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是他開始練長跑之後認識的朋友,已經有過幾次順利完賽的經驗。人長得挺文靜,常年留著一個規規矩矩的圓寸頭,看起來跟他差不多年紀,其實大著好幾歲,正在哥大讀博,生物力學方向。

甘揚是菜雞,一路聽著王怡唸叨注意事項,比如明早六點出發,搞清楚起跑分割槽,號碼布背面務必寫上緊急聯絡人和醫療資訊,計時晶片一定得核對是否有效,鹽丸和能量膠帶了沒,甚至還有「你是第一次,胸部和襠部凡士林一定要多抹……」

聽了一整天,有點疲了,甘揚看著手機上丁之童發來的那兩個字母,嘴角不自覺地上揚,嗯啊應著,一進門就開始脫衣服。

「你幹嘛?」王怡嚇一跳,戒備地看著他。

甘揚答:「我出去跑會兒。」

王怡說:「這都快九點了,明天四十二公里有你跑的。」

甘揚不聽勸,已經換上運動褲,又跳著腳穿跑步鞋,說:「我不跑遠,找找感覺就回來。」

王怡住的這個地方就在哥大附近。那一帶中產聚居,從110街到117街一片太平,但再往東北方向走十來分鐘就是著名的哈萊姆區,黢黑的小巷,破敗的商鋪,形跡可疑的混混三五成群。僅僅幾個街區之隔,分開兩個天地。

王怡膽子小,自從有一次誤闖,被人家喊了一嗓子yowhassupman?就再也沒敢出去夜跑過。但甘揚這人不知死活,堅稱健身房裡練出來的肌肉是死的,跑步機上顯示的里程是沒有靈魂的。到這裡借住過幾次,有時興之所至,非得去哈萊姆兜上一圈。

比如今晚,王怡看他的狀態,就是會去哈萊姆的那一種。

「你別太自信,這中間又沒有牆。」王怡提醒。

甘揚卻無所謂,說:「真要遇到什麼事,跑就得了,練了這麼多年,還怕跑不過那種天天喝酒嗑藥的?」

王怡反問:「你怎麼知道人家沒練過?」

甘揚也反問:「有毅力天天練長跑的用得著出來打劫?」

王怡總歸輸給他,轉身打遊戲去了,說:「行行行,去去去,隨便你。記得多帶幾張二十刀的鈔票,還有手機別忘了,遇到謀財的就給錢,要是被扒豬玀就給我打電話,我給你送衣服……」

身後傳來關門聲,等他回頭,甘揚已經沒影兒了。

夜幕低垂,氣溫降下來,街上罕見行人。甘揚在路邊做了一會兒熱身,然後沿著人行道跑起來,很快調整到最舒適的節奏,冷氣充盈肺腑,口中吐出的白霧化在夜色裡,就像一滴水匯入海中。

這是他平常夜跑的時間。他的生物鐘很準,每天早上六點起來晨練,晚八點再跑上六公里。比賽前夜本來應該是休息得,但今晚他還是想要跑一會兒。是因為柳總,馬拉松,還是因為丁之童,他不確定,又或者三者皆有。

就是昨天,他照老規矩跟柳總打電話,提起畢業之後的事情。

柳總自然覺得他前途無量一片光明,奧運會獎牌沒他份,都是評委的秒錶不對,說到最後還是那幾句話:「畢業了能留美國就留美國,但也別找太辛苦的工作。」

甘揚說:「人家都說比你有錢的人比你還努力,柳總你怎麼不希望你兒子上進呢?」

柳總卻答:「我這麼努力,就是為了讓我兒子不努力。你要是嫌美國離家太遠,就去香港,那裡房子都替你準備好了,只等你結婚生孩子。」

「怎麼聽著像豬出欄了要配種?」甘揚玩笑。

柳總隔著幾千公里罵他:「神經孩子胡說八道什麼?!」

甘揚呵呵呵地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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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總就是他的母親,柳詠鵑。他從小跟著廠裡的人這麼叫,已經叫習慣了。二十好幾,講出去有點不好意思,但他還是像從前一樣,每個週末跟柳總通一次電話,什麼都聊。

笑了一陣,他又問:「我上次說的事,你考慮過沒有?」

「那個……再說吧。」柳總敷衍。

「什麼叫再說?」甘揚自然不肯讓她混過去。

柳總公事公辦起來,說:「你先搞定學校的事情,工作一段時間再想創業。」

「一段時間是多久?」甘揚跟她要一個具體期限。

柳總想了想說:「一年。」

甘揚也想了想,覺得可以,說:「那行,一言為定。」

柳總笑起來,說:「大人講話肯定算數的。」

這句話他從小聽到大,信譽保證。柳總從前一直不希望他回去,這是第一次鬆口。他心情大好。

然後又是明天,他第一次參賽跑馬拉松,丁之童會在普拉斯基大橋的歡呼區裡等著他,給他加油。

他不知該怎麼解釋,總之這一切都讓他有一種完滿的感覺,同時憧憬著下文,就像追看日漫番劇,一集最後打出的那一串代表未完待續的字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