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主沉浮 周梅森 第2頁,共2頁

那天的議題是討論落實第二輪土地承包,省裡的檔案規定得很明確,再續訂五年承包合同。然而,身為地委領導的白天明卻在會議一開始就定調子說:「檔案歸檔案,各縣有各縣的情況,我看也不必拘泥於上面的規定,思想可以解放一點,只要有利於將來農業的發展,有利於老百姓過上好日子,能突破的東西可以突破嘛!」

白天明這麼一說,趙安邦心裡又活動了,隻字不提省農業會議上那位副省長的批評,明確提出了延長承包期,「白書記的意見我贊成,上面規定的承包期看來是短了點!為什麼就不能籤個十年、二十年呢?這陣子我一直在下面跑,錢惠人和許多鄉村幹部向我反映,我們農民同志普遍擔心政策會變,都在搞短期行為!」

於華北證實說:「是的,是的,安邦說的這種擔心是客觀存在的,農民還是心有餘悸啊,被過去的政治運動搞怕了,有人就當著我的面說,黨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看來,我們還是要利用這次二輪承包多做解釋工作哩!」

趙安邦衝著於華北搖頭苦笑,「於縣長,怎麼解釋?誰相信咱們的解釋啊?農民是注重實際的,最好的解釋就是把一包十年、二十年的合同放在他面前!思想再解放一點,膽子大一點,就搞個第二次土改,乾脆把土地一次性地分給他們算了!」

分地的話頭幾乎沒經過大腦的思索,就這麼鬼使神差地脫口而出了。

於華北怔了一下,敲了敲桌子,鄭重提醒說:「哎,哎,安邦,這種場合,你這同志別胡說八道啊!搞大包乾人家就說是走資本主義道路了,什麼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一直吵到今天,你還想分地?這不是授人以柄嗎?再說,把地分下去和包下去,性質完全不同,分下去那可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應該說,於華北這番提醒是好心。一九八六年,趙安邦和於華北在文山頭一次共事,二人一個縣長,一個副縣長,住在同一個縣委招待所,公私兩方面的關係都很好,分地風波發生前,趙安邦和於華北的關係遠遠超過和白天明的關係。多年過後,有件事趙安邦仍記憶猶新:於華北那時煙癮很大,一天要抽兩盒煙,可卻出於謹慎,從不收受下面送的煙。趙安邦不抽菸,卻老有人給他敬菸,趙安邦便收集起來,一次次集中送給於華北,什麼牌子的都有。搞到後來,乾脆是趙安邦搞不正之風,每月收熟人兩三條煙,送給於華北,讓於華北既有煙抽,又保持清廉形象。

於華北謹慎持重,卻並不是思想僵化的人,提醒過趙安邦後,又說:「一包五年的政策規定,按說不好隨便突破,但是,白書記和安邦說得都有道理,我們的思想還是要解放一點,我個人的意見,可以考慮一包十年,我們也少一點折騰!」

白天明和與會的縣長、書記、常委們都沒再說啥。趙安邦也沒再提分地的事,分地只是發言時的一時衝動,誰都知道不可能實行,於是,就定下了十年的承包期。

不料,散會之後,白天明卻把趙安邦悄悄叫到了縣委招待所,繃著臉問:「我說安邦同志啊,這分地是你的主意呢,還是劉集鄉黨委書記錢惠人的主意啊?」

趙安邦那當兒還不摸白天明的底,擔心害了錢惠人,打哈哈說:「這事和錢惠人沒啥關係,我也就是在會上隨便說說——白書記,你不說要解放思想嘛!」

白天明這才交了底:「行了,安邦,你別替錢惠人打掩護了,實話告訴你:錢惠人找過我了,還給我拿來了個材料,我仔細看了,有些說服力啊!耕者有其田嘛,從安定民心和保護耕地,以及將來農業的持續發展考慮,應該把土地還給農民!」他思索著,又說,「但是,有些問題錢惠人沒想到,一個鄉黨委書記,總有自己的侷限性嘛,比如說:把地分下去,農田水利以後怎麼辦?誰還給你上河工搞水利啊?另外,會不會出現土地兼併的情況,重新出現兩極分化啊?還有,農業遲早有一天要進入現代化,使用大機械,搞產業化,這又怎麼辦呢?要全面考慮啊!」

這是趙安邦再也沒想到的,一九八六年的白天明竟然就有這麼超前的思索!

白天明要趙安邦好好搞個調查,拿出個切實可行的方案來,「搞方案時要實事求是,一定不要有什麼顧忌,小崗村的農民同志當年如果有顧忌,就不會有今天的大包乾!第一關闖過了,這第二關,我看也可以試著闖一下!當然,也得學學小崗村的農民同志,只做不說,錢惠人積極性那麼高,可以先在劉集鄉搞個試點嘛!」

那次談話無疑是歷史性的,白天明作為一個押上身家性命闖關的改革者,就此如山一般聳立在趙安邦面前,而且從那以後,就再沒減低過高度。事過多年之後,趙安邦還認為,在他從政生涯的初始階段,是白天明讓他的思想第一次衝破了牢籠。

自由的思想開始飛翔,作為主管農業的副縣長,趙安邦開始了大膽的闖關。

事過多年之後,劉煥章提起這件事,還當面和趙安邦說過:「我和省委注意到你,就是因為那年在文山分地!當時的文山地委瞻前顧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拖到最後才搞,怎麼冒出你這麼個主?你膽子不小啊,連土地和生產資料歸集體的前提都不堅持了?省委不處理行嗎?怎麼向中央交待?當然,改革是探索,探索就允許失誤,所以,處理歸處理,該怎麼用還要怎麼用,否則,以後誰還敢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