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繡早就瞄到了金大恆身後那個有過一面之緣的男孩,心裡很是奇怪這個不相干的外人跟著來接自己回家做什麼。不過,當著順子的面這麼問好像太沒禮貌了,因此錦繡很客氣疏遠的叫了聲「順子哥」。
順子憨厚的笑了笑:「阿秀,多日不見,你長高了。」比原來更加好看了。順子在心裡默默的補充了一句。
在順子的眼中,穿著簇新棉衣梳著兩條辮子的錦繡神彩飛揚,巴掌大的小臉閃爍出令人炫目的秀麗。和以前那個木訥的鄉下丫頭迥然兩人。
果然是在富貴人家待的久了,伙食好身體發育的快,就連談吐見識也都和以前不同。再也不是那個整天跟在他後面嚷著「順子哥等等我」的那個跟屁蟲了。
順子揮去心裡冒出的那一點點黯然,安慰自己:阿秀年齡漸長,已經懂得男女有別,見了他再歡喜也得含蓄點嘛!這麼想著,心情又好了起來。
三人一起往回走,路上自然免不了要說些閒話。說的最多的就是金大恆:「……這一個多月送孩子到我這兒來讀書的越來越多,有六七歲的,也有十一二歲的,現在有七八個孩子了。我特地收拾了一間屋子出來……」
錦繡微笑著傾聽,見到金大恆神情喜悅,心裡也有說不出的開心。
多了事情忙碌,金大恆的精氣神果然好多了。再加上穿了厚實的冬衣,再不像前兩次見到的時候那樣瘦骨伶仃輕飄飄的。
順子默默的走在旁邊,時不時的也插上兩句嘴。
錦繡聽了會兒就明白過來了,原來順子現在也做了金大恆的學生了。
聽金大恆的口氣,順子似乎不是天天都來上學……
錦繡用心聆聽,從金大恆和順子的對話中知道了不少事情。
順子他爹是個小手藝人,平時編些筐子籃子之類的拿到集市上去賣,也有人會主動找上他定製這些東西,靠著這手藝勉強能夠養活一家人。
順子跟著他爹學了幾年的手藝,別看他才十二歲,已經能幫著他爹做事情賺錢了。他爹當然捨不得讓順子出來讀書識字,原因是「既耽誤時間又浪費錢的,手藝人要識字做什麼」。
可順子卻異常的堅持,和他爹在家鬧了好幾天。最後他爹讓了一步,來讀書識字可以,不過,不能耽誤家中的事情。因此順子讀書是間歇性的,隔上兩天來一次。
錦繡看向順子的目光帶了些欣賞。
知道上進的孩子還算不錯,人多識些字總是比目不識丁強的多,不管是見識談吐氣質都會有所不同。
這麼一打量,錦繡才發現,原來這個順子長的還頗為順眼,身體壯實,濃眉大眼,是個很好看的少年。
順子不經意的迎上了錦繡打量的目光,目光相交的那一剎那,順子的心陡然一顫,臉微紅著轉過了頭去。
奇怪,明明是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鄰家妹子,為什麼被她這麼微笑著看上一眼他會覺得羞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