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中國人史綱 柏楊 第1頁,共2頁

否則的話,每一個國王或每一個有爵位的貴族死亡,都可能爆發一次骨肉殘殺,因而導致國家和家族的崩潰。

周王朝的解決方法是宗法制度。

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制度,儒家學派的學者往往窮一輩子的精力,都弄不清楚它的細節。

但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話表達的話,我們可以說,即「嫡子繼承製度」

,也可以稱為「親屬等差遞減制度」

那就是以母親的身份和出生的先後,把所有的兒子劃分為「嫡」

、「庶」

劃分的標準,用下表舉例說明:諸子的「嫡」

、「庶」

既然分明,宗法制度規定:只有嫡長子才是唯一有權繼承國王或爵位的人。

庶子即令比嫡長子年齡大,比嫡長子有才能,都不能繼承。

嫡長子即令是一個白痴或神經病,寶座也只有他的屁股才能坐。

這個繼承法案,可歸納為兩句話:「傳嫡不傳庶,傳長不傳賢。」

假使嫡長子死亡,則由嫡長子的嫡長子(即嫡長孫)繼承。

所有庶子固然不能問津,即令同母的胞弟嫡次子也不能問津,除非嫡長子無後。

嫡長子繼承之後,庶子並不是全被逐出家門。

他們僅只不能坐到金鑾殿上稱孤道寡而已,但他們可以得到次於寶座的爵位。

在術語上,嫡子是「大宗」

,庶子是「小宗」

再用下表顯示它們的全部關係位置:宗法制度最大的功能是,為繼承順序,提出一個可行的標準。

它雖然不能根絕陰謀、流血和戰爭,但它至少已成功的阻止或避免更多次的陰謀、流血和戰爭。

這個宗法制度,被此後歷代王朝所接受,一直到二十世紀清王朝覆亡,才跟著消滅。

它的力量控制中國社會達三千年之久。

十一瓶頸危機夏王朝和商王朝建立的初期,都曾爆發過致命的政治災難。

夏王朝第五任君主和商王朝第三任君主時,也就是,當夏王朝開國後六十年左右和商王朝開國後四十年左右時、夏王朝政權接連被后羿和寒浞奪取,商王朝政權也落到伊尹之手。

結果雖然傳統的當權人的後裔取得勝利,但已經殺人千萬,血流成河,而且這些後裔並不一定十拿九穩的可以得到勝利。

中國歷史上每一個王朝政權都有這種型別的場面。

這使我們發現一項歷史定律,即任何王朝政權,當它建立後四五十年左右,或當它傳位到第二第三代時,就到了瓶頸時期。

——所謂若干年和若干代,只是為了加強印象而設,當然不會有人機械的去解釋。

在進入瓶頸的狹道時,除非統治階層有高度的智慧和能力,他們無法避免遭受到足以使他們前功盡棄,也就是足以使他們國破家亡的瓶頸危機。

歷史顯示,能夠通過這個瓶頸,即可獲得一個較長期的穩定;不能夠通過或一直膠著在這個瓶頸之中,它必然瓦解。

發生瓶頸危機,原因很多,主要的是,王朝建立伊始,人民還沒有養成效忠的心理慣性作用。

新政權就好像一個剛剛砌好的新磚牆,水泥還沒有凝固,任何稍大的震動都會使它倒塌。

一旦統治者不孚眾望,或貪汙腐敗,或發生其他事故,如外患內鬨之類,都是引發震動的炸藥。

不率眾望往往促使掌握軍權的將領們興起取而代之的慾望。

貪汙腐敗則完全背叛了建國時的政治號召,跟當初賴以成功的群眾脫節。

外患內鬨之類的傷害,更為明顯。

周王朝的瓶頸危機於第二任國王姬誦即位後出現。

紀元前一一一六年,第一任國王姬發逝世,兒子姬誦繼位,只有十二歲,還不能主持政府,由他的叔父姬旦攝政。

姬旦是一個非常有才能的政治家,周王朝一切禮教和政治制度,包括前節所敘述的那些宗法制度之類的各種事項,據說都是他一手製定。

他攝政後,把十二歲的侄兒擠到一旁,而自己以國王自居,這自然引起貴族的猜疑,認為姬旦終於會把侄兒殺掉。

遠在東方新被徵眼的土地上,有四個最強大的封國,聯合起來反對他。

這四個封國是;一管國(河南鄭州)國君姬鮮(姬發之弟)二蔡國(河南上蔡)國君姬度(姬發之弟)三霍國(山西霍州)國君姬處(姬發之弟)四殷國(河南安陽)國君子武庚(子受辛之子)姬鮮等三人是姬發特別分封的三個封國的國君,擁有強大兵力,組成一條互相呼應的防線,防範並監視商王朝的殘餘子武庚,稱為「三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