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她的信仰

一意共你行 木梵 第1頁,共2頁

卷爾輕手輕腳地開啟宿舍門,孫木南迎了過來,接過她手上的水壺。

"這兩壺水大家先喝著,剩下的四壺等下午軍訓結束,再一起帶回來好了。"讓卷爾自己去打水,她總覺得不妥,所以卷爾一齣門,她就想追出去。

羅思繹卻說:"她也只能拎兩壺回來,剩下的我們下午自己去拎好了。誰能真捨得使喚她啊!"孫木南想想也有道理,就一直坐在下面等卷爾回來。

"剩下的四壺水在樓下呢,我下去拎,很快上來。"

"你自己怎麼拎回來的?!"孫木南以為卷爾已經往返於水房與宿舍幾次,把水都打回來了,心裡覺得特別過意不去,忙跟她下樓。

"是別人幫我拎回來的。上午那個和我一起被訓話的,有印象沒?他不也沒參加急行軍嗎?所以也被指派過去打水,他先送我回來了。"她們兩個邊下樓邊聊著。卷爾很喜歡孫木南,單是她不午睡等她的這份心意,就讓卷爾很感動,所以有什麼說什麼,並不避諱她。

"是丁未嗎?"

"你認識他?"

"嗯,我知道他。"

丁未高中的時候是四中校籃球隊的,人長得帥,球打得也好。當時他們和孫木南所在的附中進入了高中聯賽的決賽,一共要比三場。三場下來,許多附中的女生都臨陣倒戈,給四中加油,衝的就是丁未在球場上的魅力。孫木南自己雖然沒敢公然坐在附中的方陣裡給丁未加油,可最後四中獲勝的時候,她也過去跟著混了個簽名。在實力決勝的年代,不能太狹隘不是?

她們到了樓下,卷爾跑到丁未旁邊,"給你介紹,我們屋的孫木南。"

丁未點了一下頭,打了個招呼,"你好。"然後對卷爾說,"水都在這兒了,我先走了。"

卷爾忙說:"謝謝你啊!"看丁未往回走,忽然想起什麼似的追過去,"那個侯委員應該把水拎回宿舍了,你直接上樓就行。"

丁未停下,"什麼侯委員?"

卷爾睜大眼睛,"就是那個帶頭起鬨的男生啊,他不叫侯委員嗎?他是這麼告訴我的啊!"

丁未聞言哈哈大笑起來,"侯委員,還委員長呢!你的耳朵啊,他叫侯維源,維護資源。我們都叫他三哥。"

卷爾搖搖手,"還是侯委員比較好記。反正就是他,你知道就行了。他要是答應了卻沒幹活,你記得告訴我,我找他理論。"

丁未揮揮手,"好,要真有冤情,一定找你伸張正義。快回去吧,下午見。"他現在急著趕回去,要針對侯維源同志的問題,展開深刻的批評。同時他要讓侯維源同志展開更深刻的自我批評。

卷爾和孫木南往回走的時候,兩個人都沒再說什麼。明明圍繞這個丁未有很多話題可以展開,但誰都沒有開口。卷爾是對丁未的印象前後變化得太劇烈,對這個人的整體評價時時在變,一時間也不知道先說點兒什麼好。孫木南是從丁未對卷爾的態度中看出了點兒什麼,這兩個人的關係以後或者會很微妙,她還是當聽眾吧。

初識之後,似乎就很容易再遇見。卷爾與丁未也遵循了這一定律。他們在操場上、在食堂、在路上,甚至在超市,都會偶然遇見。由於丁未的態度熱情,卷爾也是個隨和的人,所以遇到了就順路走上一段,彼此說些同學間的趣事。剛剛開始的住校生活,使他們有很多話題,也很容易拉近彼此的距離。只這麼頻繁接觸幾日,兩個人就熟稔得猶如老友一般。

週五晚上,軍訓拉歌晚會喊得所有軍訓新生嗓子嘶啞,頭部缺氧。第二天上午休息,下午三點才集合點名。不過,一點點的休養生息便足夠振奮他們的軍心了。

卷爾個子小,本來是需要坐在連隊前排的,可她心裡的頭等大事是明天同高莫的約會,心思不在拉歌上,連對口型都對不上,就趁著月黑風高後排就座了。連長他們忙著和別的連隊聯合或者叫號,對她的小動作根本無暇顧及。

卷爾坐在後面,只在排長繞到後邊組織大家吶喊的時候,張開嘴呼應幾聲。其餘的時候,她都目視前方,對震耳欲聾的喊歌聲充耳不聞,一心一意地盤算著明天的行程安排。兩個人見面之後的行程,當然不用她操心,聽黨的話跟黨走就好,高莫就是她的信仰。

她考慮的是明天要起早出去洗澡,把自己打扮得香香美美地才好出現在高莫面前啊!她還有個重要問題是穿哪身衣服、配哪雙鞋。她帶來的衣服大多是新買的洋裝,這幾日陸續試了試,穿在身上都覺得很不自在,總感覺像是偷穿了媽媽的衣服,根本沒勇氣穿出門。鞋就更是了,雖然只有一點點不跟腳,可她覺得自己在上面搖搖晃晃地隨時有摔倒的危險,偏偏她們還說什麼走起來藤蘿搖曳,很有風情。

她的服裝展示,招來了臨近寢室的很多女生。大家一起唧唧喳喳地給她出主意,很快就混熟了。她們聽說她有約會,都積極地出謀劃策。當然,有的是好點子,有的是餿點子,這與各人經歷不同有關,總之都想把自己的設想在卷爾身上實現。卷爾的個性其實還是偏低調的,但由於自己太過憧憬,實在低調不起來,對於大家這麼熱心的參與和支援,她通通笑納。大家一致認為她穿洋裝比較好看,有的還提供飾品給她搭配。她才知道,原來女孩子有這麼多零七碎八的小玩意兒,而她全部的頭飾,只是幾根被她們指為老土的頭繩。有個手巧的女生,甚至還幫她弄了一個髮型,說是在什麼約會寶典裡面偷師的,和她的氣質和裝扮最搭配了。卷爾穿著洋裝、高跟鞋,頂著那個在她看來比較寫意的頭型,在眾人的要求下顫巍巍地走了一圈,終於崩潰,笑倒在床上。她要是這個樣子出去,以高莫的風格非得把她揪到哪裡重新改造一番不可。小時候,她有一次貪玩,塗了媽媽的唇膏,就是被他拉到水龍頭下面,用冷水愣是給洗乾淨了。卷爾至今都不塗有顏色的唇膏,都是那次記憶太深刻的緣故。

卷爾之所以對待這次約會這麼鄭重其事,也是因為兩個人太熟了,從小玩在一起。誰找誰出去,似乎只要過來打個招呼就行了,都是臨時知會一聲,隨叫隨走的。出去了也是一幫住在一個小區的發小玩在一起。她需要一次正式的約會,改變兩人之間相處的格局,讓兩個人的關係可持續發展下去。

高莫家與卷爾家裡算是世交,他們的父親大學時代就是好友,畢業後就職於同一家醫院,一個在普外,一個在腎臟外科。他們的媽媽彼此也是手帕交,從戀愛、結婚,到同在異地工作定居,住在一棟樓,他們兩家就像是親戚一樣經常往來。所以卷爾從小就喜歡跟著比她大近四歲的高莫跑來跑去。高莫去哪裡玩,都得帶著她;不領著她,她就會在家裡哭個驚天動地,不哭到高莫來就不算完。而高莫也不是好惹的,有一次她哭得太兇,他領她出來,她還在那兒哭個沒完,他拉過她的手就打。說也奇怪,高莫打她,她反而漸停了哭聲,眼淚含在眼裡強忍著不敢流下來,可能是心裡明白,如果再哭他就真會不理她了。

從那以後,高莫倒也儘可能地帶著她。雖然他不當那些玩伴的頭,但有一定威信,漸漸地大家也都習慣了帶個小丫頭四處瘋玩。小時候,他們會一起爬山,找山洞,爬樹掏鳥窩,冬天會放爬犁,抽冰猴。總之玩的東西,四季都不重樣兒。長大以後,他們一起去踢球、打球,雖然卷爾的運動神經不大發達,但撿球總是會的,她可以做邊裁。他們也會一起去遊戲廳打遊戲,去網咖聯網,也會去大排檔喝啤酒,會夜裡跟一群人在街上游蕩。一夥人固然有一夥人在一起的樂趣,可是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卷爾再怎麼大方,也不好在這些人面前流露出一點兒對高莫的仰慕。他們的群體相處模式就是互相拆臺、互相揭短,對誰也不可以手下留情,女孩子也不例外。卷爾從來也沒覺得他們把自己當女生看。當然過了很多年她才明白,這群朋友對她是多麼悉心愛護,讓她有那麼愉快的童年、少年時光,讓她可以單純、積極地生活,並且始終充滿信心。

週末的夜晚,卷爾第一次失眠了。她定好鬧錶後就上床躺下,充滿雄心地要睡一個美容覺,可睡神卻遲遲不來造訪她。耳邊聽到別人陸續地躺下、酣睡,何布甚至還很刺激人地說了兩句夢話,卷爾先是緊閉著眼睛,希望能有點兒效果,可直到她覺得眼睛因太過用力,都有點兒酸了的時候,她還是了無睡意。

她睡不著,躺在那裡也躺不住,頻繁地起來去廁所。她每次都想著這次回來總能睡著了吧,可是還是翻來覆去睡不著。因為睡的是上下鋪,羅思繹睡在上面,卷爾怕影響到她,自己翻身的時候也是小心翼翼的,總是先翻動上身,然後慢慢地把腿和腳移動跟上。她的動作雖然是慢動作,但被拉長了時間的一次翻身,距離下一次也變得更近,反而顯得頻率很高。

在她抬起手臂又要翻到另一側的時候,上面的羅思繹突然出聲,"我說,你給我個痛快的吧,你這麼個半身不遂的翻身法,讓我覺得我像是睡在海上,已經有點兒暈船了。"

卷爾坐起來,"對不起啊,我會注意,你快睡吧。"她看看擺在枕邊的小鬧鐘,已經快兩點了呢。她躺下找了個自認為還算舒服的姿勢,等待睡意襲來。可越是想睡,越覺得躺在那裡怎麼都不舒服。她又不好再翻身,眼睛索性睜開,看著上面的床板,痛苦地體驗當殭屍的感覺。

又過了一會兒,羅思繹又說道:"你還是翻吧,別挺著了,咱們一起翻。"

卷爾如蒙大赦,忙活動活動,側身躺好。羅思繹在上面也輕輕地翻了一下身。如果對孫木南卷爾是覺得親切的話,對羅思繹則是很自然地想親近。羅思繹是一個明快而有魅力的女孩,她對問題的見解犀利而獨到,話不多,卻很令人信服。她對人的關心照顧,往往也不會太著痕跡,但卷爾能感覺到她若有似無的關愛。羅思繹的明快並不是毫無內容的透明,她給卷爾的印象是有點兒神秘的。她什麼都略知一二,也參與大家晚上的臥談會,但是唯獨不談她自己。屋裡的哪個不是冰雪聰明,幾次聊起來都被她輕描淡寫地撥開話題,大家索性也不問了。

"陸卷爾,就那麼興奮?"羅思繹低聲問她。

"我沒覺得興奮啊,可就是睡不著。腦子裡有另外一個陸卷爾,已經把明天的事情按步驟演練了數遍,連怎麼扣紐扣似乎都已經反覆了幾遍。"卷爾抱住自己的頭,她想穿的那件襯衫有六粒紐扣,真不是普通地折磨人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