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節 你能不美嗎

小影啊!馬上就見著了啊!

——換了你,你能不美嗎?!

我18歲的時候,就因為要見到自己心愛的女孩。

可以自己一個人去玩一上午的原木。

可以準備奔赴隨時可能出現生命危險的戰場。

——為什麼爭光之類的口號和我無關,我當時18歲覺悟沒有那麼高。現在就更沒有那麼高。

什麼是18歲?

——這就是我的18歲。

一個小兵的18歲。

愛情勝於一切的18歲。

你18歲的時候,不是這樣嗎?

呵呵,終於到了這段故事了。

我知道早晚會有這個時候,所以心裡不是很難受——其實,我本來可以晚點講我和小影的故事,因為細心的讀者會發現我省略了整整一年——我說過我在軍隊服役三年,但是現在只有兩年的時間——被省略到的一年其實也很重要:一件就是我去國外受訓,還有一件就是抗洪搶險——但是我沒有精力寫了,因為我真的很累很累,主要是心累——我不斷的想起小影,也夢見她,這麼多年我已經逐漸的麻木自己了,但是現在隨著寫作的深入,回憶的全面展開,我是麻木就可以解決問題的嗎?你覺得呢?——於是,我決定趕快開始這段故事,儘快結束——當然不是草草了事,我不會那麼作,只是希望自己能夠儘快把這個心頭的石頭搬下來,好繼續我自己的生活。

所以,我省略了我當兵的第二年。

直接的進入了第三年,其實題目應該是《19歲,愛的遠征》。

我還是在不斷的打電話,獲得信心和勇氣。

她讓我睡覺,說了很多很多次——我確實想睡,但是躺在床上幾個小時就根本睡不著。這種事情壓在心裡面,你怎麼可能睡得著呢?換了你,你睡的著嗎?

我輾轉反側,還是開啟了電腦。

我在照片上看見18歲時候(其實應該是19歲,為了敘述的方便我改成18歲)的操性,這是我們出國以前。

呵呵,小莊,沒有想到你當年還能挺成這麼個鳥樣子。

我在你的臉上看見了什麼?

憧憬?激動?神聖?還是什麼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