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華公主終於有了少女該有的羞澀,她挪的離他遠了些,站起來出聲道:「你去收拾東西吧,明天宮裡的人就要來接你了。」
丹華並沒有告訴傅錚言,她為了今晚來見他,挑衣服選髮釵打扮了將近一整個白天。
公主宮殿裡上千條的紗裙長裙百褶裙,洋洋灑灑堆滿了地板,丹華試過一件扔一件,穿到最後這條才勉強有些滿意。
梳妝檯上的木匣堆了成了幾座小山,丹華翻遍了所有髮釵和首飾,最終選了一支白玉為底鍍著碎金的步搖。
她這樣折騰了五六個時辰,忙得連飯也沒吃,卻在聽見傅錚言那句「很漂亮」之後,感到滿滿當當的值得。
傅錚言開啟自己的櫃子,開始收拾這些年攢下的東西,當年丹華送他的包袱擺在櫃子的正中央,一眼便能瞧見。
傅錚言的東西很少,除了幾件衣服,就是一把重劍,但顯然他最寶貝的,還是當年丹華送他的包袱。
丹華走到了傅錚言身邊,柔白的手指伸過去,解開了包袱的帶子。
幾件換洗的衣服被疊的整整齊齊,那時包點心用的手帕也被洗乾淨折成了方塊,上了紅漆的信箋被拆了開來,卻還端正地安放在手帕上。
傅錚言的身量長得很快,十歲那年的衣服沒過多久就不能穿了,他卻沒捨得丟掉,一直妥善地保管著,覺得髒了還拿去洗洗曬曬。
丹華的注意力卻完全在那封信上,她微蹙眉梢看著傅錚言,輕抬下巴道:「這封信怎麼還在你的手上?」
「我、我……」傅錚言笨拙地答道:「你寫的信,不想交給別人。」
當年那封信加蓋了公主印章,收信人乃是禁衛軍統領,在這封信中,丹華公主言辭委婉地表示,希望統領大人能對傅錚言多加關照。
倘若這封信當真到了統領大人的手上,傅錚言這五年的日子會好上許多,他平日的伙食不會和普通士兵一樣,住的房間也會更加舒服寬敞。
然而傅錚言卻不捨得把丹華為自己寫的信交給別人。
他還不識字的時候,覺得丹華這封信是寫給自己的,因而藏信比藏寶貝還要珍重,每日跑操結束回房,第一件事就是檢查這封信在不在。
後來他跟著夫子學認字,終於不算文盲的時候,心口拔涼地發現這封信應該交給禁衛軍統領。
但傅錚言轉念又想,這信已經被他藏了這麼久,禁衛軍統領也沒有找過來要,可見信中寫的不是要緊的事……那他還是繼續代統領大人保管好了。
後來有一次,他房裡來了幾個軍營的兄弟,其中一個喝醉了酒,在傅錚言出去給他端熱水時,這位醉酒計程車兵扒出了那封信,拆掉了信上的紅漆。
傅錚言的性格偏內向,為人很是低調本分,從未與人生過事端,和整個軍營裡的衛兵都處得十分融洽。
然而那天晚上,傅錚言回來看到那位拆信的弟兄,二話不說就擼起袖子,搶來信箋便與他酣暢淋漓地打了一架。
信紙被弄皺了,他卻看清了信上寫的內容。
丹華公主待到很晚才走,傅錚言將她送回了王宮,路上丹華和他說了很多話,他默默地聽著,把她說的每一個字都記在心裡。
臨別前,丹華把步搖髮釵取下來送給了他,她說:「這支釵你好好收著,以後你就是我的人了。」
次日天光熹微時,宮裡來了一隊傳旨的太監。
在兵營兄弟羨慕的眼神中,傅錚言成了東俞王宮裡的帶刀侍衛,唯一的使命就是保護公主丹華。
國君此前已經撥了九個侍衛給丹華公主,傅錚言剛好可以算作第十個。
其他幾個侍衛都能稱得上盡職盡責,但與傅錚言侍衛相比,卻多少差了那麼一點。
傅錚言常常跟在丹華身後,只要丹華公主在宮中行走,她的身後就必定有傅錚言這個尾巴。
傅錚言很快發現,當今的王后,也即丹華的後孃,待她並不是很好。
國君極少來看女兒,更少有空管教丹華,丹華同父異母的弟弟,也即東俞當今的太子殿下,已經開始啟蒙認字,國君大部分的時間都花在了教導太子上。
丹華似乎並不在意這些,又或者早就習慣了,每逢她得空時,定會拉著傅錚言出宮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