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完蛋了,那些愛來愛去,將以這場火告終。
那些淡定的記者,在這個時候,也沒有忘記拍攝照片,依舊有閃光燈在閃爍,拍攝記錄下我死亡的過程是嗎?他們真的很敬業,多悲涼,連死,都這麼壯觀和熱烈。
程朗的西裝在我的身上用力拍打著,程朗,你不想我死的,對嗎?可是,我真的支撐不下去了,我也不想的,這大概是命吧。我站不住了。
我在烈火中,痛哭失聲,失去知覺。
請你們,幫我拉住之放,請你們把他帶走。
在倒地之前的那一瞬間,我看到有人從大廳右側餐桌上扯下一塊大的塑膠薄膜一次性桌布包裹著之放,像是包繭一樣包裹住了之放,是怕再次發生靜電火花燃燒吧,強制脫之放的衣服也是脫不下來的,之放被七八個人抬了出去,我聽不到他在說什麼呼喊著什麼,也許是我的名字,也許是對不起。謝謝你們幫我帶走之放,我不希望他受傷。
我記得最後一刻看到的之放的眼神,黑眸明滅間,他是愛我的。
之放,那一秒,我看清楚,我堅信,你是愛我的。
死又何憾?
如果你問我,被火燒是什麼感覺,我想,用皮開肉綻四字可以形容,明知地上都是汽油不能倒下去,可是原諒我,程朗,我要倒下去了,季素將不再是那個堅強獨立美好的女子,我也不再美好如初了。
看到你們都在為我落淚和救我,我很感激,只是寧願你們一年後,都淡忘掉我。
一切,是不是可以結束了。
如果就這樣世界靜止,火光繼續燒灼,而你們都好,我一點也不疼了。
之放,程朗,願你們都好,我自己,其實真的不重要,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不為自己而活。
媽媽,我對不起你,也許你將要白髮人送黑髮人,還要替我帶我的孩子。
賢芝從大廳裡往內衝,她咧著嘴巴大哭的樣子,多難看,這個傻賢芝,不是說了,我還沒有死,別為我哭泣嗎?
累了,我連掙扎都沒有,我倒在了地上,失去了所有的知覺。
火,是被撲滅了,還是依舊在燒灼,我都感受不到了。
死亡,就是這樣的麻木吧。
我的腦子裡,如同回放一般回憶著那些從小到大的片段,難怪有人說人死之前此生所有的經歷都會如電影般回放。
我的記憶裡,依舊有溫安年,我和溫安年最最恩愛的那些年,他待我,其實一直都不錯,只是後來變了,慢慢地變了,他厭倦了我給他的生活,他不再溫潤。
還有之放,他第一次出現在飛往麗江的客機上,他坐在最後一排聽著我唱歌微笑,他的白襯衣和棒球帽。
來不及了,來不及等你娶我,來不及聽你解釋,甚至都來不及好好說一句話。
周圍時而寂靜死氣沉沉,時而尖叫吵鬧哭泣。
很煩呢,很吵也很累,我想要休息了,再見了,我的愛人。
如果這場火註定是要燒一個人,那麼我選擇在這場火裡讓自己永生。
死即是生,不再有猜忌,不再有懷疑,不再有傷害和哭泣。
會微笑離開你們。
從此以後,生生世世都不會再有一個叫季素的女子,為愛痴狂,但——不得善終。
那些火光,跳躍著,我感覺不到痛,只是溫暖,你們哭著撲向我叫喊著我的名字,是我最溫暖的時刻。
之放,當火苗從我身上燃起的那一刻,我看見了,你的眼淚,你那麼悲痛,我心裡得到了答案,真的得到了,你是愛我的,即使你沒有解釋,我也得到了。只是如果我死了,你會願意告訴我你的苦衷嗎?也許我聽不到了。
之放,我愛你,我愛你,我們的故事並不算美麗,卻如此的難以忘記。
程朗,謝謝你,多謝你,如果當初我們勇敢地在一起,是不是會有不同的結局。
只是遺憾,我還沒有親手把我的孩子撫養長大,他沒有爸爸,也要沒有媽媽,他會多可憐。
只是難過,難過我還沒有寫好遺書,安排好一切,擁抱告別。
再見,那個一直想做堅強獨立美好女子的季素,一直朝這個方向努力,卻沒有辦到。
我向我自己的身軀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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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四月一日,天氣晴朗。
摘自季素日記:
我以為我死了,火燒得我全身痛,我以為我再也醒不過來,但三天後,我醒來了,在醫院裡,我看見病床邊坐著的都是我想見的人。
媽媽,孩子,季颯,賢芝,程朗,獨獨沒有看見之放。
我這個樣子,他也許再也不會來看我了。
我努力睜大眼睛,病房裡,都是白色,白色的窗簾,白色的櫃子,白色的床單。
身邊的人都是眼睛紅腫的,哭了很久,傻啊,不是說了,哪怕是我死了,都不要為我哭,我將得不到安寧。
好想說話,可我多害怕我說出來的第一句話將會是:「之放,你在哪裡,你們有沒有看見他?」
我緩緩地閉上了眼睛,眼淚滾落,鹹鹹地,我以為我的臉會燒灼得不成樣子,眼淚落上去,一定會很疼,但是沒有,好像我的臉,並沒有受傷。
老天,還是夠眷憐我,沒有毀去我的面容。
程朗的雙手被包紮著,他的手一定是在撲火的時候受了傷。
賢芝告訴我,今天是愚人節。
季颯告訴我,楊之放,死了。
我又低喃著問賢芝,讓她重複一遍,今天是幾號。
四月一號,愚人節。
「愚人節,你們哄我呢。」
我明明看見,明明是清楚的看見之放被七八個人抬走了,我的臉都沒有燒傷,我都沒有被燒死,之放怎麼會死呢。
一定是之放怕我被燒成五花肉醜八怪,不敢來見我,所以他們就串通起來欺騙我,說之放死了,叫我死了這條心,是嗎?
我絕對,不會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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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芝每天早上,都會給我換藥,拿那種細細薄薄的類似冰棒木柄的東西在我腿上輕輕擦拭,將上面的膿水擦掉,疼呢,極疼。擦掉膿水和血水之後,剛上了藥膏,很快又滲出來了血水,賢芝就這樣來來回回的給我上藥,醫生囑咐千萬不能感染傷口,否則別說腿有疤,會連腿甚至連命都保不住。
媽媽帶著孩子還有季颯住在酒店裡,經常來來回回地跑醫院和酒店,抱著孩子,季颯也辭去了工作,我心裡好難過,知道嗎?我寧願我死了,牽累了他們。
我一直都是這樣的成為包袱,連累身邊親密的人。
「季素,你要看電視嗎?我開電視給你看。」賢芝說著開啟了電視,她一定是怕我痛的忍不住,想分散我的注意力。
開啟電視,我想的第一件事,是要尋找之放或者麥樂的訊息。
可是,沒有任何訊息。
關掉了電視,賢芝上著藥,怕我疼,輕輕地朝傷面上吹著氣,灼烈的傷口,稍稍緩解了疼痛,那些傷口,好像仍是在被火找著一樣火辣辣的疼。
賢芝說:「程朗被帶進警察局了,昨天是被警察送來換手上傷口的藥,他找到你的病房,瘋了一樣咆哮著要來看你,看過你之後,見你傷勢不是很嚴重,他才放心地跟著警察走了。下午也許會有警察要來做筆錄,如果你還可以說話,那就接受做筆錄。」
「不了,賢芝,你告訴那些警察,一切因我而起,與程朗無關,我自作自受,請他們不要把責任都放在程朗的身上,他沒錯,我一點也不怪他,我也不會追究程朗任何責任。」我淡淡地說,看著窗戶上潔白的窗簾。
疼,雙腿燒傷的最厲害,身上也有點狀的灼傷,傷得不是很重,賢芝說,是程朗救了我,是程朗拼了命救我。
「之放呢,你們別騙我說他死了,我知道,他怕我燒得很慘,對吧?他走了,是嗎?」我問賢芝。
賢芝點點頭,忍住眼淚哽咽著說:「他走了,回葡萄牙了,他沒有受傷,只是不知如何面對你。」
ps:我保證,結局是美好的,過程有些虐,只是小高.潮,大家請放心。會給每一個人好的結局。只是寫了一個轟烈的愛情,希望你們別為季素難過。感謝送紅包的親,多謝你們,我會好好陪你們一起完結這個故事。
第二百九十章:蝸婚(290)【12月15號更新2000字】
「那季颯為什麼說之放死了,為什麼要騙我,賢芝,你不會騙我的,對吧?」我看著賢芝,問,捕捉著她的神情,不願錯過一絲可能。
「我怎麼會騙你呢,季颯只是說氣話,他覺得是之放和麥樂的戀情造成了這樣的局面,所以才說他死了,你別多想了。」賢芝立即解釋說。
我就猜到只季颯故意說氣話,他一定是恨之放和麥樂的事。
其實,我都知道了答案,之放是愛我的。
居「那就好,他沒事就好,哪怕他去了葡萄牙再也不會來,都沒關係呢。」我看著賢芝低頭給我上藥,我看見賢芝低著頭在偷偷抹淚。
傻賢芝,我都看到了,別哭,別哭了,再這樣,我也要哭了。
很神奇是不是,我居然只受了這麼一點輕度燒傷,我還以為我會死呢,我記得我暈倒後,有個人撲向了我,程朗的手傷成了那個樣子,一定是程朗拿著乾粉滅火器救我的。
榷希望程朗沒事,能快點出來,不要吃官司。
「素丫,你怎麼那麼傻呢你,你真不要命了嗎,值得嗎,那樣奮不顧身去維護一個男人,你若真有什麼事,阿姨和孩子一老一幼可怎麼辦。」
賢芝擦完了我腿上的藥,又掀起我的上衣,腰上還有淺淺的灼傷。
「沒事,你看我多棒,那麼大的火,我只是傷了兩條腿,皮可真厚呢,唉呀,可惜我的長髮了,都燒沒了,幸好眉毛還在,你哪天出去給我買頂假髮回來,我還要漂漂亮亮的呢,免得寶寶看我光頭都認不出來我了。」我照著鏡子打趣著說。
這個時候,我仍然有心思調節一下病房的氣氛。
鏡子裡的我,顴骨上有輕微的傷,醫生說是輕微傷口,用最好的治燒傷藥,會沒有傷疤的。
現在的醫學發展可真快呢。
沒有疤痕就好,以後還要找物件呢,哈哈,對不對呢,我說著,眼淚都笑落了下來。
這種治燒傷的藥很貴,一支藥膏就要好幾百塊錢,一支藥膏就只能擦一天,有時換的勤的話,傷口滲出的血水太多,一天還要擦上兩支藥膏,傷口上泛著腥味,雙腿紅腫血糊糊的一片,腫的小腿比大腿還粗,幸好這天不是夏天,否則該吸引多少蒼蠅來呢。
我讓賢芝一次性少擦點藥,每天少換幾次藥。
賢芝說:「放心吧你,不愁沒藥擦,程朗給醫院上的錢夠你沒事擦這藥擦著玩也能擦一輩子的了。」
程朗對我,是真的好,經歷這場大火,我看到他不顧一切去救我,拿著西裝撲打這我身上的火,他一點也不顧腳下的那些汽油隨時會把他吞沒。
我曾以為之放是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男子,可現在我想,還是程朗,他默默地做出了轟動的事,為我要殺人放火,雖然最後燒傷的是我,可他奮不顧己地救我,是不是很偉大呢。
不計較生死,生死度外,那一場火裡,我看到了程朗高大的模樣。
也許不是程朗,我真的就掛了呢。
是不是真的要考慮一下和程朗在一起了呢,經歷了這場生與死的考驗,老天讓我活下來,我想我更要珍惜眼前人。
誰是真心對我,一目瞭然。
之放回了葡萄牙,回到他最初的國度。
這樣也好,我和之放,緣起緣滅,都是劫數,也許他走了,他也會更好,我們還是不適合在一起,似乎命裡相生又相剋。
我按時服藥上藥,怕傷口感染,賢芝很有耐心地照顧我,半夜都起來給我換藥,她又瘦了好多,她一瘦,最先縮水的就是胸圍。
賢芝就是屬於那種一瘦就瘦胸圍,一胖就胖腰圍的,所以她很在意她的瘦,但她為了我,真的是連身材都不顧了。
我很內疚,讓她休息,可是晚上想方便,還是要搖醒賢芝,因為我的腿,根本都動不了,雖然好了很多,可還是腫得和柱子一樣,比大腿還粗。
賢芝說她為了我可以連臉都不要,何況是胸圍。
胸圍沒有了還可以去隆,姐妹是最重要的。
此生,我還有什麼不知足的呢?
我很聽話了,我等待著程朗的訊息,賢芝說案子還沒有立案,我的觀點也是警方採取對程朗立案與否的採信點。
我想,這次是因我而起,受傷的也是我,也沒有殃及無辜,如果可以,希望大事化小,畢竟程朗不能入獄,那樣我的良心會不安,況且著火也不是程朗用打火機點著的,是我自己的衣服靜電起的火花。
那樣怪,就怪那件衣服吧,也怪這乾燥的季節。
我安心在醫院裡養傷,我自己對著鏡子給自己顴骨上上藥,我可不能破相,有點疼,但可以忍住,我還要給寶寶一個漂亮的媽媽。
偶爾我也會哼著幾首歌,雖然還是經常想念之放,想念他在我耳邊哼唱著歌,夢裡還是會夢到他戴著帽子白襯衣雙手插在口袋裡倚靠在一棵合歡樹下遠遠地望著我笑。
那笑靨,依舊明媚俊朗。
我沒有想到,有一個人,會來看我。
——溫安年。
那天的下午,陽光特別好,賢芝為我拉開了窗簾,陽光斜斜地照射了進來,我眯著眼睛,傷口剛上完藥,很舒服很清涼,賢芝去給我取藥了。
病房的門響了幾聲,我以為是賢芝,喊了一聲進來。
進來的,卻是溫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