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不盡的歲月悠悠

以後,他的每場比賽我都看,即使看不懂。不過一進球我就會跟著別人吼,不管是哪方進球。他知道後不停地罵我白痴。我聽倩說,輝是校草,很多女生都喜歡他。她叫我不要和他太親近,以免招來「殺身之禍」。最毒婦人心,她講得好恐怖。回去的時候我問他,他說:「對呀,我是帥哥,你可要小心那些女人呀!」「去,臭美!」從知道這一訊息後,我可高興了,把他粘得更緊,在眾人面前和他打鬧。他踢球的時候把衣服扔給我,看得那些女生兩眼發青光,恨不得把我咬著吃了。虛榮心嘛,人人都有。

有一天,倩悄悄告訴我,有人開始說我和輝有不正常關係了。我笑笑說:「無所謂,我本來就喜歡他嘛。」我輕描淡寫地說出這些話,很直接地。

1999年,那是灰色的一年,我記得很清楚。放學的路上,他說:「告訴你一件事,不準笑。」「哎呀,你也會發嗲呀,有什麼說嘛,老熟人了。」「我喜……喜歡班上一個女生。」「啊!不會吧?」我心抽了一下,然後整理了一下心情說,「這個有什麼嘛,我還喜歡你呢!」「不是,不是這種喜歡,不一樣。」「一樣的,真的,一樣的。」他停了下來,看著我。我繼續說:「我知道的,一樣的。」他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這樣的表白的確有點白痴,而且很爛。他拋下一句「我對你不一樣」就走了。

我想我也是明白他的意思的,他對我僅僅是妹妹,而我卻故意捅破了這層紙。

第二天早上,他沒有在樓下等我了,我意料到的。他對我的態度簡直是180度的大轉變。在學校裡開始視而不見了,即使面對面走,都是擦肩而過,連頭都不回,把我氣得真想拉住他讓他說出一番道理來。

「不行,既然已經說了就得做到,我得發起猛烈的行動,追他。」我告訴倩我的想法。她搖搖頭。

「哎,給點動力嘛,我其實從很小就喜歡他了,只是那時候還不懂!」

她說:「等到你傷到頭破血流,再來借我的肩膀用吧!」

我開始行動了,學校流行吃用吸管的果凍,簡稱吸得動。輝很喜歡吃,我每天看完球都會買給他,可是他連看都不看,刷的一聲扔進垃圾桶,那聲音非常刺耳,然後看都不看我一眼就走掉了。

後來的每天,我都一個人走,非常清靜。回到家也只能一個人做作業。學校裡他像對其她女生那樣對我。不過,我還是每天給他買吸得動。

可能是因為扔得煩了,他居然開始吃了,而且還叫人告訴我五個字——笨蛋加白痴。不知道是貶義還是褒義,反正我是樂暈了頭。

我以為他開竅了,對著他吼:「嘿,我是真的喜歡你!」而他卻說:「我是真的不喜歡你!」他說這句話是前所未有的嚴肅和認真,令人悚然。我的心如石頭一樣重重沉了下去。

2000年,千禧年。我開始變得成熟了。

我已經不是小孩子。我開始把所有對輝的感情全部注入日記本,每天每天,他的每個動作,每句話,每個笑容都記錄著。我有一張他的照片,是從他們班一個男生那裡買來的,還有他的簽名,五塊錢,比明星照還要貴。

我沒有再向他告白過了,也沒有再給他買吸得動了,我們都變得陌生了。當初那種兩小無猜的感情早已灰飛煙滅。他也開始和他們班那他曾經告訴我他喜歡的女生出雙入對了。

有一天,那是刻骨銘心的一天,倩或許實在看不慣我一個人演繹這場愛情,她悄悄將我的日記本偷給了輝。輝看了後應該是良心發現吧,在日記本上寫了一段話:

在我的一生中,我會記住你的名字。

而我僅能做到的是與你做朋友,被愛是幸福的,謝謝你帶給我的幸福。

這段話是倩念給我聽的,每一個字都附著一滴淚水,我沒有勇氣去看。我怕自己哭得不成人形。

過了很久,自己都在渾濁地過著日子。忽然有一天,倩說:「輝要去打比賽,你要去嗎?是告別賽,他要去考體院了。」這句話猶如晴天霹靂。這將意味著他將離開這個城市。「在哪打?」「體校。」

第二天上學的時候,在廣場上遇見了輝。他叫住了我:「來看嗎?最後一場了。衣服沒地方放,來幫我拿著。」一年了,這是他對我說的第一句話,心裡有說不出的滋味。我強笑著說:「當然哦,只要你踢球,我場場必到嘛,對不對?」說完,我就走了。後面傳來他的聲音:「記住……記住給我買吸得動。」聲音很小,而我卻感覺如雷貫耳。眼睛裡不住有東西流出。

去看了他的最後一場比賽。衣服是我幫他拿的。他踢得很好。這一次我沒有亂吼了,我已分得清雙方了,不會再瞎鬧。踢完後,他從我手中接過吸得動拼命地吃了。

黑色七月,他順利地參加高考。暑假的兩個月不知道他是在什麼地方過的。直到他走那天,我才看見他。他媽媽在幫他收拾行李,看樣子他是考上體院了。他將離開這座城市了。

我回到家,翻出一個陳舊的標本盒,裡面裝著那隻他送我的藍蝴蝶,慌忙跑到他身邊。他見我上氣不接下氣的樣子,說:「別急,慢慢來。」「這是你在我八歲時送我的,第一隻因為不小心飛走了,第二隻我怕它再飛走,所以我將它做成標本釘在上面,以為它從此再也飛不走了,可是……就像你一樣,曾經我以為你在我身邊了就不會再離開了,但是你卻一走再也回不來了,這次,你是真的走了,你會坐飛機吧,那你就把它帶著,它已經幾年沒有飛過了。帶它一起飛吧。」我一口氣說完這些話。他只是傻傻地把我看著,然後使勁把我擁入懷裡。我又一次聽見他的心跳,比第二次更真實,更清晰。然後他像往常那樣,「啪」地拍我的腦袋罵到:「笨蛋!」

2001年,他已經走了,我沒有再見過他。

我還是沒有多大改變。每天上學放學,吃飯看球,只是少了輝陪伴。我已經上高中了,坐在他曾經坐過的教室裡,像當年的他那樣已經長大了。每天走在他曾走過的路上,踏著他的足跡。學校的球賽已經不去看了,鬧得再起勁也與我無關了。

情人節那天,我一個去過後山,還以為能夠看到小時候見到的藍色蝴蝶。它們似乎全都跟著輝飛走了,沒留下任何痕跡。坐在山上,回憶起以前的點點滴滴,開心地笑了。

2002年。這一年,我想我應該忘記曾經有個叫輝的人了。

(文/歐陽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