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老大,真被你說中了,林嘯失蹤前也被那輛電瓶車跟蹤過!」張一昂道。

「是嗎。」高棟不知是該高興還是該苦惱。

這條線索直接證明了李愛國案子和林嘯失蹤案是同個兇手乾的,同時,這條資訊也說明了,下一個被害物件已經發生了。

什麼時候是第三個?

高棟背對著他吸了口煙思索著,就算確認了是同個兇手乾的,現在還沒找到林嘯的屍體,此事需要先當跟李愛國案子無關的失蹤案登記在冊。

李愛國案發到現在兩個多星期過去了,毫無進展,現在要是被上級知道兇手又害了一個,豈不是更頭大如鬥。

高棟轉過身,道:「什麼時候跟蹤的?」

張一昂道:「11月27日到29日這三天,連續三天跟蹤。」

11月23日到26日,連續跟蹤了李愛國四天,摸清李愛國行蹤後,兇手並沒直接動手,而是先去跟蹤了林嘯。看來兇手的這盤棋下得很大,而且很有耐心。

他又問:「兇手12月10日晚上在文峰公寓搬弄垃圾桶這個時間點後,有哪些車出了小區?」

張一昂道:「兇手把垃圾桶再次弄進電梯的時間是12月11日的凌晨1點半,我們查了門口的監控,凌晨1點半以後,一直沒有車出過小區,最早的一輛是將近凌晨4點時才出小區的,但那輛車我們查了,是停在後面排屋區的車,此後的時間點,車子逐漸多了起來,我們查了排在前面的幾輛,都排除了懷疑。兇手的車到底什麼時候離開小區的,我們沒辦法查。」

看來兇手果然是一直等到了早上,混在其他車子裡出了小區。因為這個大型小區的車子實在太多,沒法一輛輛去核對是否有作案可能。這塊的偵察工作,看樣子很難展開了。

高棟道:「市局的影像專家對電動車的畫面處理有結果嗎?」

張一昂開啟電腦,道:「你看。他們弄影像的,通過數字手段,把其中幾幀較為清晰的畫面做了處理。兇手的面目是查不出的,只知道兇手大約身高在170到175之間,體重應該在120到140斤之間。這輛綠色的電動車,前頭是個黑色的車籃,車籃的左角缺了個口,車上尾巴左側通過幾幅圖片對比,確認那有個凹坑,車尾的紅色燈框的塑膠玻璃應該是有破損。這是他們最後經過處理的圖片,能很清楚顯示這輛電動車的特徵。」

高棟仔細看著圖片,這張處理後的效果圖,把車的顏色,破損特徵都很清楚地表現出來了。但是在一個縣這麼大的區域裡,能否找得到這輛電動車呢?

無論如何,還是要找一找的,最後能否找得到,只能看運氣了。

他電話叫來陳隊,給他看了電動車的效果圖,讓他馬上下令,發動全縣各個地方派出所和聯防隊的人,一起想方設法,挨家挨戶,拿著這張圖,找出這輛電動車。同時,也要注意找可疑的車輛,因為這輛電動車有可能已經被兇手改裝過了。

只要找到這輛車,哼哼,兇手還逃得了嗎?

他們倆走後,高棟重新陷入思索,現在證據已經證明,林嘯和李愛國兩個案子的兇手是同一個。

即便兇手的犯罪動機是報復社會,也沒有道理第二個下手的物件挑林嘯,而且到現在為止,生不見人,死不見屍,沒有任何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