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楊筱光扯他的衣袖,低聲提醒:「指令碼寫得最好的是民國篇,形象和情節都出彩,將來要在電視上播。」

潘以倫卻說:「知青篇有一代人的回憶,也很不錯。」

楊筱光很想告訴他,知青篇囿於對演員形象有限制,無光鮮衣著和炫麗背景,連色彩都很單一,題材又稍嫌敏感,稍稍有拍攝經驗的模特兒都曉得這樣並不利於自己的形象塑造。

果然,讓大家自行選擇的結果是除了潘以倫無人選擇知青篇。

何之軒一一問了大夥兒選擇劇本的原因,男孩兒們大多講得十分表面,什麼故事好看,情節感人云雲。待問到潘以倫為何選擇知青篇時,他答:「我們的父母不就是這麼過來的嗎?他們現在還在懷念那段歲月,雖然當時很艱苦,但這是他們的青春。」

何之軒望了潘以倫一望,點了點頭。

老陳同楊筱光說:「聽說何總也是知青子女呢,當年**媽下鄉到北大荒。」

楊筱光疑惑地望向領導,領導吩咐:「大家都餓了,小楊去準備些吃的。」

接下來是由影片廣告的導演來講述各個篇章的拍攝要點,楊筱光指揮行政到辦公樓附近的餐廳訂了一席外賣送來。她感覺有些肚餓,於是從隨身口袋裡摸出一條士力架嚼起來。

潘以倫看見了,輕聲說:「吃甜食這麼不節制,小心夏天見不了人。」

楊筱光把手一揮,小胸脯一挺:「本姑娘才不怕。」

潘以倫從包裡拿了一個信封出來遞給她:「票給你。」

楊筱光欣然接過來,笑嘻嘻地說:「這回是我沾你的光了。」

潘以倫望著她微笑,帶些徵詢的意思問:「到時候我來接你?」

楊筱光爽快地點了點頭。

他又望了望她額頭上的傷,還用創可貼貼著,看來尚未痊癒。

她用手捂住額頭:「保證能在演唱會時以最佳狀態見偶像。」

潘以倫笑起來還是要命的好看。

十我們去看演唱會

在演唱會開演那日,潘以倫按照約定提早在辦公樓一層的大堂裡等待楊筱光,他還提了大包的零食,有薯片有飲料。

楊筱光見到他就說:「正太亂花錢。」

潘以倫笑:「還好了。」

但是能去看偶像的演唱會總歸令人興奮,楊筱光推著潘以倫走出大樓時,他拿出一副平光眼鏡戴上。

她本以為只有莫北戴眼鏡好看,沒有想到正太戴上眼鏡也能很好看,文氣俊秀,恰似白面書生。

楊筱光看著他笑,他竟然不好意思地也笑了。

她說:「是應該掩飾掩飾。」

天已經擦黑了,路人都匆匆歸家,沒有人會格外關注他們。他們叫了車,很順利地抵達體育館,這兒人頭攢動,戴了平光眼鏡的潘以倫就沒那麼容易掩飾自己了。

楊筱光指點:「那邊好像有人認出你了。」

好在認出他的是文藝女青年,很雅很文藝,在遠處觀察了許久,才怯怯地過來問:「你是十三號潘以倫嗎?」

潘以倫不好說不是,只好點頭,文藝女青年很高興,找了本子給他簽名。原本本子是要給開演唱會的偶像簽名的,這下多得來一個未來之星的大名,算是看演唱會的意外之喜。

楊筱光想,正太前途不可限量。但此地人多眼雜較為危險,他已經被人認出,且本城記者中不少都是文藝青年,可能會在此出沒,故,她拖著潘以倫儘量往人少的地方走,一邊走一邊左右四顧,謹防眼熟的記者。

他們繞到人流較少的一處入口,楊筱光眼尖,往那邊門口的方向盯牢一人,仔細辨認,再辨認,回頭對潘以倫低喊:「快,給我紙和筆。」伸手就往他上衣口袋裡探。

「怎麼了?」潘以倫抓住她亂摸的手。

「林林林林—金山,貌似就在那邊!」

「林金山?」潘以倫沒明白。

紙和筆在哪裡?難道他沒帶紙和筆出來?楊筱光又掏自己的口袋。

「啊,有了。」她從口袋裡掏出一張餐巾紙。

潘以倫嘆口氣,從褲袋裡掏出一支圓珠筆,塞到她手裡。

楊筱光攥著餐巾紙,捏著圓珠筆,以五十米衝刺的速度往體育館某號門前瞬間移動。

潘以倫不放心,跟在她身後。看她剎車在靠在門廊暗處的一名叼香菸戴眼鏡的瘦削男子面前,用一種似乎興奮到極點又拼命壓抑的語氣嚷道:「我很仰慕您,給我籤個名好不好?」說完就把餐巾紙遞到了男子鼻子底下。

男子猝不及防,嘴裡的香菸抖了抖,瞪著面前的餐巾紙,注視了一秒兩秒三四秒。

潘以倫在心裡嘆氣,要簽名的方式有千百種,她選擇的是最驚嚇偶像的那種。

大人物畢竟是大人物,陣仗見多了,見怪不怪,短時間的呆滯後,還是往餐巾紙上籤了大名,然後瀟灑轉身,留給他們一個華麗的背影。

楊筱光盯著餐巾紙看了一眼兩眼三四眼,臉上充滿了滿足和幸福。

潘以倫問她:「他怎麼叫林金山?」

楊筱光還對著餐巾紙上的名字暈乎乎的:「本朝第一大詞人,字金山,號詞霸,世稱林金山。這是我這輩子拿到的第一個偶像簽名耶!賺了賺了。」

潘以倫笑她:「這樣的綽號你都想得出來,小瘋子。」

但是讓小瘋子發瘋的還在後頭,到了場內,他才體會到楊筱光當粉絲的時候有多麼瘋狂。

楊筱光還同他講:「這個世界上能讓我們瘋狂的人和事不多,能讓我們愛的人和事也不多,所以一旦是心中所好,一定要全情投入,千萬別說我意淫,我只是抓緊時間不後悔。」

演唱會在激盪的鼓點聲中開始了。

楊筱光這天穿了一件皮質小夾克,行動不方便,鼓點一起來,她就想跟著節奏搖擺,便把夾克脫了。裡頭是貼身的打底毛衣,很顯身體曲線。

潘以倫從來沒有見過她的身體曲線,然而現在是知道了,她的身材並不骨感纖瘦,所以她常常嚷著減肥。但是,她難道不知道她的身體飽滿圓潤,配合她的健康紅潤的蘋果臉,是那樣充滿活力?他從這樣一個角度看過去,想那線條不是不美的。

他看了幾眼,開始覺得熱,便別開臉,跟著脫了外套,把她手裡的小夾克一起拿了過來。

體育館裡的上座率並不算高,但不妨礙黑暗裡的氣氛逐漸變得熱烈。臺上的偶像初來乍到,臺下的觀眾便給予了極大的鼓勵和支援,然後臺上臺下一起瘋狂。

楊筱光跟著觀眾們一起揮舞熒光棒,但覺得尚不夠抒發自己的**,竟放棄座位,跑去了看臺的第一排,扶著欄杆往前傾,搖搖欲墜,說:「唉,應該買內場票,沒想到他們現場這樣棒,沒有多少人比得上他們。」

潘以倫跟在她身後,不著聲色地拽住她的手臂,說:「下次一定。」

楊筱光沒有在意,只是發洩心底的興奮,她說:「你將來也會像他們一樣光芒四射。」

「武俠小說裡常有一句話,米粒之珠,也放光華。不是人人都能做珍珠的。」

「你可別說參賽真的全部為了錢,那樣多俗氣?」楊筱光不由得轉頭看他。

「是的,就是那樣俗氣。」潘以倫陷在黑暗裡,搖晃的光在眼前閃爍,他的一切不可獲知。他應該在笑,說,「不管他們的粉絲有多少,比不比得過當紅的那些人,他們的實力決定他們站的位置。我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重。」

這麼犀利坦白,楊筱光在黑暗裡愣了愣,隨即拍拍他的肩膀,真誠地想給予他鼓勵:「你很棒,觀眾都看得見。」

「他們喜歡我的皮相,現在是**時代。」

「很多人都要不到呢!」

「對,這也是資本。」

「好皮相的大學畢業生都比長得一般的容易找工作呢!」她指著自己的鼻子,「你看我,長相平凡,身材普通,所以只能做個平凡的人。」

潘以倫看著她在他跟前又舞動起來,他望著她的後腦勺,想,她長相平凡,身材普通,怎麼會?可是沒有再做聲。

臺上暗藍的光打下來,偶像們中場休息之後復又上臺,天籟般的聲音灑了下來。

「2000年零時零分,電視直播紐約時代廣場慶祝人潮,我有無見過你?」

這是另一個人的聲音,此時此刻,他在天堂。人山人海之中,似乎四面八方都有懷念他的人,如海潮一般的呼喚聲一浪接著一浪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