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秘客

迷藏·海之迷霧 胡偉紅 第2頁,共2頁

她毫不客氣地踹了一下我的腳跟。隨後迎了上去。

「舅舅,你在忙嗎?」

出於禮貌,我也乖巧地跟著叫了一聲:「舅舅。」

百薇轉過身將我拉到近前,介紹道:「這是我同學,許青苗。也是我的好朋友。我特地帶她來玩。」

此時他們兩個人已經完全走下樓梯,那背後的帥哥哥一路無語,始終冷漠著一張臉,一副與世無爭的樣子。那一團烏黑的眸子裡,彷彿沒有任何焦距,看不出他在想什麼。

羅舅舅朝我們點了點頭,隨即先將那男孩送至門外。也沒聽到他們開口,氣氛讓我覺得有些奇怪,不過倒也說不出來哪不對勁。

等到送走了人,羅舅舅才笑容滿面地招呼我和百薇進內室。先是吩咐夥計端上來上好的鐵觀音,也許是因為有我在的緣故,他跟我們說的都是表面的客套話。不過想來也是,人家一個三十多歲的長輩,同我們這些十七、八歲的孩子能說些什麼?看得出來,百薇一直想找機會將羅舅舅支出去,但是苦於找不到合適的藉口。於是她也只好假裝帶著我參觀古董,邊說邊讓羅舅舅講解。我雖然對這些不太感興趣,但家裡畢竟放著一個「實習考古學家」,對於一些小常識還是很熟悉的。

百薇問道:「舅舅,你的生意真是越做越厲害了,怎麼連高中生的買賣都接?」

羅舅舅端著茶碗,若有所思地站在我們身後,雖然看起來是在細心地講解著店裡的「寶貝」,不過我總覺得他多少有些心不在焉。聽百薇這樣一問,馬上明白她是指剛才走的那個男孩,於是正了正神色,回答:「薇薇,說出來你可別不信,這小子我是第一次見。也嚇了我一跳。平日裡我這店雖然沒什麼客人,不過總也不至於來這麼一個孩子。」

「舅舅,我們也是快滿十八歲的成年人了,你可別總把我們當孩子。」百薇表示抗議。

羅舅舅聞聲笑了起來,輕輕搖了搖頭:「滿十八歲就是大人了?天真啊!不過那孩子的確是有些問題。」

也許是寫多了恐怖偵探小說,我對於一些事情總是特別敏感,聽到「有問題」三個字,頓時來了興趣。

「羅舅舅,為什麼這麼說呢?我看那人挺清秀的,不像是個壞胚子。」我將手裡的雕花瓷瓶小心翼翼地放好,隨口發問。

「丫頭,這你就不懂了。這好人壞人,可不是一眼就能看出來的。我說的奇怪,指的不是這個。你們知道嗎?他剛剛拿給我一份什麼東西?」

我最討厭的就是別人跟我講話的時候賣關子,天生直脾氣,也見不得別人拐彎抹角。可是礙於對方是長輩,也只能耐著性子問下去:「剛才那位夥計哥哥不是說,您是在和一位老主顧聊天嗎?沒想到是位和我年齡差不多的人。從這點說,那的確夠奇怪的。要說他拿了什麼東西來,這我們可就真猜不出來了。」

百薇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來,此時撅起嘴來抗議:「就是!舅舅,你故意吊我們胃口!」

羅舅舅被我們這麼一說,反而得意起來。笑容可掬地坐回到內室的紅木椅上,不經意地朝屏風外面望了幾眼,見那夥計不在近處,這才幽幽地開口:「我對下面的人這樣說,是不想有人來打攪。說起來那倒不是什麼稀罕物,你舅舅我雖然剛開店,不過打小就好這些東西。跟一些經常走地下的人……」

「什麼是‘走地下’的人?」百薇忍不住發問。

我想了想,在一些小說裡看到過,於是很快反應過來。試探著說:「該不會是盜墓的吧?」

「這丫頭果然聰明。」羅舅舅對著我輕輕點了點頭,我被他這麼一誇,反而有些不自在。畢竟爸爸和哥哥都是考古學家,是保護出土文物的。而盜墓這一行,卻是走私販賣文物的,這兩者的立場絕對水火不容。

見我們都不再說話,他又接著講下去:「你們看見外面擺著的那面銅鏡了嗎?那本是一對,是前不久我從一個島上的漁民那裡收上來的海貨。咱們的這片海域,打撈上來東西也不奇怪。起初每出來東西,都被政府收了去,連個屁都沒放。後來那些漁民學得精了,再有東西也不聲張,就偷偷拿到像我這樣的古董店裡來出手。他們雖然不懂,但也知道隨便賣上一件,總比打魚強。」

講到這,我偷偷瞥了一眼百薇,憑藉我對她的瞭解,她馬上就要忍不住了。果然我的目光還沒來得及收回來,她就正經八百地問:「舅舅,這些東西算得上文物嗎?如果這樣的話,你這不也是販賣文物,要被……」

「咳!」我覺得自己坐在這很是尷尬,於是咳嗽了一聲。

百薇的話沒有繼續說下去。因為她看到羅舅舅臉上的表情明顯起了變化。

「薇薇,你父母常年在國外,你自小跟著我。一直養尊處優在蜜罐子裡泡大,怎麼知道這社會上的生存之道?大人們自有大人們的道理,很多事情不是隻有‘對’或者‘錯’這兩個字來解釋的。你有正義感是因為你從來沒餓過肚子,從來不愁吃穿。如果你現在是街口的一個乞丐,當你面對一件唾手可得的寶貝時,你還會說這些話嗎?」

「這……」百薇一時語塞。

羅舅舅卻起身朝外走,顯然已經不準備繼續剛才的話題。他邊走邊道:「丫頭們,這個世界沒你們想得那麼簡單。」

我雖然很想知道那帥哥哥到底拿了什麼東西來,可是被百薇這麼一攪和,恐怕再待下去也是無趣,只好拉起她離開。

也許是因為羅舅舅最後那個意味深長的問題,讓百薇心裡始終糾結,一路上她都沒再說什麼,整個人顯得很沉默。我被她感染,不免也跟著鬱悶。別看我只是個高中生,可從小一直跟哥哥相依為命,缺少父母的疼愛,所以性格上特別的獨立自主。當然在一些想法上也比同齡人要成熟得多。羅舅舅的話不無道理,當一個人別無選擇的時候,唯一要做的就只有用盡一切辦法生存下去。像百薇這樣單純的女孩,腦海中的正義是很盲目的。面對像今天這樣的事情,我們又能做些什麼呢?

從地鐵站出來,見她仍然一副半死不活的樣子,我實在受不了了,於是一把勾住她的肩膀,故意開玩笑道:「嫂子,我看時間還早,不如咱們去泡吧,然後找幾個帥哥哥互動一下,如何?」

百薇眯起眼睛,隨即從眼角射過來一道兇光:「青苗,你可真是個腐女!」

我在心裡暗笑,看來這招果然有效。

可是還沒等我們出發,該死的手機鈴聲又響了起來。我在學校裡的朋友不多,哥哥又外出去勘測了,在那些沒被開發的島上,手機是沒有訊號的。此時百薇又在我身邊,誰還會給我打電話呢?我突然有了不好的預感,該不會是……

「我在機場等很久了!」

果然被我猜中。又是早上那通無聊的電話。

要不是他此時又打來,我就把那事忘記了。不過有了前兩次的經驗,我直接開門見山地對著電話那頭嚷起來:「喂!你到底是誰?別再惡作劇了!」

被我這麼一喊,百薇在旁邊頓時愣住了。小聲對問我:「誰啊?怎麼發這麼大的火。」

我對她使了一個眼色,她馬上醒悟過來是怎麼一會事。可是電話那頭卻又沒了聲音,只剩下「嘟嘟嘟」的掛線聲。

「乾脆去機場看看。」百薇拿過我的手機,找出早上接到的簡訊,仔細地看了看。

臨近下班高峰期,馬路上的人流突然多了起來。冬季真是令人討厭,才下午四點多,天色明顯就暗沉了下來。我望著斑馬線的對面,心裡也猶豫起來。如果真是惡作劇的話,那人未免也太有毅力了。從早上到現在,已經過去好幾個小時了,我幾次的態度都很強硬,任誰接連吃閉門羹,都該失去耐性了。如果是另外一種可能,真的有人記錯了電話號碼,在機場一直等著有人去接的話,那麼過去這麼久了,早該焦急萬分,我打過去的時候早就迫不及待地接聽了。怎麼會一直不肯接電話呢?

事情真是蹊蹺。一時間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了。

百薇見我出神,以為我沒聽到她的話。於是催促道:「到底去不去啊?你發什麼呆?」

我沒理會她,徑自撥了哥哥的電話號碼。和我想得一樣,果然電話裡傳出不在服務區的提示音。哥哥去的地方,不是地下的古墓就是沒開發的孤島,所以每次只有他主動聯絡我的份兒,我想要找他絕對難上加難。

既然不是哥哥,那麼我實在想不出還能有誰了。再試著按照那個號碼打過去,對方仍然不肯接聽,我心裡突然煩躁起來。索性拉起百薇不去管他。剛剛鬱悶的是百薇,現在心情不好的反而成了我。想想這個世界還真是有些無奈,幾分鐘而已,事情就變了一個樣子。

原本想去泡吧,可是百薇卻說附近一家大廈的頂樓新開了遊戲廳,機器全是從日本進口來的,想去玩個新鮮。於是我們倆立刻轉移了目的地。到那一看,環境果然不錯,好幾個大廳連線在一起,足足有五、六百平米的空間,屋頂做了精心的設計,不時有五彩繽紛的燈柱劃過。

機器被劃分成好幾個區域,按照種類不同排列起來。看得出來全都是新的,各種各樣的音樂混雜在一起,震耳欲聾的,顯得十分嘈雜。現在剛好又是寒假,這裡儼然變成了新寵,我和百薇好不容易兌換了遊戲幣,玩什麼卻都要排隊,人多得要命。就這麼一直耗了兩個多小時,斷斷續續地玩了幾種遊戲,並不是很盡興。也許是仍然在意那個電話號碼,怎麼也沒辦法集中精神。於是跟百薇告別,想要先回家去休息。見我要離開,她也悻悻地將剩下的遊戲幣裝進口袋,說改天再一起來玩。

花市的冬季始終給我一種錯覺,像是比北方的天空還要陰霾。特別是夕陽落下之後,每每撥出一口氣,都能看到細小的白霧從嘴巴里飄出來。整個人包得像只大粽子,人也跟著煩躁不安起來。我不像百薇,在這種天氣還能堅持穿得很少。我是極為怕冷的人,於是我總是盼望著冬季能快一點過去。

除了溫度原因,另一個讓我覺得不安的還有,冬季的陽光總是特別早就告別這座城市,很多時候,城市的上空都被黑幕一樣的顏色籠罩著。自從開始寫小說之後,我習慣了很晚入睡,或者直到凌晨的時候才拉開窗簾,看著城市上空那暗沉沉的顏色被灰濛濛的霧氣替代,黎明遲遲都不肯露面,人們總是在半睡半醒之間與暖融融的被窩糾結。

花市的生活,有時讓我覺得特別疲憊。

當然對於我這樣一個還差三個月才滿十八歲的女孩子來說,是不該這樣多愁善感的。可是命運總是在跟我們開著一個又一個並不好笑的玩笑,來證明人類在它們面前是多麼渺小。就像此時此刻,當我披著暮色走到那座古宅似的家門前時,大門竟然是敞開的。

於是……我望著裡面有些不知所措。

哥哥的電話仍然處在不在服務區的狀態,那麼唯一能夠開啟這扇門的人就只有我。而我記得清清楚楚,我和百薇中午離開的時候,將大門鎖得好好的。可此時,門不僅開啟了,裡面還有燈光傳來,那光……我定了定神,發現是從一樓的書房傳來的。難道有什麼人潛入了書房之中?就算有什麼小偷潛入,總不至於將目標鎖定在那些藏書上吧?今天的怪事真是一樁緊接著一樁,白天被那奇怪的電話騷擾了半天,此時回到家,竟然發現有不速之客到來。

我躊躇不定。眼看天色越來越暗了,溫度也明顯降了下來。我把領口裹了裹,將身影縮排街道拐彎處的陰影裡。眼睛一刻不離地盯著我家的大門。許多假設一下子從我的腦海裡冒了出來,我真有些懷疑自己一定是小說寫太多了,居然可以幻想出這麼多可怕的場景。可實際上,最壞的結果不過是有小偷光顧。可是小偷會明目張膽地開啟燈來偷東西嗎?

憑藉著小說裡的經驗,我隱蔽身影在角落裡等了一會,見大門裡始終沒有人出來,心裡多少放心了一些。因為即使有強盜入室,一般也會速戰速決,不會耽擱太長時間,我等了差不多半個多小時的時間,心想,即使有人闖空門,也該離開了,又見確實沒什麼動靜,這才大著膽子上前。

門窗開了三分之一的空隙,裡面透出來微弱的燈光。除了玄關的燈亮起之外,就只剩下一樓書房的燈亮著。這是讓我十分奇怪的地方。這座老宅子儘管只有我和哥哥兩個人居住,但是任憑哪個毛賊進來,一見滿屋子的書,都會將目標轉向其他地方,可是自始至終,卻只有書房的燈是開啟的,這多少讓我覺得蹊蹺。

我小心翼翼地側身走進大門,一眼望進客廳內,並未覺得客廳裡有被翻動過的痕跡。當然上述的那些完全是我一個人無端的猜測,究竟這座諾大的房子裡到底還有沒有人,誰也不知道。為了保險起見,我順手拿起了放在門後的棒球棍。話說這根棍子還是我為了寫好一本小說裡的男主角,特地買來實踐用的。結果是小說順利寫完了,球棒則被我當成了防身時的必要「武器」放在了門後。如果不是今天的突發事件,恐怕我已經忘記了它的存在。

客廳裡十分安靜,沒有開燈。但是玄關的壁燈被開啟了,藉著光亮還是能看清裡面的一切。我靜下心來聽了聽周圍的動靜,不敢貿然行動。於是又穩了穩,這才重新邁開步子朝裡面走。當然我走得極為小心,簡直像一隻敏捷的貓行走在房簷上,儘可能不讓自己發出一丁點聲響。此時除了客廳牆壁上的那個老式掛鐘發出沉悶的聲音之外,恐怕就只有我自己急速的心跳聲了。

書房離客廳並不遠,但是這十幾步的距離現在卻變得很微妙。此時我的心情極為矛盾。一方面希望可以弄出點聲響,如果裡面那賊人還在的話,希望他可以有自覺於人民的大徹大悟精神,從窗子逃出去,避免和我發生正面衝突;一方面我又希望自己不要發出聲響,萬一那廝死不悔改,想要武力鎮壓的話,只學過一年空手道的我未必是他的對手。當然我祈禱最理想的解決方式是書房裡空蕩蕩沒有半個影子。

但是理想和現實往往差距甚遠……

當我小心翼翼地移動到書房門口,並且作賊一樣衝裡面探進去半個腦袋的時候,卻見到一副讓我喉嚨發緊、呼吸頻率頓時上升了好幾倍的畫面。

只見開啟燈的書房內,正有一個人背對著我盤坐在地上,手裡不停翻閱著什麼,更甚的是,原本擺放整齊的那些藏書,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被他全部翻得亂七八糟。幾乎有三分之二的書都被挪動過,三分之一的書已經被東倒西歪地堆到了地上。

天啊!那可是哥哥的寶貝!!

這是哪裡來的毛賊啊!雖然說我家的房子看起來像是座鬧鬼的古宅,裡面又沒什麼值錢的東西,但是也不至於什麼都偷不到。我的生活費都放在臥室的櫃子裡,哥哥也有一些積蓄。再說在房間裡隨便搬些什麼走都可以換錢,為什麼這個傢伙偏偏和這些書過不去?

因為是背對著我的緣故,我根本看不清那人的長相。但是奇怪的是,這人分明穿著nike的加絨厚款衛衣,牛仔褲後面還有一個顯眼的levi’s特大logo,就這身打扮如果全部是專櫃正品的話,哪件拿出去都不是個小數目。而且這傢伙居然還染著一頭深棕色的頭髮,從後面看過去,顯然做過精心的設計,起碼用髮蠟特意定型過。我靠!現在什麼世道?連賊都這麼時尚前衛?

我越想越覺得奇怪,可眼下的形勢卻不允許我再繼續感慨下去。於是我躡手躡腳地從牆邊走過去,想從背後偷襲他。但讓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我離他還有短短一步距離的時候,那傢伙竟然毫無預兆地將頭轉了過來。那一瞬間,我竟然對上一雙澄澈晶亮的眸子。對天發誓,我從來沒想過,和這個傢伙的見面,會是在這樣一副讓人窘迫至極的情境之下。

在畫面定格的那一刻,我正高舉著棒球棒,一臉兇狠的表情還沒收斂住,隨即就換成了又驚又呆的扭曲樣子。而造成我情緒嚴重失常的罪魁禍首,正用那雙十分無辜的眼睛放射出超過百萬伏特的迷人電波,近距離地向我「進攻」。

「我的頭長得像棒球?」

我嘴角抽動,手指也跟著不自覺地抖動了幾下。隨後惡狠狠地對他說:「你長得很欠抽!」

搞得我神經都快崩潰了!居然是一場虛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