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最好別愛我 席絹 第1頁,共2頁

「臺北傳情頌」花店。

我蹲在一桶綠玫瑰前面,看著淡綠的色澤發呆;渾然忘了老闆阿怪要求我剪葉去刺做苦工,以回報他收留鍾昂住宿在這兒的恩情。

當然我是可以帶鍾昂回我臺北的小窩共宿啦,反正有房間。但基本上我不會傻到讓對我有企圖的男人步入我的地盤。谷亮鴻那傻小子之所以成了特例,是因為我看準了他的「戀慕」只是一種錯覺。我與他之間哥兒們的情誼比男女之情超過更多。

但鍾昂不同。我從沒這麼深刻的感覺到男人對我有所圖的氛圍;朱棣亞沒有,其他人都沒有,就連小谷也不過是因為不曾情竇初開過,所以自以為很愛我。如今那小子不也追去日本了?恐怕這次當真是被愛神k中了(他自然又成了我哀悼的事件之一)。

愛情呀--真是令人喪氣。

阿怪猛然由百合花叢中蹦跳起來的身影狠狠嚇了我一跳,並且呻吟了起來。又來了!

就見他死氣沉沉的眼突然晶亮,且死死瞪向門外某一點,雙手就這麼一撈--這回撈到的是一束剛進貨的滿天星口然後大步奔跑出去!

不必看也知道這個怪男人又相到什麼美女,莫名其妙送人花去了。

雖然他送花的怪異行為曾遭受多次鉅創--例:被美女的男朋友毆打或撂話,被美女甩巴掌當神經病看;被拒收;或嚇壞美人,尖叫跑開--但他仍戒不了這種怪異行為。我實在是敗給他了,並且奉送他「小怪」的美名。

我與他相識當然也是這麼結緣的。一年前與友人在對面餐廳吃飯,才出飯館哩,就有一個長相斯文,行為卻怪異的男子送我一盆「火焰草」,我好笑之餘,情商著要求換一束百合花才要接受,但他抵死不肯,花硬塞在我手中就要走回花店。接下來他便以一下午的時間徹底瞭解惹到我的下場。

然後,每次我上臺北時一定會賴在這追討一壺花草茶喝。偶爾偶爾也介紹一些人來這邊打工。像半年前被我扭來這裡當免費工人的張博寬,如今已成了另一家分店的店長兼股東了--誰說坐過牢的不良少年沒前途?

阿怪的奇怪就在這裡--我對他做什麼,他都無異議的接收;只不過更加相熟了之後,他小子也懂得回整我。真正是學壞了。

不一會,我看到阿怪臉上含笑的走進來,顯然這次的美女很給面子,收下花了。

「我真懷疑這種怪癖不改,你哪一年才娶得到老婆。」我嘆氣。

「我喜歡欣賞美女,但不想收藏任何一個。」

「如果美女們知道佇守這片小小店面的老闆其實是十來家花店的總負責人的話話,你的行情一定會暴漲。」我是不知道他家底如何啦,但能在一年內開十一家分店的人,肯定也是有錢人等級。

「你一直介紹人來,我又不喜歡與人相處太久,只好開店打發他們了。」

是的,他這人容易厭煩。通常將員工教會了一切事務後,立即代為安排出路,留自己守在這十坪大的花店拈花惹草。地方不大,正好夠他一個人消磨時間。大抵上來說,阿怪是孤僻的。

這時,樓上傳來飯菜香,我與阿怪不約而同的深嗅了好久,我感動道:「聞起來似乎很好吃的樣子——」

「嗯,芋頭排骨湯、粉蒸豬肉、青椒炒牛肉——」阿怪已魂不守舍的飄了上去。

「喂!不顧店啦!」我叫他。

他酷酷的往下看殿後的我:「你以為你是來做什麼的?工友!」

嚇!太過分了!這傢伙真的學壞了。我悶著氣去關上門,掛上「暫停營業」的牌子,才飛奔上樓。

誰會料到鍾昂有好手藝呢?

雖然我不是美食至上的人,但不可否認偶爾吃到好吃的食物,足以令人痛哭而淚下。嗚——我開始後悔沒帶鍾昂回去住我那裡了啦。比起失心的恐慌,有好料可以吃才重要啦。

「吃飯了。」

鍾昂在二樓的入口等我,圍裙還沒脫下,卻已幫我準備好了餐具、盛好飯。

一時之間,我不小心讓感動進佔太多。

我不是居家型的女人,但我會被每一次偶發的情境所撼動。這個男人——為什麼會喜歡上我?

畢竟我沒有為他做過什麼,不是嗎?

※※※吃完飯,阿怪出門送花去了,也不怕店被抬走,居然就丟下一切走人。我必須說我個人似乎生來要認識一些怪人的;上天待我著實不薄。

只不過,留下我與鍾昂眼瞪著眼、面對著面,實在有點詭異。今天該做的事又俱已做完(去看朱婭的母親,以及陪鍾昂去流浪動物之家拜訪——),我便開始坐立不安了起來。我討厭死了自己的扭捏,完全失去平日的大闊大氣,活似個思春小娘兒似的——咦?我好像在侮辱自己的性別?哎!不管啦,反正意思有表達到就好。

他驀地笑了出來,讓我心頭亂怦了下。

「笑什麼?怪人,你一定被阿怪傳染了。」

「我令你困擾嗎?」他問。

「憑你?少來。沒有人可以困擾我,只不過當我面對摸不透的事物時,有點戒慎罷了。」這個男人最可怕的是當他無所圖時,溫文善良兼爛好人一個;但當他決定執著某件事時,卻是必定貫徹始終的,一如當一名貧窮獸醫,以及--追求我。

我會悸動退卻,是因為了解他性格中的韌性及特質。恐於無力招架之下,我懷疑可全身而退的機率有多少。

「原本,我以為我不會結婚。」

「是,我個人也認為婚姻實在不是一種有人道的制度。」

「但,婚姻卻是可以留住自己欣賞的女性的好方式。」他笑,眼中瞭然我的把戲,令我好洩氣。

「我沒這個榮幸登上令你欣賞的女性的寶座。」

「菲——凡,呃,我可以叫你菲凡嗎?」他問著。

叫都叫了,我還能說不行嗎?我頹喪的點頭。

「我不想造成你困擾的。但原諒我沒有追過女孩子,所以方法粗劣得今你厭煩。我更不想趁人之危,在你婚變最脆弱傷心時表白。我只是想讓你知道,除了你丈夫之外,還有人深深受你吸引。」

「可是也得看我接不接受呀!鍾昂,你很不錯,但不能因為我欣賞你就把滿腔的情意往你身上丟。事實上我欣賞過的男人很多,要是全嫁了,保證打敗玉婆的紀錄。不要因為欣賞而去愛上一個人,求你。」

他臉上的笑意與眼中的情意未變分毫,讓我好洩氣。

「為什麼不讓人來愛你呢?」

「我只要友情,不要愛情。」我為什麼要與他剖心對談呢?他又不是朱棣亞。可是——可是他有一雙很容易讓人傾訴的眼,許多事,便不自覺的說了。

「我沒追過人,所以不知道什麼方法最正確;你也沒愛過人,不曉得愛情的滋味。我努力在摸索,為什麼你卻試也不試?」

我挑眉。

「只能說那不是我好奇的。我只忙我有興趣的事,至於那些連好奇心都挑不起分毫的東西,我為什麼要去試?」

他的臉色有一瞬間的挫敗,但很快又收拾好。

「你--是在拒絕我嗎?還是拒絕所有男人?」

「應該是所有男人吧,情呀愛的,簡直是煩死人。」最近我身邊看到的還不夠多嗎?為什麼我也得身陷其中?我腦中飛掠過無數對相親相愛的情侶景象,令我不自禁的咕噥:「愛情讓我不斷的失去。男人、女人,都一樣,全自己築成一方宇宙,而我——而我——只是外人而已。」在心底最深處,原來我一直是這麼悲嘆著的。

一個感觸勾引出另一個感觸,我將眼光放向玻璃窗外,任由車水馬龍在我面前流轉來去。

「我是喜愛看有情人終成眷屬的。但「成眷屬」之後,便代表著結局;王子公王不再有波折,從此過著自己的日子,生活中有甘苦則共嘗共度,不需再有旁人敲邊鼓助興。那麼那些配角甲乙丙又如何?那些身為主角們朋友的人又如何?功成身退,退出這方力促而成的宇宙。我們這是在做什麼呢?為什麼每一次落幕時,我的失落感會那麼重?我與朱棣亞沒有愛情,我與小谷也沒有,但好歹朋友一場,看著他們一一尋到了幸福,我可以祝福,卻對愛情更加退縮。」想一想也好笑:「我喜歡每一個事件的過程,可是卻討厭尾聲的到來。可能是因為--沒搞頭了吧!所以我的人生像在盪鞦韆,總是又高又低,也高也低,在每一次的亢奮與跌宕中輪迴。」

「但是——你卻是一則傳奇。」他輕輕在我耳邊說著。

我側頭看去,才發現他已與我坐在地板上,共同看著外面。

他的眼光與氣息,都湧著一股溫柔,牢牢的包容住我。不愧是做慈善事業的人,天生有著溫柔的特質。

「傳奇!」我想到他的形容,嗤笑出來。

「是,傳奇。很久以前就耳聞過你的事蹟。其實對你並不好奇,卻是欽服於你毫不在意評價的勸募行為。見到你本人之後,克服了震撼,便會覺得與你相處是很愉快的事。直到我發現自己會忍不住注意起你的一顰一笑原來是出自於心動之後,我才去了一趟南投,找我姑媽談起你。她很訝異,畢竟我上大學之後便與所有鍾家人失去聯絡,更別說會主動找她了。」

我不是故意要岔開話題,但我實在忍不住好奇:「我想——你與父親那邊的親人處得不好吧?」

一如以往,每提到他家中的事,他的眼神便會變得疏離。我正想打哈哈混過哩,不料他卻開口了:「很不好。我因一半的山地血統被歧視。在父母過世後,我被接回鍾家,血統、口音,再加上父親病死,全是我有罪的證明。考上獸醫系後,更是決裂的原因。」

「恨嗎?」不會吧?在他眼中很少看到陰霾。

他笑:「在年輕氣盛的少年時期,以恨當上進的動力;後來其實對這種惡劣的相處方式感到傷懷現在則好了,我不必揹負任何人的期望,我就是我,也如願的做著自己喜愛的工作。不喜歡去提,是因為那畢竟是較為遺憾的往事。他們的指責曾經幾乎要讓我相信:是我的出世剋死了父親。那不是真的,但想起來不免會難受。」

我頓了好半晌才道:「能說出口,代表已能釋懷了吧?」奇怪,我身邊的人的身世似乎或多或少都有點悲慘。

「大概吧。會對你說出口,是相信你不會因為聽到我的故事就迫不及待發揮你的母性大愛。我很怕這種後果。」他苦笑時仍不忘幽自己一默。

「經驗之談?」見他點頭,我才三八兮兮的笑道:「白痴,有這種身世而不善加運用!女人最容易對你這種男人傾心了,而你居然放過!其中應該有美女吧?」

鍾昂對我的百無禁忌再度投降。

「有的。但我寧願有人是因為我是「我」而動心,而不夾雜諸多情緒或什麼的。菲凡,我們在這一點上很像。我不是因為你是「搶錢妖女」而愛上你,也不是受你恩惠才愛上你。你也相同,如果你會對我動心,絕對也不會是發現我很窮或身世很坎坷。這讓我很放鬆,我也希望我愛你的方式,也可以令你放鬆。」

天打雷劈呀!他又來這招!

我——我——我又楞住了,像呆瓜一樣。

在這樣的攻勢之下,我懷疑我飽受驚嚇的心能承受多久。要是它突然決定罷工,我也不會怪它的。

放鬆!放鬆?哇咧--※※※如果鍾昂的這種追求法可稱之為「不曾追求過女性」的表現;那麼我篤定這小子絕對有前途。只要他隨意再鑽研兩下,宇宙第一情聖手就非他莫屬了。

奄奄一息的在探完朱茜迪的病後,我來到「唐遠大樓」;今日與素素約在這邊見面。很沒天理的,唐或兩年前把我列為「教壞蕭素素」的黑名單第一位。所以倘若我要與素素見上一面,務必得約在唐或看得到的地方。

只有我!只有我耶!虧我還是他們夫妻複合的大功臣。如今蕭素素已沒有當年的畏生,而我卻是不能單獨與她見面。哎——也好啦!反正約她出來也不過是要迫使唐或賣我一個面子,幫忙解決朱婭母親的事而已。

哎——我最大的缺陷就是戀童,又能怎麼說咧?

「學謙呢?」我眼巴巴的問著。

依然美麗如昔的蕭素素淺笑回答:「還沒下課。他今年跳讀四年級,必須上課一整天呢。」

「我早知道他是天才兒童。」我洩氣的說著。見不到漂亮小子,我的心情更是沉重。

「你——不是說有重要的事嗎?」

「喔,我只是想請唐先生出面處理一件外遇。」我眼睛瞄向正在吧檯那邊調飲料的唐或,才接著道:「是這樣的,四天前有一個叫唐美達的女士--」

「素素,你午睡的時間到了,去休息室睡一下,晚上才有精神陪兒子去天文臺。」唐或走了過來,打斷我的話。

「可是——菲凡在說話,我走開會很不禮貌。」

「沒關係,沒關係!反正唐或聽到就代表你也聽到了,你快去睡。有機會我們再聊,快去快去!」嘿嘿!我就知道攸關血腥的話題,唐或死也不會讓妻子聽到,那麼他不幫我是不行嘍。

待素素乖巧地去休息之後,唐或才正視我:「別對她說那些,她會害怕。」

「但那卻是真實發生的事呀。我只希望你阻止唐美達做一些報復行動,畢竟偷腥的是她自己的丈夫,砍成八段也應該,不該把恨全發洩在酒女身上,欺負人家沒財沒勢。還有,她必須付所有醫藥費以及整容費用;一切付訖之後,再給伍百萬的安家費,那是她行兇而沒坐牢的代價。我只要求這些而已。」一口氣說完,不羅嗦也不廢話。

「而已?」唐或俊美的面孔徹底浮現譏誚。

「身為宗族長,你也該為你們唐家人行兇負責。反正財大勢大,可用來壓迫人,當然也可用來賠償罪過。」

「我想--如果今天沒有從我口中得到承諾,明日,以及日後,你一定會不時找素素出來喝茶「談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