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就幫她們啊!」方大伯理所當然地說:「幫她們製造機會之類的。」
現在是怎樣,要她打工拉皮條嗎?
方蕾搖搖頭。「很抱歉,我不做這種事。」特別是在物件是她老公的情況下。
「但你說過要幫我的,」方麗淚眼迷濛的抗議。
「不是幫這種忙!」方蕾鄭重宣告她不拉皮條。「你結過一次婚,應該比誰都清楚,這種事必須兩相情願,不是說你喜歡,人家就非要你不可,如果你們自己不來電,硬湊起來只會變成一對怨偶,你不想離第二次婚吧?」
「但……我喜歡他,而且……」方麗竟然當場嗚咽起來了,就如同她在跟爺爺、奶奶撒嬌的時候一樣。「你明明說過要幫我的!」
不敢相信,她幾歲呀她?
方蕾用力深呼吸兩次,不夠,再一次,三次,然後面無表情地註定方麗。
「好,就算我願意為你們介紹,但另外那個重點就不是我能幫得上忙的了。」
「什麼重點?」方大伯忙問。
「你們忘了嗎?他已婚,還有兩個孩子了,」
「結過婚又怎樣?照樣可以離婚啊!」方二伯不在意地把她的重點丟到一旁。
「沒錯,只要他願意,隨時都可以離婚!」方大伯大聲贊同。「就算他不想離婚也不要緊,只要能拉上關係,讓阿麗做他的小老婆也行,」
竟然講這種話!
上帝,惡人不應該盡怏打入地獄嗎?為什麼他們還在這裡高唱快樂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