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另一個女人的故事(談芬)

過客,匆匆 飄阿兮 第2頁,共2頁

很早就認識了江浩洋,在飯局上。其實在我們混熟之前,每一次見面都是在飯局上,而且每一次都有我上司在場。

他們兩人有一點很神似的氣質,彬彬有禮,實則疏離,拒人於千里之外。只不過,程少臣更冷然一些,冰涼通透像多稜的水晶,被光一射,折出許多面,令人目眩迷惑。而江浩洋則隨和許多,溫潤如玉。他們倆的相處客氣而冷淡,彼此話不多,極少互相注視,但有一種奇異的默契。

只有一次單獨的相處,時間很短。那是程少臣跟沈安若的第一次婚禮,因為儀式並不在本地舉行,所以只請了極熟悉的朋友,客人並不多。江浩洋竟然也來了,最早的一個,送上禮金,寒暄了幾句便藉故告辭。程少臣將他送到樓梯口,因客人陸續前來,他不能走遠,於是吩咐我:「談芬,幫我送一下江處長。」

「您跟新娘很熟?」沉默十分無禮,只好沒話找話。我不認為他與程少臣熟到這種程度,想來是新娘的好友。

「對,我們是大學校友。」

原來如此。

「新娘知性美麗又溫柔。」背後說人壞話不可取,說好話總是好的,何況我本發自內心。

「對。」江浩洋頓了頓,「當然」。

很久以後,我才明白,我這句話多麼的多餘。

後來江浩洋換了部門,職位越升越高,我的工作也隨著程少臣換來換去,與他聯絡得也漸多,但僅限公事。

那陣子出了個小車禍,人沒受傷,卻嚇得不輕,很久不敢再開車。因為是與計程車相撞,所以連計程車都不敢輕易地坐,每天早晨老老實實地步行穿過大半個小區,再走十分鐘的路,去等公司的班車。突然有車從身邊停下,車主放下車窗:「談小姐去公司嗎?正好順路,我送你一程吧。」這時才知道,竟然與江浩洋做了鄰居。

於是以後便常常碰見,在超市,在物業處,在社群醫院。早晨並不經常見到,後來發現,其實他上班的時間比我晚,只是那天他恰好去得早。再後來,他會刻意地早走一刻鐘,我出門時,他剛好把車開出來,順便送我。

按說我該受寵若驚,心如小鹿亂撞。可是我沒有,只有一些感激。因為他看我的神色太平常,沒有歡喜沒有波動連欣賞的目光都很難看到,為我早起十五分鐘當車伕彷彿就是一件再尋常不過的事。有一回暗示他不必這樣麻煩,江浩洋說不要介意,這個月剛好輪到他值班,每天必須提前到崗。

知道他本是沈安若的前男友那一回也算偶然,飯局上一堆人都喝到東倒西歪,除了唯一的女士我受到特殊關照外,大概只有程少臣和江浩洋兩個還算清醒。後來我家上司單獨敬他酒,感謝他為我們公司所做的一切努力。他聲音不大,但我仍聽得清楚。他說了一句:「你當年是怎麼把我老婆弄丟的。」

啊,這是怎樣一段精彩的故事。還有,程少臣竟說得出這種話,我努力忍住開窗去看天上是否下紅雨的衝動。

當天晚上我被我上司突然的感性與人性化感動得無以復加,直到幾小時以後才意識到,他哪裡是酒醉吐真言,他分明是借酒裝瘋警告某人不要打他前妻的主意。幾天後我便證實了我的猜想是正確的,那天我們看見江浩洋與沈安若單獨約會,雖然保持著得體的距離,沒有任何的親暱姿態,但也足以讓程少臣定力不足,被周安巧乘機陷害多喝了許多酒。

後來有機會時曾問過:「是否曾經後悔過,當初放棄得太容易?」

江浩洋情緒淡然:「不是每個人都有後悔的權利。你若回頭,還有機會,那時才有資格後悔。至於其他人,只能遺憾而已。若放不下,那可是跟自己過不去。」

我可沒有他那樣能想得開。向楠要結婚,週末通知的我,我在家裡悶到覺得大腦與心臟的血管都要一起破裂,必須要找人說說話,於是翻出一瓶紅酒,打電話給江浩洋:「你有空沒?我請你喝酒。」

那時候也算熟了,偶爾一起吃個飯。他也是個怪人,明明政府分了工程精良交通便利的公務員小區,他卻寧可住到這一處清靜地,每天浪費許多的時間與汽油,大多數時間一個人,偶爾也會遇見有女伴作陪,面孔不固定,但從未在小區內出現過。

那天是到江浩洋家去喝的酒,叫了外賣,我還動手做了個沙拉。除了泡麵,我也只會做這個了。紅酒很快喝光,又喝他的酒,喝得天昏暗,醒來時天已經黑了,和衣睡在他的床上,身上蓋著毛毯。頭疼得快要炸開,起身去洗臉時,發現眼睛腫得像桃子。我只記得自己說了許許多多的話,也不管他是否願意聽,卻不曾記得自己竟然哭到這麼失態。這下子可真要沒臉見人了。

「你既然醒了,來喝點粥吧。」江浩洋在門口說,沒有進屋。

他的粥煮得相當不錯,會下廚的男人總是要加分的。但我喝得並不愉悅,身體難受還其次,失了面子的痛苦才最令人無法忍受。

「哭是一種很好的養生方式,可以鍛鍊心肺腹肌還可以排毒。」

這話多麼撫慰人心,於是我笑:「我都說什麼傻話了?」

「沒說傻話,只是陳述了一些事實。你生氣的原因不是他結婚,而是他都要結婚了還存心讓你不好過。如此而已。」

我竟然連這個都說了,酒可真不是好東西。我的確生氣的成分大於傷心。向楠在電話裡說:「談芬,對不起。可是當初你如果肯堅持一下,哪怕只有一點點,都會給我足夠的信心和勇氣,讓我可以為我們倆的未來與家人抗爭到底。但你那樣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好像你的生命裡有我沒我都一樣。」

重新回想起這句話,我又鬱悶了一下,仰頭把一大碗稀飯全喝了,其豪爽程度就像武松在景陽岡上喝大碗的水酒,我的確忘了放在我面前的本是一碗稀飯。我這維持甚久的淑女形象今天算是徹底破了功。

江浩洋又給我盛一碗,見我再也不肯抬頭,彷彿自言自語:「今天你哭的時候我在想,當時她若也曾為我這樣傷心地哭過,那我一定不至於連回頭的機會都沒有。」

「可我是為我自己哭,不是為別人。還有,你難道沒有聽說過,大人哭與孩子哭,從來都不一樣的。孩子們哭,是因為他們知道哭會令他們得到想要的。而大人們哭,通常是因為永遠的失去,不可能再得到了。」

就這樣漸漸地熟起來。都不是擅玩的人,至多一起吃頓飯,看場電影,週末就更加無事可做,天氣又這樣熱,在屋裡吹空調才是正確選擇。他不愛收拾家,通常請鐘點工去幫忙,但書房和臥室是不讓別人動的,於是有時我會去幫忙,順便蹭他一頓飯,江浩洋有一手極好的廚藝。也有時到我那裡去,反正只是幾步路而已,我備好食料,洗好切好只等他來下鍋。如此簡單而純粹的關係。

程少臣與沈安若的兒子出世後,我去看了幾次,因為老闆那陣子常常曠工,我不得不到他們家去請示彙報。那小嬰兒實在太可愛,粉嘟嘟的胳膊腿兒,水汪汪的眼睛,小鼻子小嘴,像爹也像娘,看得我愛心氾濫,恨不得自己也能立即弄出一個養著。

第一次看那小嬰兒回來,我心潮澎湃地向江浩洋形容那個孩子長得如何像一個小天使,是我見過的最漂亮的嬰兒,都忘了人道主義地顧及一下他的感受。他淡淡地說:「替我選份禮物,下次幫我帶過去吧。」

「你不去看一下?」

「我記得我們那兒有不成文的規矩,男性友人不該在滿月之前去探望。」

「哦,我從沒聽說過這種怪規矩。你想買什麼?」

「你看著買吧,你更清楚他們喜歡什麼。」

「他們什麼也不缺。依我看,你不妨送你跟安若的合影,或者你們當年的通訊,刺激一下程先生好了。」

「好主意。其實還真沒怎麼有,我們沒拍過幾張照片,姿態也不親密,信也沒幾封,沒有肉麻語句。再說了,程少臣難道會在乎?」

「我想他會裝出一副在意的樣子,以表達他對程夫人的重視。」

後來我再滿眼紅心地提及那個寶貝小嬰兒,江浩洋就說:「既然那麼喜歡小孩子,不如早些結婚,自己生一個。」

「哪有那樣容易。找個能協助女人生孩子的男人不是難事,但要為孩子找個爸爸卻不容易,總不能太差勁,總得看著還順眼……至少能跟我湊湊合合地過完這一輩子吧。」

「你的要求這麼低?」江浩洋微笑,「如果你覺得只要不差勁,還算順眼,能湊合就成,那不妨咱們倆湊合一下吧,也免得你辛苦地另外去找。」

我愕然地愣在原地。這求婚太突兀,一時分不清真心或是假意。

時間一秒一秒地流走,屋裡靜得令人尷尬。

江浩洋輕咳一聲:「是或否,總該有個回應。這麼吊著可真讓人難受。」

僵局一旦打破了,我也終於有了語言能力:「你給我一點點時間,我正在思考……我若說‘好’,我擔心你在逗我玩,或者覺得我太不矜持,以至於你因此鄙視嘲笑我。但是我若說‘不’,我又擔心過時不候,如此大好的機會白白錯過。」

「這樣複雜的問題由我來解決。就當剛才你已經拒了我,所以我再求一遍婚,我是認真的,談芬,你是否願意嫁給我?」

當然願意,雖然這求婚來得很突然。我怕什麼呢?最差的結果,不過是湊合著過一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