判地點,陪審席上坐著黑人的可能性就增加了。如果在這裡開庭,你就要冒著陪審團全是白人的險。相信我,本郡全由白人組成的陪審團我見多了,你只需要二個黑人,使陪審團無法達成決議,使審判無效,」
「但那樣還是會重新再審。」
「那就再使它無效啊。三次以後他們就會放棄了。陪審團無法達成決議,在巴克利的成績單上等於是負分。第三次審判後他會放棄的。」
「所以我只要告訴努斯我要將審判地點改到黑人較多的郡,這樣黑人陪審員就會比較多。」
「你要這麼說也可以,但要是我的話就不會。我會用那套未審先轟動,社群有偏見之類的老套廢話。」
「你知道努斯不會相信的。」
「當然不會。這件案子太大了,而且還會更轟動。新聞界已經插了一腳,而且已經開始審判了。每個人都聽說過這件事,不只是福特郡的人而已。本州的每一個人都有先入為主,認為他有罪或無罪的成見。所以,幹嗎要更改審判地點?」
「那我為什麼要要求更改?」
「因為等那個可憐的傢伙被定罪,你得有藉口上訴。你可以宣稱由於審判地點沒有改變,以至於他無法得到公平的審判。」
「多謝你的鼓勵。將審判地點改到其他區域,像三角洲一帶的機會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