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末農民起義的許多頭領,在張頭領是個異類,異就異在他不太像綠林好漢,反而很像官僚。
比如他在投降後,就馬上馬不停蹄地開始送禮,從熊文燦開始,每個月都要去孝敬幾趟,而且他還喜歡串門,聯絡感情,連遠在京城的諸位大人,他也沒忘了,經常派人去送點孝敬,所以每次有什麼事,他都知道得比較早。
此外,張縣長還很講禮數,據某些史料講,他去見上級官員時,還行下跪禮,且非常周到,具有如此天賦,竟然幹了這個,實在選錯了行。
古語有云,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而張縣長的心,似乎也差不多了,從上到下,都知道他要反,只不過遲早而已,比如左良玉,曾多次上書,要求解決張獻忠,還有阮知縣,找熊文燦講了幾次,熊大人沒理他,結果氣得阮大人回家自盡了。
總之,無論誰說張獻忠要反,熊文燦都表示,這是沒可能的,張獻忠絕不會反。
對此,許多史料都奮筆疾書,說熊大人是白痴,是智商有問題。
我覺得這麼說,是典型的人身攻擊,熊大人連忽悠都能玩,絕非白痴。他之所以始終不相信張獻忠會反,是因為他不能相信。
我相信,此時此刻,熊文燦的腦海裡,經常出現這樣一番對話,對話的時間,是兩年前,熊大人剛剛接到調令,在以找死的覺悟準備赴任之前。
對話的地點,是廬山。對話的人,是個和尚,叫做空隱。
熊文燦跑去了廬山,找到空隱,似乎是想算卦,然而還沒等他說話,空隱和尚就先說了:
「你錯了!(公誤矣)」
怎麼個錯法呢?
「你估量估量,你有能搞定流賊計程車兵嗎?(自度所將兵足制賊死命乎)
「不能。」
「有能夠指揮大局,獨當一面的將領嗎?(有可屬大事、當一面、不煩指揮而定者乎)
「沒有。」
按照上下文的關係,下一句話應該是:
那你還幹個屁啊!
但空隱畢竟是文明人,用了比較委婉的說法(似乎也沒太委婉):
「你兩樣都無,上面(指皇帝)又這麼器重你,一旦你搞不定,要殺頭的!」
熊文燦比較昏,等了半天,才想出一句話:
「招撫可以嗎?」
然而空隱回答:
「我料定你一定會招撫,但是請你記住,海賊不同流賊,你一定要慎重!」
這段對話雖然比較玄乎,但出自正統史料,並非雜談筆記,所以可信度相當高,空隱提到的所謂海賊,指的就是鄭芝龍,而流賊,就不用多說了。
他的意思很明確,熊大人你能招降海上的,卻未必能招降地上的,可問題是,熊大人只有忽悠的能耐,就算海陸空一起來,他也只能招撫。外加他還收了張獻忠的錢,無論如何,死撐都要撐下去。
死撐的結果,就是撐死。
張獻忠之所以投降,不過是避避風頭,現在風頭過去,趕巧清軍入侵,孫傳庭和洪承疇兩大巨頭都到遼東,千載難逢,決不能錯過。
於是,崇禎十二年(1639)五月,正當崇禎兄收拾清軍入侵殘局的時候,張獻忠再次反叛,攻佔穀城。
穀城縣令阮之鈿真是好樣的,雖然他此前服毒自盡,沒有死成,又搶救過來了,但事到臨頭,很有點士大夫精神,張獻忠的軍隊攻入縣城,大家都跑了,他不跑,非但不跑,就坐在家裡等著,讓他投降,不降,殺身成仁。
很明顯,張獻忠起兵,是有著充分準備的,因為他第一個目標,並非四周的州縣,而是曹操。
以曹操作為外號,對羅汝才而言,是比較貼切的,作為明末三大頭領之一,他很有點水平,作戰極狡猾,部下精銳,所以張獻忠在起兵之前,先要拉上他。
羅汝才效率很高,張獻忠剛反,他就反,並與張獻忠會師,準備在新的工作崗位上繼續奮鬥。
順道說一句,張獻忠同志在離開穀城前,乾的最後一件事,是貼布告,佈告的內容,是一張名單,包括這幾年他送出去的賄賂,金額,以及受賄人的名字,全部一清二楚,詔告天下。
不該收的,終究要還。
我沒有看到那份佈告,估計熊文燦同志的名字,應該名類前茅。
但此時此刻,受賄是個小問題,瀆職才是大問題。
熊文燦還算反應快,而且他很幸運,因為當時世上,能與張獻忠、羅汝才匹敵的人,不會超過五個,而在他的手下,就有一個。
在眾多頭領中,左良玉最討厭,也最喜歡的,就是張獻忠。
他討厭張獻忠,是因為這個人太鬧騰,他喜歡張獻忠,是因為這個人雖然鬧騰,卻比較好打,他能當上總兵,基本就是靠打張獻忠,且無論張頭領狀態如何,心情好壞,只要遇到他,就是必敗無疑。
所以左總兵毅然決定,雖說熊大人很蠢,但看在張獻忠份上,還是要去打打。
幾天後,左良玉率軍,與張獻忠、羅汝才在襄陽附近遭遇,雙方發生激戰,慘敗——左良玉。
所謂慘敗,意思是,左良玉帶著很多人去,只帶著很少人跑回來,之所以失敗,是因為他太過囂張,瞧不上張獻忠,結果被人打了埋伏。
這次失敗還導致了兩個後果,一、由於左良玉跑得太過狼狽,丟了自己的官印,當年這玩意丟了,是沒法補辦的,所以不會刻公章的左總兵很鬱悶。
二。熊文燦把官丟了,縱橫忽海幾十年,終於把自己忽了下去。
一個月後,崇禎下令,免去熊文燦的職務,找了個人代替他,將其逮捕入獄,一年後,斬首。
代替熊文燦的人,是楊嗣昌,逮捕熊文燦的人,是楊嗣昌,如果你還記得,當年推舉熊文燦的人,是楊嗣昌。
從頭到尾,左轉左轉左轉左轉,結果就是個圈,他知道,事到如今,他只剩下一個選擇。
崇禎十二年(1639)九月,楊嗣昌出征。
明朝有史以來,所有出征的將領中,派頭最大的,估計就是他了,當時他的職務,是東閣大學士,給他送行的,是皇帝本人,還跟他喝了好幾杯,才送他上路。
崇禎是個很容易激動的人,激動到十幾年裡,能換幾十個內閣大學士,此外,他的疑心很重,很難相信人。
而他唯一相信,且始終相信的人,只有楊嗣昌。在他看來,這個人可信,且可靠。
可信的人,未必可靠。
對於崇禎的厚愛,楊嗣昌很感動,據史料說,他當時就哭了,且哭得很傷心,很動容,表示一定完成任務,不辜負領導的期望。
當然,光哭是不夠的,哭完之後,他還向崇禎要了兩樣東西,一樣給自己的:尚方寶劍,另一樣是給左良玉的:平賊將軍印。
然後,楊嗣昌離開了京城,離開了崇禎的視線,此一去,即是永別。
崇禎十二年(1639)十月,楊嗣昌到達襄陽,第一件事,是開會。
與會人員包括總督以及所有高階將領。楊嗣昌還反覆交代,大家都要來,要開一次團結的大會。
人都來了,會議開始,楊嗣昌的第一句話是,逮捕熊文燦,押送回京,立即執行。
然後,他拿出了尚方寶劍。
明白。這是個批鬥會。
總督處理了,接下來是各級軍官,但凡沒打好的,半路跑的,一個個拉出來單練,要麼殺頭,要麼撤職,至少也是處分,當然,有一個人除外——左良玉。
左良玉很慌張,因為他的罪過很大,敗得太慘,按楊大人的標準,估計直接就拉出去了。
但楊嗣昌始終沒有修理他,直到所有的人都處理完畢,他才叫了左良玉的名字,說,有樣東西要送給你。
左良玉很激動,因為楊嗣昌答應給他的,是平賊將軍印。
在明代,將軍這個稱呼,並非職務,也不是級別,大致相當於榮譽稱號,應該說,是最高榮譽,有明一代,武將能被稱為將軍的,不會超過五十個人。
對左良玉而言,意義更為重大,因為之前他把總兵印丟了,這種丟公章的事,是比較丟人的,而且麻煩,公文調兵都沒辦法,現在有了將軍印,實在是雪中送火鍋,太夠意思。
楊嗣昌絕頂聰明,要按照左良玉的戰績,就算砍了,也很正常,但他很明白,現在手下能打仗的,也就這位仁兄,所以必須籠絡。先用大棒砸別人,再用胡蘿蔔喂他,恩威並施,自然服氣。
效果確實很好,左良玉當即表示,願意跟著楊大人,水裡水裡去,火裡火裡去,幹到底。
對於楊嗣昌的到來,張獻忠相當緊張,緊張到楊大人剛來,他就跑了。
因為他知道,熊文燦只會忽悠,但楊嗣昌是玩真格的,事業剛剛起步,玩不起。
張獻忠對局勢有足夠的判斷,對實力有足夠的認識,可惜,跑得不足夠快。
他雖然很拼命地跑,但沒能跑過左良玉,心情激動的左大人熱情高漲,一路狂奔,終於在四川截住了張獻忠。
戰鬥結果說明,如果面對面死打,張獻忠是打不過的,短短一天之內,張獻忠就慘敗,敗得一塌糊塗,死傷近萬人,老婆孩子,連帶那位叫做潘獨鰲的軍師,都給抓了,由於敗得太慘,跑得太快,張獻忠連隨身武器都丟了(大刀),這些東西被左良玉全部打包帶走,送給了楊嗣昌。
訊息傳來,萬眾歡騰,楊嗣昌極為高興,當即命令左良玉,立即跟蹤追擊,徹底消滅張獻忠。
左良玉依然積極,馬上率軍,尾隨攻擊張獻忠。
局勢大好。士為知己者死十幾天後,左大人報告,沒能追上,張獻忠跑了。
楊嗣昌大怒,都打到這份上了,竟然還讓人跑了,幹什麼吃的,怎麼回事?
左良玉回覆:有病。
按左大人的說法,是因為他進入四川后,水土不服,結果染了病,無力追趕,導致張獻忠跑掉。
但按某些小道訊息的說法,事情是這樣的,在追擊過程中,張獻忠派人找到左良玉,說你別追我了,讓我跑,結果左良玉被說服了,就讓他跑了。
這種說法的可能性,在楊嗣昌看來,基本是零,畢竟左良玉跟張獻忠是老對頭,而且左大人剛封了將軍,正在興頭上,殘兵敗將,拿啥收買左良玉?無論如何,不會幹這種事。
然而事實就是這樣。
左良玉很得意,張獻忠很落魄,左良玉很有錢,張獻忠很窮,然而張獻忠確實收買了左良玉,沒花一分錢。
他只是託人,對左良玉說了一句話。
這句話的大意是,你之所以受重用,是因為有我,如果沒有我,你還能如此得意嗎?
所謂養寇自保,自古以來都是至理名言,一旦把敵人打光了,就要收拾自己人,左良玉雖說是文盲,但這個道理也還懂。
然而就憑這句話,要說服左良玉,是絕無可能的,畢竟在社會上混了這麼多年,一句話就想矇混過關,純胡扯。
左良玉放過張獻忠,是因為他自己有事。
因為一直以來,左良玉都有個問題——廉政問題。文官的廉政問題,一般都是貪汙受賄,而他的廉政問題,是搶劫。
按史料的說法,左良玉的軍隊紀律比較差,據說比某些頭領還要差,每到一地都放開搶,當兵的撈夠了,他自己也沒少撈,跟強盜頭子沒啥區別。
對他的上述舉動,言官多次彈劾,朝廷心裡有數,楊嗣昌有數,包括他自己也有數,現在是亂,如果要和平了,追究法律責任,他第一個就得蹲號子。
所以,他放跑了張獻忠。
這下楊嗣昌慘了,好不容易找到個機會,又沒了,無奈之下,他只能自己帶兵,進入四川,圍剿張獻忠。
自打追繳張獻忠開始,楊嗣昌就沒舒坦過。
要知道,張獻忠他老人家,原本就是打游擊的,而且在四川一帶混過,地頭很熟,四川本來地形又複雜,這裡有個山,那裡有個洞,經常追到半路,人就沒了,楊大人只能滿頭大汗,坐下來看地圖。
就這麼追了大半年,毫無結果,據張獻忠自己講,楊嗣昌跟著他跑,離他最近的時候,也有三天的路,得意之餘,有一天,他隨口印出一首詩。
這是一首詩,一首打油詩,一首至今尚在的打油詩(估計很多人都聽過),打油詩都能流傳千古,可見其不凡功力,其文如下:
前有邵巡撫,常來團轉舞。
後有廖參軍,不戰隨我行。
好個楊閣部,離我三尺路。
文采是說不上了,意義比較深刻,所謂邵巡撫,是指四川巡撫邵捷春,廖參軍,是指監軍廖大亨。據張獻忠同志觀察,這二位一個是經常來轉轉,一個是經常跟著他走,只有楊嗣昌死追,可是沒追上。
這首詩告訴我們,楊嗣昌很孤獨。
所有的人,都在應付差事,出工不出力,在黑暗中堅持前行的人,只有他而已。
在史書上,楊嗣昌是很囂張的,鬧騰這麼多年,罵他的口水,如滔滔江水,延綿不絕,然而無論怎麼彈劾,就是不倒。就算他明明幹錯了事,卻依然支援他,哪怕打了敗仗,別人都受處分,他還能升官。
當年我曾很不理解,現在我很理解。
他只是信任這個人,徹底地相信他,相信他能力挽狂瀾,即使事實告訴他,這或許只能是個夢想。
畢竟在這個冷酷的世界上,能夠徹底地相信一個人,是幸運的。
崇禎並沒有看錯人,楊嗣昌終將回報他的信任,用他的忠誠、努力,和生命。
崇禎十三年(1640)十二月,跟著張獻忠轉圈的楊嗣昌得到了一個令他驚訝訊息:張獻忠失蹤。
對張獻忠的失蹤,楊嗣昌非常關心,多方查詢,其實如張頭領永遠失蹤,那也倒好,但考慮到他突遭意外(比如被外星人綁走)的機率不大,為防止他在某地突然出現,必須儘快找到這人,妥善處理。
張獻忠去向哪裡,楊嗣昌是沒有把握,四川、河南、陝西、湖廣,反正中國大,能藏人的地方多,鑽到山溝裡就沒影,鬼才知道。
但張獻忠不會去哪裡,他還有把握,比如京城、比如襄陽。
京城就不必說了,路遠坑深,要找死,也不會這麼個死法。而襄陽,是楊嗣昌的大本營,重兵集結,無論如何,絕不可能。
下次再有人跟你說,某某事情絕無可能,建議你給他兩下,把他打醒。
張獻忠正在去襄陽的路上。
對張獻忠而言,去襄陽是比較靠譜的,首先,楊嗣昌總跟著他跑,兵力比較空虛,其次,他的老婆孩子都關在襄陽,更重要的是,在襄陽,有一個人,可以置楊嗣昌於死地。
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創造了跑路的新紀律,據說一晚上跑了三百多里,先鋒部隊就到了,但人數不多——十二個。
雖然襄陽的兵力很少,但十二個人估計還是打不下來的,張獻忠雖然沒文憑,但有常識,這種事情他是不會做的。
所以這十二個人的身份,並不是他的部下,而是楊嗣昌的傳令兵。
他們穿著官軍的衣服,趁夜混入了城,以後的故事,跟特洛伊木馬計差不多,趁著夜半無人,出來放火(打是打不過的),城裡就此一片漿糊,鬧騰到天明,張獻忠到了。
他攻下了襄陽,找到了自己的老婆孩子,就開始找那個能讓楊嗣昌死的人。
找半天,找到了,這個人叫朱翊銘。
朱翊銘,襄王,萬曆皇帝的名字,是朱翊鈞,光看名字就知道,他跟萬曆兄是同輩的,換句話說,他算是崇禎皇帝的爺爺。
但這位仁兄實在沒有骨氣,明明是皇帝的爺爺,見到了張獻忠,竟然大喊:千歲爺爺饒命。
很詭異的是,張獻忠同志非常和氣,他禮貌地把襄王同志扶起來,讓他坐好。
襄王很驚慌,他說,我的財寶都在這裡,任你搬用,別客氣。
張獻忠笑了,他說,你有辦法讓我不搬嗎?
襄王想想也是,於是他又說,那你想要什麼?
張獻忠又笑了:我要向你借一樣東西。
什麼東西?
腦袋。
在殺死襄王的時,張獻忠說:如果沒有你的腦袋,楊嗣昌是死不了的。
此時的楊嗣昌,剛得知張獻忠進入湖廣,正心急火燎地往回趕,趕到半路,訊息出來,出事了,襄陽被攻陷,襄王被殺。
此後的事情,按很多史料的說法,楊嗣昌非常惶恐,覺得崇禎不會饒他,害怕被追究領導責任,畏罪自殺。
我個人認為,這種說法很無聊。
如果是畏罪,按照楊嗣昌同志這些年的工作狀況,敗仗次數,陣亡人數,估計砍幾個來回,都夠了,他無需畏懼,只需要歉疚。
真實的狀況是,很久以前,楊嗣昌就身患重病,據說連路都走不了,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按照今天的標準,估計早就住進高幹病房吊瓶了。
然而他依然堅持,不能行走,就騎馬,吃不下,就少吃或不吃,矢志不移地追擊張獻忠。我重複一遍,這並非畏懼,而是責任。
許多年來,無論時局如何動盪,無論事態如何發展,無論旁人如何謾罵,彈劾,始終支援,保護,相信,相信我能挽回一切。
山崩地裂,不可動搖,人言可畏,不能移志,此即知己。
士為知己者死。
所以當他得知襄王被殺時,他非常愧疚,愧疚於自己沒有能夠盡到責任,沒有能夠報答一個知己的信任。
一個身患重病的人,是經不起歉疚的,所以幾天之後,他就死了,病重而亡。
他終究沒能完成自己的承諾。
他做得或許不夠好,卻已足夠多。
對於楊嗣昌的死,大致有兩種態度,一種是當時的,一種是後來的,這兩種態度,都可以用一個字來形容——活該。
當時的人認為,這樣的一個人長期被皇帝信任,實在很不爽,應該死。
後來的人認為,他是劊子手,罪大惡極,應該死。
無論是當時的,還是後來的,我都不管,我只知道,我所看到的。
我所看到的,是一個人,在絕境之中,真誠,無條件信任另一個人,而那個人終究沒有辜負他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