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意料之外

過客,匆匆 飄阿兮 第2頁,共2頁

這時恰有一名女子走向男子,穿豔麗飄逸的裙裝,身段窈窕,姿態優雅,只看輪廓已覺得是美女。

女子輕扯男子的胳膊,微側著臉,湊近他說了幾句話,然後輕輕笑起來。安若的位置恰能看到她那巧笑嫣然的精緻側臉,乍一看以為是秦紫嫣,但並不是她,很年輕,青春洋溢,靈氣逼人。程少臣一直沒回身,仍保持著原來的姿勢看那幅畫。

大廳內正播放輕柔音樂,安若傾耳聽,原來是《時光倒流七十年》,多麼應景。隔著一層淡藍色冰裂玻璃的幕牆,並沒有人發現被窺視。燈光投在那無數晶瑩剔透的水晶玻璃上,折射出七彩光芒,只覺得星輝璀璨。那一對不遠處的男女的背影便在這樣的流光溢彩裡顯得異常的登對又協調。

安若放輕呼吸與腳步,扯扯正盯著頂級床品入神的秋雁,做個噤聲的手勢,拖著她悄然離開。

到了樓下賀秋雁還在笑她:「沈安若,咱們有點出息成不?上前打招呼啊,跟那女的說‘我是他前妻’,誰先尷尬誰就輸唄。」

沈安若不理她,拖了她去街對面的富凱商廈。

「我跟你講,人生何處不相逢有緣千里來相會嘛。虧你平日裡裝那麼像,當年你不是挺瀟灑的嗎?」賀女士還在沒完沒了,以挖苦她為樂。

「唉,算了算了,不提臭男人們了,我陪你去砸錢吧。」見她一直不說話,賀秋雁總算也止住話題了。

她燒掉近兩個月的薪水,包括那雙讓她腳痛一整天的鞋,以及現在正戴在手上的這隻鑲滿了細碎的海藍寶石的指環。

秋雁說:「這指環真像一枚頂針啊,硬度也足夠,戴著它做針線活多麼有格調。啊呀額滴娘,這麼貴,安若啊,就算你離婚時從前夫那裡小賺了一筆,也不可以這樣揮霍,留點家底為未來打算才是正解。」

安若覺得自己真是交友不慎,只想找來針和線縫上她的嘴。

賀秋雁猶自喋喋不休:「這麼些年了,你這壞毛病不但沒改,簡直是變本加厲啊,心情一不好就摔錢、狂吃、剪頭髮,幸虧你胃不好吃不多吃不胖,不然你準可以去給肥姐服飾作代言。下面咱們要不要去剪頭髮?」

「是啊,咱們走吧。」

「幹嗎?你來真的啊?我逗你玩呢。這頭髮留了好多年了,剪掉太可惜。離婚時你都不剪,現在剪個什麼勁啊。」賀秋雁一副要暈倒的樣子。

「最近一直想換髮型呢。」

沈安若其實也沒有很難過,只是最近一直有點鬱悶,不如借題發洩一下。

她猶記得以前程少臣非常不喜歡去商場,說那裡人太多令他呼吸困難,兩人一起去商場的次數一隻手便數得過來,大多數時候他寧可坐在車裡聽音樂玩手機遊戲等她一個小時也決不進商場,就此培養出沈安若戰鬥般神速購物的特長。後來沈安若便一個人逛街,再後來連逛街的興致都漸漸戒掉,除非極度無聊,否則她很少逛街。

那兩套翻新的別墅是專門用來接待特級貴賓的,完全按居家要求設計,連廚房用具都齊全,全用最好的材料,砸了很多錢。

當時比了無數的設計稿,沈安若記得這兩套方案都是她極欣賞的,並且恰好出自同一位設計師,於是力排眾議,結果是她贏。

據說那設計師性格與業務素質都好,於是工程人員們也做得賣力。她很早就想去拜會,順便證實她的推測,結果還是拖到今天。

裝修現場總是混亂,饒是極好的材料氣味也不好聞。他們每一處都看一遍,這一回的確做得很好,設計師定期在現場監督,發現問題就據理力爭要求重做。人長得美就有這等好處,工人們總會特別順從。這是林虎聰說的。

在第二套別墅二樓的和室裡,她終於見到她想見的人,果然如她所料,設計師真的是秦紫嫣。

兩人在茶坊裡坐下,沈安若請客,但動手泡茶的卻是秦紫嫣,動作優雅,即使穿得像名裝修工人都掩不住好氣質。

「你沒想到是我吧,設計稿上只有英文名字。」秦紫嫣與以前沒太大變化。

「我猜或許是你,你的設計風格很特別,我想我曾經見過你的作品。」沈安若溫和地說。遇上故人總是件好事。

「是嗎,我從未用自己的名字發表過作品……」秦紫嫣微微驚訝,突然有所了悟,止住了上一個話題,「沒想到會在這裡遇見你,我只知道你離開正洋了。」秦紫嫣看起來仍然柔柔弱弱的,怪不得那群粗老爺們從不好意思為難她。

「我在這裡一年多了。你還好嗎?」

「一直那樣子,一個人。」

「你有沒有跟你長得很像一個人的妹妹?」

「沒有,我是獨女。也沒有堂妹和表妹。」

後來她們告別,秦紫嫣欲言又止,沈安若本來已經轉身,然後又回身,望著她。

「對不起。有些事情……我並不知道……但事實不是像你想的那樣……」秦紫嫣慢慢地說,每想一句都像在努力地思索。

「是我們兩人之間的相處出了問題,從來都與你無關,你想多了。」

「其實,他……」她靜靜地望向沈安若漸漸變得清冷的眼神,最終話未說出口。

晚上七點沈安若才離開,剛開啟車門,只見相鄰車位裡已坐進車子的林虎聰搖下了車窗。

「這麼晚才走?還沒吃飯吧?一起?」

沈安若把大捧的鬱金香扔進副駕位,又自己坐進去:「沒興趣。」

結果林虎聰已經來到車外,輕敲車窗。沈安若只好將車窗搖下。

「大姐,你就當可憐可憐我,請我吃頓飯吧。我最近窮得揭不開鍋了。忘記今天是二月十四日吧。」

沈安若噗地笑出來,心情變好了不少。

兩人開車半個小時去了四川酒店,迷蹤魚,麻辣小龍蝦,還有酸辣湯,吃得舌頭僵硬頭皮發麻。

「每次吃過後第二天都鬧腸胃病,最嚴重的一次半夜去打吊針,但還是忍不住想吃。」沈安若使勁低著頭,半擋著唇,暗自吐舌頭。實在太辣太麻,她太久沒吃過川菜,吃得眼淚都要流下來。

「我可以贈送胃藥,並且不介意你明天向我三倍索賠。明天你若胃痛,我就欠你三次飯局如何?」

「你想得美。」

最後還是林虎聰付的款。他伸著食指在沈安若眼前搖啊搖,很嚴肅地說:「沈女士,有一點你千萬要記住,跟男人搶什麼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搶付餐費。這是原則問題,絕對是原則問題。」

沈安若不屑,但終究屈從。

其實她的好心情並沒有持續太久。她的胃開始隱隱作痛,而且,她回想起,剛才那家店,是她跟程少臣第一次吃飯的地方,似乎也曾為付款問題討論過。

剛才到底是誰先說要吃川菜的?又是誰選了那個地方?她?還是林虎聰?真奇怪,才兩個小時而已,竟然記不起來了。難道她已經有了健忘痴呆的跡象?

晚上沈安若又看碟,半世紀前的老電影,《紳士愛金髮女郎》,夢露穿著閃亮的高衩紅色禮服,妖嬈地唱「鑽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

沈安若非常喜歡夢露,並不怕被人說膚淺。那樣的性感妖嬈肆意張揚,卻又純真如孩童,安靜如處子,迷惘如小貓,明明看似胸大無腦,但眼神里偶爾閃過慧黠,真正的謎樣女人,絕色尤物。還有,她的人生明明那樣悲涼,留給世人的卻只有笑容。

碟片結束,螢幕變黑,喧鬧轉為沉寂,只餘屏保圖案在那裡飄飄蕩蕩。沈安若突然覺得心頭有幾分空虛。

「鑽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這話好像以前也總有人跟她說。

她忍不住翻出丟在櫃子暗格裡的那個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幾枚亮閃閃的戒指就全部滾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實一直與時尚絕緣,置裝不太多,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適合她,所以連首飾都不戴,只除了戒指。

離婚後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鉑的金的鑲鑽鑲各色寶石的,配著鞋子的顏色款式輪換著戴。

她以前並不戴戒指,直到離婚後才養成這樣的怪習慣,好像無名指上戴著一枚戒指,可以給她一層無形的保護。

她總是換戒指,連林虎聰都發現了,稱她這是被棄綜合徵。他知她離過婚,這個事實並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妹妹,你不可以對人生這樣悲觀,你的未來還有我這樣的青年才俊有待你來考察探索……」林虎聰有一次喝了點酒,朝她這樣嚷嚷。沈安若帶著幾分惱意地瞪他一眼,贗品令狐大俠方知自己口誤,摸摸鼻子灰溜溜離去,隔日送上大盒的糖果作為賠罪。

不過那樣一堆戒指,都比不過她當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鑽戒價格的零頭。

程少臣送的那枚鑽戒,主鑽至少有兩克拉,又輔了無數小鑽與碎鑽,雖然典雅精緻,但怎麼看都超級誇張。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惡搞,一看到那枚戒指都犯堵,後來忍不住問:「你存心讓人家知道我是暴發戶嗎?」程少臣無辜地笑:「我以為鑽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誠意的多少。」後來又一直教育她,「鑽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遠不會騙你。」所以他每每送她華而不實的鑽石首飾,但每次都被她嗤之以鼻。

為什麼會又想起這個人來,這個人今天在她腦中出現的頻率未免高了些,真見了鬼了。

正式辦理離婚手續那日,兩人本來十分的平靜友好,辦妥後,一起到常去的餐廳吃午餐。

那店幽靜雅緻,桌上水晶瓶裡插一枝香檳玫瑰,像極情人約會,旁人哪曉得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最喜這裡的水果匹薩,此刻覺得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對面不急不緩地說話,彷彿向秘書交代:「我下月去德國,會在那邊很久。若有什麼事情未處理完結,可以聯絡談芬,有麻煩的話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後一口匹薩,將湯喝到見底,直視程少臣:「勞你費心,之前我一個人的日子也過得極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對了,這個還給你,你的律師在協議裡忘記這個。」安若將那枚分量不輕價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做聲,面無表情,目光瞬間冷下來。

沈安若只作未察覺,細細地用紙巾拭著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動作必定優雅而從容:「請收回吧,不要浪費。日後也許有用。」

程少臣終於忍不住開口,聲音透著絲絲涼意:「沈安若,我們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說過的。」

「我自然記得,請你把它收回,謝謝。」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極飽,所以此刻覺得溫暖又有力量,連底氣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對面陣陣襲來的寒意。

不過那枚戒指最後還是留在了沈安若這裡。因為那日程少臣轉身便走,連頭都沒回。不過倒是沒有忘記付賬,在前臺扔下幾張大鈔,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為那天他們吃得本不多,而他付了幾倍的餐費。

其實還是她失了氣質。他在離婚協議中對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並沒故作姿態。偏要在分手的最後一刻,非要找個碴存心招惹他,都怪她自己太矯情。

到底還是沒有好聚好散,有時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遺憾。

分手後仍是朋友,這終究只是理想主義者們關於世界大同的夢想之一。

從那以後就沒有再見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將那枚鑽戒挑在指尖上輕輕打著圈,只見它在燈光下迷離閃爍光彩奪目,一個閃神便滾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尋了許久,終於看見它靜靜躺在床底下,散發著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為有一層很窄的抽屜,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層,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騰一番,冒了一身汗出來。

那抽屜裡放著很多的影集,連婚紗照都在裡面。沈安若連自己都沒有搞清動機時,便已經搬出它們,粗略地翻著看。大多數的畫面裡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風景,程少臣並不喜歡拍照,所以除了婚紗照及婚禮當天,兩人的合照極少。而沈安若並不喜歡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這裡。程少臣以前就說過她,明明家裡那麼多地方,偏偏要放這兒,竟也不怕相片發黴。

很多的照片。婚紗照,程少臣真的不愛照相,大多數都不笑,偶爾笑,很僵硬。婚宴照,他們倆被來賓惡整,苦不堪言,還要裝風度,那時真是患難與共。還有在麗江時,玉龍雪山之巔,頭頂煙雲輕繞,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隻棕子,程少臣摟著她,這一張裡他難得地笑了。

然後安若便看見這一張照片,依稀記得是蜜月旅行時程少臣的荷蘭友人搶拍的。晴空萬里,一碧如洗,遠處有白色的風車,兩人在田壟間打打鬧鬧滾作一團,鬱金香花田一望無際,紅的黃的紫的……像一副豔麗無雙的巨大彩色格子絨毯。他們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鬱金香花田,滿目晶瑩,燦爛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