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搶婚花花女 寄秋 第2頁,共2頁

我喜歡他,非常喜歡他,一個研究所碩二的學生,他非常優秀,他的師長說他將來的前途不可限量,即使想當總統也不是問題。

可是,在他人生裡汙點就是我,一個私立高職的太妹學生,個性外向不愛讀書,只喜歡摸不同的布料和罵髒話,雖然我已經很節制了。

不過我仍被歸納為壞女生,只因我不太為公路上的時速限制和警察競速,三不五時陪無聊人士過過招,然後對光頭校長不太禮貌,以及偶爾嘲笑理事長的效能力而已,我自認為很乖,至少沒殺人放火、吸強力膠。

大過、小過不斷,我還是畢業了,因為我是學校的風雲人物,全世界的大人物都認識我,我很紅哦!

只是顯然還有人不知道我很有名,白眼一個要我離開她兒子,真是井底之蛙。

好吧!要我寫切結書也成,誰叫我是個好商量的十七歲女孩,我最愛幫助人了。

當然還有支票。

切結書

給鄭夕問:

我要和你分手,因為你媽的支票非常吸引人,你知道我很缺錢,所以你被犧牲了。

相愛不一定要常相守,你媽的建議今我心動,一千萬我拿得心安理得,反正你也爽到了。

各自珍重,後會無期。

四月一日起生效的前任女友于弄睛

她問我為何在「你媽的」三個字旁畫上線,我告訴她是習慣用法,不具任何意義。

她滿意地拿著切結書離開,我擁有支票。

但是,我沒想到自己會哭得淅瀝嘩啦,連哭了三天三夜,嚇得我媽差點要打一一九叫救護車來送我去瘋人院。

我想起還沒告訴他一件事。

我,十七歲了。

而且,懷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