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魏晉開始的一個極其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在書法領域內部,幾乎一切都是可能的。因為這是一個渾然一統的世界。顛倒、錯位、裹卷、渦旋、復舊、超前,什麼也不用奇怪。大體的階段和脈絡有一點,時肥時瘦,時濃時枯,但一旦要作過於科學的裁割,立即會顧此失彼,手忙腳亂。
事情必須要等到一個整體性變革的來臨,才能出現根本性的阻斷。
終於,有了辛亥革命和五四運動。
終於,有了胡適之和白話文。
終於,有了留學生和「煙土披裡純」。1
終於,有了化學分子式和數學定理。
1英文「靈感」一詞的音譯,五四前後常見諸報刊,有人還把這5個字寫入白話詩中。
毛筆文化的一統世界開始動搖了。起初,誰也沒有想到新的時代會對遍灑中國的無數枝毛筆過不去。大家先從文化的內容著眼,因內容而想到載體,於是提倡白話文。毛筆只是一種手段性的工具,對它的去留人們不大在意。
林琴南用文言文翻譯了大量的外國文藝作品,用的當然是毛筆。懂外文的助手們捧著原著把文意口述給他聽,他的毛筆在紙頁上飛快地舞動著,一頁又一頁,一迭又一迭,一本又一本,湧向書肆,散落到無數青年手上。這或許是中國毛筆文化極成功的一次後期呈現,你看,就憑著毛筆和文言文,不是把城外的新文藝生動地介紹了麼?它不是已經適應了新的時代和世界潮流了麼?誰說舊瓶不能裝新酒呢?
但是,喝了新酒的人漸漸上了癮,他們開始用疑惑的眼光來打量這家專做二道生意的林氏酒坊。他們發現了原裝酒,一喝,勁兒大多了,他們不再滿足林琴南手上那隻古色古香的小酒罈。
許多新文化的迷醉者因林譯小說的啟蒙而學了外文,因學外文而放棄了毛筆。毛筆之外的天地是那麼廣闊,他們變得義無返顧。
林琴南握著毛筆的手終於顫抖了。他停止了翻譯,用毛筆寫下了聲討白話文兼及整個新文化的憤怒檄文。他的文章,是對毛筆文化的一次系統維護。人們對這位老人懷著一種複雜的情感:他是窗戶的開啟者,又是大門的把守者。他可以用毛筆指點一些什麼,卻絕不允許讓毛筆文化的整體構架渙散。
相比之下,當時新文化的鬥士們卻從容得多,除了蔡元培給林琴南寫了一封回信,劉半農假冒「王敬軒」給他開了個玩笑,沒有再與這位老人多作爭辯。他們洞悉世界大潮和時代走向,信心十足,忙著幹許多更重要的事。他們沒有更多的精力與一種頑固的邏輯怪圈糾纏日久,對於他們自己也在用的毛筆,更不作任何攻難。
新文化隊伍中的人士,寫毛筆字在總體上不如前代。他們有舊學根基,都能寫;但當主要精力已投注到新的文化方式之後,筆墨的優劣已不是他們的價值系統中的敏感部位。陳獨秀和胡適的毛筆字都寫得一般,魯迅、郭沫若、茅盾寫得較好,魯、郭兩位或許還能躋身書法家的行列。對他們來說,毛筆字主要已成為一種並不強悍的工具形態。「文房四寶」,已完全維繫不住他們的人格構架。
然而,事情又一次地出現了負面。
毛筆文化既然作為一個完整的世界存在過數千年,它的美色早已鍛鑄得極其燦爛。只要認識中國字,會寫中國字,即便是現代人,也會被其中溫煦的風景所吸引。吸引得深了,還會一步步登堂入室,成為它的文化圈中新的成員。
五四文化新人與傳統文化有著先天性的牽連,當革新的大潮終於消退,行動的方位逐漸模糊的時候,他們人格結構中親近傳統一面的重新強化是再容易不過的。像一個渾身溼透的弄潮兒又回到了一個寧靜的港灣,像一個筋疲力盡的跋涉者走進了一座舒適的庭院,一切都顯得那麼自然。中國文化的帆船,永久載有這個港灣的夢;中國文人的腳步,始終沾有這個庭院的土。因此,再壯麗的航程,也隱藏著迴歸的路線。
我們很難疾言厲色,說這種迴歸是叛變。文化人格學的闡釋,要比社會進化論達觀得多。中國的事情總是難辦,重要原因就在於有這一幅幅文化人格圖譜不易索解。
陳獨秀夠激進的了,但他在杭州遇到沈尹默時,卻首先批評了這位青年書法家的字:「昨天看見你寫的一首詩,詩很好,字則其俗在骨。」對這句話,沈尹默刻骨銘心。沈尹默後來也寫寫白話詩,但主要精力卻投注在書法上,終身不懈。成了中國現代毛筆文化的一個重要孑遺。
周作人不失為五四前期頭腦特別清醒的鬥士之一,他竟能在本世紀初年就一把抓住人的主題,提出「人的文學」的口號,在人文理性品格上明顯地高人一籌。但他後來卻深深地埋向毛筆文化而不可自拔,即便每天用毛筆抄一些古書古文也怡然自得。他抄書為文當然也有一系列並不落後的文化哲學觀念在左右,但留給社會的整體形象,已成為一個毛筆世界裡不倦的爬剔者。他寫於1936年2月的一篇散文《買墨小記》,道盡了他所沈溺的那個天地,也展露了那個天地中的他。文章寫得很有韻味,不妨抄下一段:
我寫字多用毛筆,這也是我落伍之一,但是習慣了不能改,只好就用下去,而毛筆非墨不可,又只得買墨。本來墨汁是最便也最經濟的,可是膠太重,不知道用的什麼煙,難保沒有「化學」的東西,寫在紙上常要發青,寫稿不打緊,想要稍儲存就很不合適了。……
買墨為的是用,那麼一年買一兩半兩就夠了。這話原是不錯的,事實上卻不容易照辦,因為多買一兩塊留著玩玩也是人之常情。
墨到可玩的地步當然是要有年代的,周作人買來磨的是光緒至道光年間的墨。據說嚴格一點應該用光緒五年以前的墨,再後面,墨法已遭浩劫。周作人還蒐集到了俞樾、趙之謙、範寅等人的著書之墨,「捨不得磨,只是放著看看而已。」周作人不是收藏家,他的玩墨,反映了一種人格情趣。而這種人格情趣又偏偏出現在一位新文化代表人物的身上,真是既奇異又必然。
敗巧,就在周作人寫《買墨小記》的半年前,他的哥哥魯迅也寫了一篇有關筆墨的文章,題曰《論毛筆之類》。儘管不是故意的,兄弟倆圍繞著同一個問題發表的意見大相徑庭,真可稱作是一場『筆墨官司」了。魯迅說:
我自己是先在私塾裡用毛筆,後在學校裡用鋼筆,後來回到鄉下又用毛筆的人,卻以為假如我們能夠悠悠然,洋洋焉,拂硯伸紙,磨墨揮毫的話,那麼,羊毫和松煙當然也很不壞。不過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寫得多,可就不成功了,這就是說,它敵不過鋼筆和墨水。譬如在學校裡抄講義罷,即使改用墨盒,省去臨時磨墨之煩,但不久,墨汁也會把毛等膠住,寫不開了,你還得帶洗筆的水池,終於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擺開「文房四寶」。況且毛筆尖觸紙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細,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勞,越寫越慢。閒人不要緊,一忙,就覺得無論如何,總是墨水和鋼筆便當了。
兩位成熟的大學者忽然都在乍看起來十分瑣碎的用筆用墨問題上大做文章,似乎令人奇怪,但細細品味他們的文句即可明白,這裡潛伏著一種根本性的人格對峙。魯迅灑筆開去,從用筆說到了中國社會變革的一個大課題:「便於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決非勸諭,譏刺,痛罵之類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勸那些坐汽車的人,在北方改用騾車,在南方改用綠呢大轎試試看。」魯迅說,改造傳統很艱難,而禁止青年人卻很容易。在中國,當「改造傳統」和「禁止青年」各不相讓的時候,常常是後者佔上風。但禁止的結果只能是「使一部分青年又變成舊式的斯文人」。
魯迅究竟是魯迅,他從筆說到了人。「筆墨官司」所打的,原來是青年一代中國文人的人格選擇。
這種人格選擇的實際範疇當然比用筆用墨大得多。就在周氏兄弟寫文章的前兩年,當年諷刺過林琴南的五四文化新人劉半農作為教授參加北京大學招生閱卷,見到一位考生把「昌明文化」誤寫成了「倡明文化」,他竟為此發表了詩作並加註,考證「倡」即「娼」,嘲笑學生是不是指「文化由娼妓而明」。劉半農的這種諷刺顯然是極不厚道的,但更重要的是,他如今心目中青年學生應有的形象已經納入一條幹嘉式的道路。為此,其它新文化人士十分不滿,記得曹聚仁還藉此發表了一個著名的觀點:我們以為青年人錯了的地方,很可能恰恰是對的,我們今天以為正字的,很可能是真正的別字;中國文字構架如此宏大繁複,青年人難免會經常寫別字、讀別字,這是青年人應享的權利。
曹聚仁也夠水準,他同樣從別字說到了人,與魯迅相呼應。他國學根底深厚,卻不主張讓青年人重返港灣和庭院,反對他們在毛筆文化中把聰明才智耗盡。寧肯魯莽粗糙一點,也不要成為古風翩然、國學負擔沉重的舊式斯文人。
過於迷戀承襲,過於消磨時間,過於注重形式,過於講究細節,毛筆文化的這些特徵,正恰是中國傳統文人群體人格的映照,在總體上,它應該淡隱了。
這並不妨礙書法作為一種傳統藝術光耀百世。喧鬧迅捷的現代社會時時需要獲得審美慰撫,書法藝術對此功效獨具。我自己每每在頭昏腦脹之際,近乎本能地把手伸向那些碑帖。只要輕輕翻開,灑脫委和的氣韻立即撲面而來。
我真希望有更多的中國人能夠擅長此道,但良知告訴我,這個民族的生命力還需要在更寬廣的天地中展開。健全的人生須不斷立美逐醜,然而,有時我們還不得不告別一些美,張羅一個個酸楚的祭奠。世間最讓人消受不住的,就是對美的祭奠。
只好請當代書法家們好生努力了,使我們在祭奠之後還能留下較多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