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人順著電梯上了樓,電梯剛開,震天響的音箱轟得她腦仁疼。
舞池裡蹦迪的人湧到過道,整個水洩不通。開了卡座坐下,幾個人輪番和喝了幾輪,李埃都悄悄倒在了地上,實在擋不過,就意思一點點,藉口關節痛。
王光明舉著杯子在遠處:「瘸了這麼難的嗎?痛風?嘌呤高?對不起,你不能喝還把你叫來。」
李埃微笑著換去角落坐。和老朋友敘舊的功夫,趙孝柔聽見不遠處的王光明說,趙孝柔離了婚一直瞎折騰,換男朋友,炒話題,耿直人設凹的飛起,殊不知大家都在背後說她離婚。
離婚這個東西,男人還好,女人沾上很難的,無論你是主動離婚還是被動離婚,都會被看做被拋棄。
趙孝柔很會演的,男朋友也不斷,現在眼光不太行,騙到了個瘸子。
聽著有些不開心,趙孝柔也換到李埃旁邊喝酒。舞池換了首慢歌,王光明話更清晰了:「龔懷聰甩她那天我和她同一場活動,賓士的,她臉都綠了。
我在那個場面看著她丟嫌丟人,完全不想被認出是他前夫。
早年沒有我的人設她真的就是個小網紅,現在也印證了,她沒啥腦子。」
兩個人在愛情裡的認知,還真的是因為主觀會產生偏差。
胡羞曾經以為善良的王光明在賓士的活動給她留下了基本的自尊,而現實他的想法是——丟人。
忍無可忍……
「李埃……」
「嗯?」
「你是喜歡我趙孝柔的對吧?」
「當然……」
「剛才抱歉,我又演了。在這種場合和王光明遇上,又讓你看到我虛偽的一面。但是接下來我做幾分鐘自己,你別介意。」
沒等李埃說話,趙孝柔把鞋一甩,光著腳拎著鞋就過去了——
這次她長記性了,不在氣勢上輸,先把鞋脫了。而且不止,她還摘了頭頂的帽子,拎著裙子站穩,一把把高跟鞋掄了過去:「王光明我告訴你,說我可以,瞧不上我也可以,但是說李埃一句不好,我打爆你的狗頭。
和綠茶婊小老婆過日子,怎麼嘴還這麼碎啊?你奶奶那架古董縫紉機能縫住你的嘴嗎?」
王光明被這一下也鑿蒙了:「一年不見,長脾氣了?」
「是老孃本來就有脾氣。以前跟你在一起被你人設捆住,現在不需要了。
你這種癩蛤蟆擺在遠處大家還拿你當個金蟾,現在幹嘛呢,跑人身邊噁心人呢?再多說一句,扇你沒商量。」
「以前你哭的梨花帶雨,現在就改打人了?你的瘸腿男朋友喜歡你這樣嗎?」
火冒三丈,趙孝柔的鞋又掄起來了,這次尖跟劃過了王光明的門牙,他拎住趙孝柔的頭髮:「瘋了嗎?有完沒完?」
「再說李埃試試?」
酒吧音樂轟鳴,喝得高了起衝突再正常不過,一個戴眼鏡的斯文男人拎著瘦小的女人在卡座裡,怎麼看都不像打得起來。
王光明捏著趙孝柔的頭髮:「之前你究竟是憋的多難受,在我面前裝得楚楚可憐,愣是裝了兩年,美女加人設的紅利吃夠了,離婚之後放蕩又捱罵,開心嗎?
也是,不墮落到現在這個樣子,怎麼配你的瘸腿男朋友。
你真的檔次不高,之前不靠我根本成不了氣候,現在也配不上你那八百萬粉絲,感謝龔懷聰吧,你人生的最高點了,我還聽說你被個撈男殺豬盤給泡了,你真的沒有腦子。」
一隻手捏住了王光明的手腕,是李埃。李埃站起來比王光明高了半個頭:「請你說話客氣點。你們結過婚,但畢竟離婚了,現在她是我女朋友,我喜歡她很久了。
配與不配,趙孝柔從過去還是到現在,都沒有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她。能鬆手了嗎?再這樣,我對你不客氣。」
無論什麼都彬彬有禮,保持基本理智的李埃捏痛了王光明,實際上暗流湧動。
周圍一群人看著,趙孝柔的頭髮解綁,被李埃打橫抱進了電梯。
那雙鞋掛在手上,也許鞋跟還沾著王光明的血吧,不重要了,今夜是她揚眉吐氣的一筆。
出了門被夜風一吹,才發現自己漲紅了臉,臉頰發燙;
剛才喊得太過生氣,心跳得有點快——也許是李埃最後那幾句聽得突突跳,她問:「說喜歡我很久了,是真的嗎?」
「嗯……」
「什麼時候開始?」
「你第一次走進我咖啡店的時候。」
趙孝柔在他懷裡僵住:「開玩笑的吧。」
「真的……」
「一定是騙我的。」她滑下來彎下腰穿鞋,說來奇怪,別人變身是穿高跟鞋,她穿回高跟鞋,是卸下武裝。
「沒有騙你。但那會兒我就知道沒辦法在一起,我官司纏身,脾氣又冷硬,只要開口喜歡你,就是讓你痛苦的開始。
後來我發現,無論開口不開口,你在我身上得到的都是痛苦。
我也因為看到你難過而備受折磨,但我的前妻去世,是我沒有保護好她……我沒辦法輕易伸出手。」
「你什麼都和胡羞講,和我有隔閡。」
「你和胡羞不一樣,她在低谷沉得久了,沒擁有過世俗的東西,所以清晰地看出世界的質感;你不一樣,你失去的沒那麼多,又要強,會被迷惑,會被裹挾,被綁架,再反過來反噬自己。但我……」李埃笑了笑:「我喜歡傻瓜。」
趙孝柔自己也沒意識到眼淚從臉頰滾落:「對我的感覺,可以說的。」
「說了啊,拒絕了你很多次。」
她狠狠地捧著他的臉:「我說的是,為什麼不直說喜歡我。」
「現在說來得及嗎?」
街邊的雨後,天色漸冷。趙孝柔仰頭望著戴眼鏡的李埃,心想,就算是補一句,也好過沒聽過,這句話從李埃口中聽到,意義和其他男人都不一樣。
而李埃凝視了她很久,才緩緩開口:「我愛你……」
約法三章這麼久,她曾經想象過很多次和李埃第一次接吻的場景。
沒想到最後是在最無聊的上海街頭,隔絕了喧囂只剩下安靜的燈光的路口,心跳聲比擊穿喉嚨的動感音樂還要吵。
沒有狂喜,沒有瘋狂,她只想起陪著胡羞去看《戀愛的犀牛》的夜晚,明明那句她擊中心頭的臺詞:
也有很多次我想放棄了,但是它在我身體的某個地方留下了疼痛的感覺,一想到它會永遠在那兒隱隱作痛,一想到以後我看待一切的目光都會因為那一點疼痛而變得了無生氣,我就怕了,愛他,是我做過的最好的事情。
愛他,是我做過的最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