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戰眉頭一聳,語聲裡已含著隱忍的怒氣。
「袁警官,我感激你這些年對鄔秀的照顧,所以敬你在先。手機掉了,我和鄔秀的過去查無對症,但不論你信與不信,我們相愛是事實。我是她男朋友,現在既然找到了她,自然該由我承擔起照顧她的責任。」
「相愛?你小子敢在我這兒說相愛!」
袁帥猛地把煙扔了,一把揪起任戰的衣領,「你愛她多久,三個月!而她呢?
七年!七年啊——從十八歲到二十五歲,一個女孩子最好的年華,她都用來愛一隻狗了!你連狗都不如!」
「相隔七年並不是我的錯!鄔秀的父親犯法也與我無關!」任戰用力掰開袁帥的手,喘息道,「我從始至終都愛她,從前只能靠簡訊,現在找到了,就會一直一直陪著她,幫助她康復,等她好了,我還要娶她!你還要怎樣!」
「我不許!我就是跟阿叔一樣做一輩子牢,都不許你再欺負她!」袁帥紅了眼睛,咆哮道,「說來就來,說走就走,她一等就是七年!你知道她這七年裡過的都是什麼日子嗎!」
「她……她的阿爸殺了人!三十七刀!法醫過去的時候,肚子這裡都爛得斷成兩截了!那血把她阿爸整個給染紅,就像澆了一層紅油漆。警察來錄口供,她已經整個傻了,什麼話都說不出來,光會尖叫。」
袁帥放開任戰,卻又緊緊攥住拳頭,極壓抑地呼吸著。
男兒淚溢位眼眶。
「這邊阿爸剛被拷走,她阿媽又心臟病發走了。開庭那天,秀秀戴著孝,坐在庭上整個人是癱著的,連坐都坐不直,法官判了什麼,她也聽不見。
我幫她料理後事,但我也不懂,還好有山上的惠明大師幫忙。頭七過了以後,秀秀就開始高燒不退,退燒藥吃了,出一身大汗,人就跟水裡撈上來似的,等藥效過了又嘩的飈上來!去醫院什麼毛病都查不出,但就是退不下來。
我都快急瘋了,抱著她病急亂投醫,有老人說是倪萬財的冤魂不散,纏上秀秀了,我雖恨死那個傢伙,卻又沒辦法,只好每天夜裡給他燒紙,求他放過秀秀,要纏也來纏我,我陽氣旺,功夫又好,不怕他。」
任戰一句句聽著,心臟撕裂般痛,他多麼希望在那個時候陪伴著鄔秀的能是自己。
可是不能,七年前他還那麼弱小,根本什麼都做不了。
袁帥吸口氣,抬手抹了抹眼淚,繼續道:「所以要摧毀一個人,真的一晚上就夠了。特別是她。前一天還是阿爸阿媽懷裡撒嬌的,後一天就成了孤兒。
出了五七,我和她都枯槁得不成人形。我瘦十斤,她瘦了二十斤。第一次探監,我都不敢帶她去,怕阿叔看了不能安心改造。」
他抬起頭來又點燃一支菸,語調已經平復,甚至還帶了點淡淡的笑意,吐出口菸圈道:「那一年,我和她只有十八歲。對了,出事時候是六月,當然了,高考也沒去。」
任戰捏著拳頭,指甲蓋早已發白,顫聲道:「她說過她的理想,就是要當一名攝影師,還要去世界各地旅行。她還跟我說,七年後我找不到她,一定是因為她已經出人頭地,帶阿爸阿媽搬去城裡享福了。」
袁帥嘲諷一笑「後來,她燒總算退了,但精神狀態就變得很不穩定。她的抗抑鬱治療長達四年,這些年攢下來的精神科病歷恐怕比你從小到大所有病歷加起來都厚!」