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少跟社群內其他住戶打交道,連同棟且同樓層的人也不認識。
但由於這個社群內很多居民常到莉芸的店裡用餐,我因而在店裡認識了一些鄰居。
比方說管委會主委李太太,也經常到莉芸的店,喜歡在吧檯邊聊天。
有次她在吧檯邊跟莉芸聊天,也把我叫了去。
「我的初戀情人被海浪捲走,第一個論及婚嫁的男人車禍身亡。」
李太太重重嘆了一口氣,「唉,沒想到結婚後先生也走得早。」
我覺得聽這種話題很尷尬,有點坐立難安,但莉芸似乎很專注。
「我常在想,我是不是就是俗稱的黑寡婦?」李太太說,「因為我喜歡的人,都會早死。」
「黑寡婦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比較貼切,你只是命苦。」莉芸說。
「蔡先生認為呢?」李太太問。
『黑寡婦確實可以用來形容心狠手辣的女人……』我勉強開口,『但形容你喜歡的人都會早死的狀況,似乎也可以。』
「那我從現在開始,要努力喜歡你。」李太太說。
『喂!』
「開玩笑的。」
李太太放聲大笑,笑聲越來越大、越來越高。
我暗自調勻內息,不然在李太太的笑聲中,很容易受內傷。
我也認識了一位住b棟6樓的周先生,他總是戴墨鏡走進莉芸的店。
周先生以前是個警察,但現在卻是專業攝影師。
他常在高速公路上拿著攝影機,抓住車輛超速瞬間,清楚拍下車牌;也常一手騎車,另一手拿著相機,拍下路旁違規停放的一整排機車,不僅車子平穩前進,沿路拍下的車牌也沒因手震或晃動而模糊。
經過高速攝影與無手震100連拍的嚴格鍛鍊,他終於成為攝影高手。
周先生總帶著一片cd走進「遺忘」,裡頭只有一首歌:《knife》。
他會讓莉芸播放《knife》,一遍又一遍。偶爾他會跟著唱:「像把刀,痛如刀割。我怎麼可能會痊癒,我受傷好深。
你已經割去了我生命的重心……」
用自己翻譯的中文歌詞唱英文歌,也算是一種境界。
他還當警察時,有天夜裡攔下一輛紅燈右轉的車子。
當他第一眼看見女駕駛,便深深為她著迷。
之後他們開始交往,那是他的初戀,滋味特別甜美。
「警察與違反交通規則的女駕駛談戀愛,必須要抵抗一切禮教道德與社會上的異樣眼光,這是被詛咒的愛情啊。」周先生說,「就好像羅密歐與茱麗葉一樣。」
『你現在不當警察了吧?』我問。
「嗯。」他點點頭。
『所以你現在身上沒帶槍?』我又問。
「沒有。」他說。
『這算哪門子的羅密歐與茱麗葉!』我大聲說。
「別理蔡先生。」莉芸問他,「後來呢?」
「後來,我總算學會了,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
後來,終於在眼淚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他說。
「那是劉若英的《後來》。」莉芸說,「你跟女駕駛的後來呢?」
「後來她開始遵守交通規則,我們之間便產生隔閡,於是漸漸疏遠,直到分手。」他緩緩嘆了口氣,「痛如刀割啊。」
我原本想說:你找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女孩會死嗎?
但莉芸用眼神制止我,然後到音響旁按了播放鍵,播放《knife》。
周先生又跟著哼唱中文歌詞。
我心想幸好那女孩只是紅燈右轉,如果她是酒後駕車,那這段感情應該會更恐怖。
還有位住在a棟9樓的王同學,也喜歡在吧檯邊和莉芸聊天。
她是個青春亮麗的大三女生,個性應該很活潑。
俗話說:薑是老的辣,美眉還是年輕的好。
所以我有時會偷偷移動至吧檯邊,加入她與莉芸的對話。
「我爸要再婚了,對方甚至還有兩個女兒。」王同學似乎很氣憤,「現在是怎樣?把我當灰姑娘嗎?」
『搞不好你後母才會變成灰姑娘。』我低聲自言自語。
「我聽到了。」王同學瞪了我一眼。
王同學在大一時,喜歡上一位任課的老師。
每當上他的課時,她會偷偷錄音,回家後一遍遍播放。
但畢竟這是師生戀,她沒有勇氣跟他表達,只能單相思。
上學期他離開學校,但她始終無法忘記他。
尤其是他的臉和聲音,總是隨時隨地出現在她的生活周遭。
「沒想到喜歡一個人會這麼痛苦。」她說。
『你才20歲吧?』我問。
「是呀。」王同學沒好氣地回答,「20歲不可以談戀愛嗎?」
『當然可以。』我說,『但20歲時的愛情應該是陽光而開朗的,你怎麼搞成這樣?』
「我也不想這樣,我已經很努力要忘記他了呀。」王同學很不服氣,「可是忘不掉又有什麼辦法。」
王同學走後,莉芸說也許是因為店名叫「遺忘」的關係,很多人會來店裡尋找遺忘的感覺。
李太太想遺忘失去愛人的痛苦記憶,王同學想遺忘愛人的臉和聲音;周先生卻想遺忘曾品嚐過的甜蜜愛情。
大多數人都試著想遺忘某些記憶,只可惜越想遺忘越忘不掉。
「但有的人卻總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她說完後,凝視著我。
我的記憶從國二以後,就不再清晰,總是模糊的片斷。
比方說我會記得她叫莉芸,卻老是記不住她的姓。
或許真如莉芸所說,我想記起某些曾遺忘的事。
但問題常常是,我連「忘記」了什麼都不知道,又怎麼知道到底想努力記起什麼?
「阿姨,我要一杯葡萄柚汁。」
李太太念國小六年級的大兒子走進店裡,要了一杯飲料。
莉芸見他愁眉苦臉,問了句:「你怎麼了?」
「我養的狗狗,昨天死掉了。」他回答。
『請節哀。』我說。
他看了我一眼,沒說什麼。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葡萄柚汁後,問我:「你瞭解生命嗎?」
竟然是問這麼深奧的問題,我吃了一驚,答不出話。
「生命……」他又喝了一口,再重重嘆了口氣,接著說:「真是無常啊。」
『你才11歲啊!大哥。』我大聲說。
莉芸則忍不住笑了起來。
從此我在莉芸的店裡待著的時間變長。
吃完飯喝完咖啡後,我會離開位子坐到吧檯邊,聽聽別人的故事。
很多人都想遺忘某些東西,可惜都不能如願,於是顯得無可奈何。
有時我會慶幸自己的記性不好,也許會因而忘掉一些痛苦的事;但有時卻更想知道,自己到底遺忘了什麼?
會不會我跟周先生和王同學一樣,也曾經想遺忘某段刻骨銘心戀情?
但因為我天賦異稟,腦中有一道像電腦防毒軟體的自我防護機制,可以把想要遺忘的記憶當成電腦病毒清掉,所以我成功了?
會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